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电工区统一负责副井口安全管理,运输工区统一负责主井和盲主井的安全管理,信号工、卷扬工、跟罐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卷扬工、信号工和跟罐工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
3 初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方可下井。外来参观或检查人员须由安监处指定专人(不少于2人)带领下方可下井。
4 患有严重耳聋、风湿病(反复活动)、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一律不准下井。
5 严禁酒后下井。井口工督促下井人员穿好劳动保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登记打卡后到候罐区等待下井。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和跟罐工指挥,熟悉上下罐操作规程。
6 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配带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定的候罐场所休息等罐。
7 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下井人员需按顺序先刷卡后进罐,井口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进入二道门上罐人员,数量不超过20人,当随身工具较多时可以减少上罐人员。
8 罐笼运行前必须关好二道安全门,乘罐人员应面向罐门握紧扶手,两腿稍弯曲,身体不得伸出罐外,不准在罐内打闹抽烟。
9 上罐人员必须听从跟罐工的指挥,到达目标中段,跟罐工听到“停点”并确认后,方可打开罐笼安全门,跟罐工下罐后报中段名,其他人员先下后上,到达该中段人员不得拥挤按顺序下罐后,上罐人员依次序上罐,待下罐人员走出中段井口门并关上该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罐笼安全门向信号工示意,信号工方可“打点”开车。
10 各中段要罐人员,在罐没到时,必须在该中段井口门安全门外(距井筒5m外)等罐,不得进入该门内活动,待罐到后停稳(听到停点后)方可上罐并关上安全门,上罐前必须关闭该井口门。
11 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安全门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上人,若没发出开车信号,有人需上罐,本着节约原则,跟罐工可以通知信号工等一下,该人方可开井口门上罐;若跟罐工不同意或已发出开车信号,该人不得打开井口门强行上罐,否则以“三违”论处。
12 不服从井口管理者,井口及各中段工作人员、信号工均有权禁止其乘罐,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井下各中段信号工兼有井口工职责,各中段上下罐人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13 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副井的人员上下罐制度也适用于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原则上主井、盲主井只上下运输工区作业人员,其他单位人员从副井上下。
14 主井、盲主井上下人除了维修外主要集中在交接班时间,其他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上下人,以确保提升净时间。
15 主井可从平硐、或山头上下人,从平硐上下人要有信号工,主井只允许2#罐笼乘人。当2#罐笼乘人时,1#罐笼不可同时载物。
16 主井每罐不得超过15人,盲主井每层罐不得超过10人。
17 副井上下材料
17.1上下材料必须在规定场所堆放,然后由井口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上午原则上不上下需打开罐笼盖(如:轨道)和拆下安全门(如:t2g,电车等)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安排在下午检罐前上下(应急救援等特殊情况除外)。
17.2专罐上下大宗材料或大型设备,需提前告知生产部或在调度会上敲定,由生产部安排调度室统一安排时间上下。
17.3专罐上下炸药、大型设备、大批材料时,罐笼应减速慢行,严禁同罐乘人;专罐上下雷管时,罐笼提升速度不得大于2m/s。同时上下点需有人接送。
17.4专罐上下较长材料需打开罐笼盖时(如:上下轨道,4m轨道不能超过20根且等称放置固定,8m不超过10根以此类推等),需做好稳固措施,即:罐内外都需用安全绳或其它材料稳定,以防和井筒内设施碰撞发生事故。长钢筋上下罐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钢筋从罐笼底部缝隙穿出。人员在罐笼顶部作业需佩戴安全带。
17.5专罐上下需拆下安全门(如:t2g等),需确定设备确已在两阻车器之间,且阻车器确已起作用。
17.6人员站在空提升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17.6.1应在保护伞下作业。
17.6.2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
17.6.3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
17.6.4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如:对讲机)。
17.6.5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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