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按照委托监理合同中工程的规模、范围及深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组织机构。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总经理任命。专业监理工程及有关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公司领导协商确定。
3、项目监理班子组成后,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政策、监理程序、制度等,达到明确目标、统一思想之目的。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和编写《监理规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周组织内部会议,小结上周工作,讨论并解决监理存在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及要求。
6、项目监理人员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加现场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
7、监理过程中一般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汇报。
8、监理过程中遇有重大技术、经济问题或可能发生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的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公司及时组织研究处理。
9、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和签发工程项目各类监理月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方法报送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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