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系统地记载医院在各个发展阶段的重要事项(重要的决策、活动和事件,以下简称为“大事记”),保存医院重要事项的档案资料,作好重要事项的整理和资料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医院大事记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资料、编撰整理;
2.2各部门(科室)定期将本部门(科室)组织或参与的重要事项内容及相关资料上报院办(人事行政部);
2.3医院大事记定期上报集团人事行政部,由集团人事行政部统筹编撰集团大事记。
3、大事记的内容
3.1院级行政命令、指示、计划、决议、措施等信息;
3.2医院经营体制与组织机构的变动信息;
3.3医院重要管理制度(流程)的变革信息;
3.4医院高、中层(即部门、科室负责人以上级别)管理人员的异动信息;
3.5医疗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和重要医疗措施制订、调整信息;
3.6重大医疗差错事故;
3.7重要医疗学术会议活动;
3.8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进展,发明、创造及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3.9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竣工日期、建筑面积和经费使用情况;
3.10购置重要医疗仪器设备和物资器材等重大事项;
3.11参加全国、全省、全市性*、活动,以及参与发表各种声明等活动;
3.12各级领导、来宾参观本院和本院人员外出参观的有关事项;
3.13庆典、联欢、年会、工会活动等重要集体活动;
3.14其他应归入大事记载的重要事项。
4、工作程序
4.1医院各部门(科室)在组织或参加上述应列入大事记载的工作之后一周内,将重要事项的内容及相关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等,统一报送院办(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
4.2院办(人事行政部)每月第一周对各部门(科室)上报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资料进行集中整理、编撰后,呈送总经理(院长)审阅后归档。
4.3医院每季度第一周将本院编写的上一季度大事记报送集团人事行政部汇总,由集团人事行政部统筹整理后存档备案,并向集团网站维护人员提供更新信息。
4.4集团网站维护人员应根据集团人事行政部提供的信息,及时更新集团网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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