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对物业区域内房屋本体进行维护,以延长楼宇的安全使用寿命,维护业户的利益。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内所有房屋本体的维护和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维护部负责编制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和大修改造项目计划书并组织实施。
3.2 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审批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大修改造计划。
3.3 业务总部参与外委单位的审定,对房屋本体维修、改造进行业务指导。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大修改造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日常维护检查
各单位对管辖区域内公共设施和房屋本体进行日常检查,业户反映或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由其安排维修。
4.2 定期维修养护
4.2.1工程维护部每年11月份对建筑物本体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房屋本体年度检查记录》中。
4.2.2工程维护部根据审批的房屋修缮工程计划,组织实施,结果记录在《房屋维修保养记录》内。
4.2.3房屋本体维修、大修改造的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
4.2.4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工作由工程维护部根据《采购程序》评估、挑选合格的分包商,起草《维修保养合同》,::上报审批后,由分包商组织实施;
4.2.5在房屋本体维修施工过程中,工程维护部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跟踪,并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表》,施工完毕由业务总部、各单位组织联合验收。
4.2.6建筑物本体的防避雷与接地设施需由工程维护部定期进行保养,保养工作按《防避雷与接地系统保养规程》执行。
4.2.7防避雷系统应进行年检,由工程维护部向检测机构申请检测。防雷检测合格证明存档并报备业务总部。
5.0 相关文件
5.1《防避雷与接地系统保养规程》 (wi-7.5.1-17-01)
5.2《采购程序》 (qp-7.4-01)
5.3《维修保养合同》 (无固定格式)
6.0 记录表格
6.1《房屋维修保养计划》 (qr-7.5.1-17-01)
6.2《房屋本体年度检查记录》 (qr-7.5.1-17-02)
6.3《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qr-7.5.1-17-03)
6.4《房屋维修保养记录》 (qr-7.5.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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