餐厅餐具、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各餐厅售饭用的餐具,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不允许售饭,食用餐具每次用后应洗干净,保持洁净,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二、餐厅投入使用的各类餐具,必须高温杀菌、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必须放入蒸箱、蒸气锅或消毒柜内高温杀菌消毒,方可投入使用;
三、各餐厅必须设置专用的保洁柜,对清洗、消毒过的餐具进行摆放,严禁将干净的餐具裸露外界,防止二次污染;
四、蒸汽煮沸消毒温度在100℃,时间不得低于十五分钟,溴氧、紫外线物理杀菌不得低于四十五分钟。使用化学剂消毒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比例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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