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1 为明确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的建立、使用和保管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齐全、准确、保管完善,特制定本制度。
2电能计量原始数据是原始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始记录是通过建立在观察、测量、试验或其它手段所获事实的基础上证明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它是计量人员的工作记录,是考核计量工作质量、处理计量差错或事故、仲裁计量纠纷的原始凭证,也是企业制订计量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经济核算的重要素材。因此,要求做到齐全(不散失)、清晰(字迹工整、不随意涂改),准确(不错记、不漏记)、保管完善。原始记录可以是手写或打印,要推行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采用计算机有效完成对工作记录中原始计量数据档案资料的贮存、计算、统计、查询、打印等工作。
3电能计量原始记录应格式规范,填写符合要求。
a)电能计量原始记录的分类:
1)检定或校准(含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在内)等溯源记录;
2)计量管理工作记录(实施计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计量检测体系的审核、评审等过程中的反馈记录);
3)计量检测记录。
b) 电能计量原始记录的作用:
1) 计量器具测量能力及其所处状况的证明;
2) 为测量工作连续性、继承性提供保证;
3) 担负计量检测体系过程控制,以及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凭证;
4) 证实计量数据的可溯性(包含有足够的信息,使之具有复现性、可追溯性)。
c) 电能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要求:
1) 格式设计规范、统一;
2) 如实、详细、完整,应保持其“原始性”;
3) 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数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4) 更改、保存、销毁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5) 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
4电能计量部应配合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加强对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原始数据(记录)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及时处理。
5电能计量统计报表是综合评价,以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实施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有关报表,为确保其数据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必须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归类、分析、整理前期工作,做到填写正确无误、数据认可签章手续完整,上报及时。
6计量原始数据是电能计量检测体系第一性原始记录,由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登记、造册),并明确保存期限。计算机检测数据由部档案员配合计算机管理员进行软盘备份(每季至少一次)。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保存期如下:
a)检定(含现场检验)或校准记录:
1)属于计量标准的,应长期保存,直至报废或不再有参考价值为止;
2)高压在用电能计量器具:3倍于检定周期;
3)低压在用电能计量器具:2倍于检定周期。
b)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三倍于检定周期(至少3年);
c)能源、经营、工艺控制检测记录:3年;
d)环境参数记录:3年;
e)其它记录:视其重要性,另行自定。
7统计报表由部主任或专责人负责收集资料进行填报,在上报时应自备一份,交部档案管理员归类存档,并明确保存有效期限(至少3年)。
8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应做到安全贮存、保管妥善、安全并保密。
9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应按类别保存,以便查询,并指定专人保管。
10确因工作需要保管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须办理借用手续。未经部档案管理员或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外借或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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