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制度
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
1.0 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0 范围
辖区停车场
3.0 定义
无
4.0 权责
4.1 车场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照单放行。
4.2 车库保安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进出记录。
4.3 管理中心派专人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
5.0 作业内容
5.1 停车场管理
停车场设保安岗、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
5.2 地下停车场
5.2.1车辆进入管理
5.2.1.1认真检查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阻止超高车辆进入车场,遇有强行驶入者,及时报部门直属主管。
5.2.1.2禁止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车场。
5.2.1.3车辆进场时,发放电脑收费ic卡,并登记好访客车辆的车牌及访客的身份证、去处、人数。
5.2.1.4如遇停电或收费系统出现故障,马上进入紧急状态,采取人工打单收费制度,登记好人工单的首尾号,核对数量,及时报给管理员和收款员,便于核算。
5.2.1.5指挥好交道,手势要规范,正确疏导车辆进入。
5.2.1.6认真检查进入车辆的外观情况,并记录在案。
5.2.2车辆出场管理
5.2.2.1凭工单或人工收费单放行。
5.2.2.2当有车辆出场时,应仔细核对出场车辆车牌号码与人工收费单填写的是否相符(如是ic卡,则由电脑监控查看);如不符,应立即向司机有礼貌的询问。若是车主的亲友(和业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应放行;若询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队长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处理事件,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5.2.3摩托车进出管理
5.2.3.1禁止漏油或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摩托车进入车场停放。
5.2.3.2指挥车辆按临保、月保分类停放在指定区域,保持车道畅通。
5.2.3.3月保、临保车辆进场时,经保安检查车辆。符合进场条件的 ,月保车辆要核对停车证与车牌号码是否相符,并在《车辆进出收费记录表》上登记;临保车辆在收取保管费后,发给停车证与发票,并在记录表上登记,写明车牌号码、停车证编号。
5.2.3.4临保车离场时,检查其停车证与发票,并核对停车证编号与车牌号码与记录的是否相符。停车证,发票如有遗失或与车牌不符,立即报告值队长,查清楚后作出相应处理。
5.2.4车辆收费管理
停车场收费由公司财务部派专人收费管理。
5.2.5停车场消防管理
5.2.5.1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及漏油漏水的车辆进入。
5.2.5.2按区域配置灭火器材,消防栓定期检查,时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2.5.3严禁车场内有人吸烟或任何明火作业。
5.2.5.4严禁司机在小区车场内维修、加油、加池水。
5.2.5.5严禁乱占车道,堵塞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
5.2.5.6发现车辆漏油、门窗照明灯没关好、附近有遗留火种的,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同车主联系,妥善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6.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6.1 《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2篇 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制度
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
1.0 目的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 0 范围辖区停车场
3.0 定义无
4. 0 权责
4.1 车场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照单放行。
4.2 车库保安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进出记录。
4.3 管理中心派专人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
5. 0 作业内容
5.1 停车场管理停车场设保安岗、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
5.2 地下停车场
5.2.1 车辆进入管理
5.2 .
1.1 认真检查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阻止超高车辆进入车场,遇有强行驶入者,及时报部门直属主管。
5.2 .
1.2 禁止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车场。
5.2 .
1.3 车辆进场时,发放电脑收费ic卡,并登记好访客车辆的车牌及访客的身份证、去处、人数。
5.2 .
1.4 如遇停电或收费系统出现故障,马上进入紧急状态,采取人工打单收费制度,登记好人工单的首尾号,核对数量,及时报给管理员和收款员,便于核算。
5.2 .
1.5 指挥好交道,手势要规范,正确疏导车辆进入。
5.2 .
1.6 认真检查进入车辆的外观情况,并记录在案。
5.2.2 车辆出场管理
5.2 .
2.1 凭工单或人工收费单放行。
5.2.2 .2当有车辆出场时,应仔细核对出场车辆车牌号码与人工收费单填写的是否相符(如是ic卡,则由电脑监控查看);如不符,应立即向司机有礼貌的询问。若是车主的亲友(和业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应放行;若询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队长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处理事件,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5.2.3 摩托车进出管理
5.2.3 .1禁止漏油或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摩托车进入车场停放。
5.2.3 .2指挥车辆按临保、月保分类停放在指定区域,保持车道畅通。
5.2.3 .3月保、临保车辆进场时,经保安检查车辆。符合进场条件的 ,月保车辆要核对停车证与车牌号码是否相符,并在《车辆进出收费记录表》上登记;临保车辆在收取保管费后,发给停车证与发票,并在记录表上登记,写明车牌号码、停车证编号。
5.2.3 .4临保车离场时,检查其停车证与发票,并核对停车证编号与车牌号码与记录的是否相符。停车证,发票如有遗失或与车牌不符,立即报告值队长,查清楚后作出相应处理。
5.2.4 车辆收费管理停车场收费由公司财务部派专人收费管理。
5.2.5 停车场消防管理
5.2.5 .1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及漏油漏水的车辆进入。
5.2.5 .2按区域配置灭火器材,消防栓定期检查,时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2.5 .3严禁车场内有人吸烟或任何明火作业。
5.2.5 .4严禁司机在小区车场内维修、加油、加池水。
5.2.5 .5严禁乱占车道,堵塞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
5.2.5 .6发现车辆漏油、门窗照明灯没关好、附近有遗留火种的,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同车主联系,妥善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6. 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6.1 《停车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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