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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22 热度:93

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湖南省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湖南省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药品的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报市教育局电教室统一集中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老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理化生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之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

1.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1,2一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

②易燃固体: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钠、钾、碳化钙(电石)

③氧化剂:过氧化钠、 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

2.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 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酚

3.中学实验室不常用的危险品和剧毒品: 品种略(如苦味酸、氰化物、磷化锌、碳酰氯等)

白田镇中学

第2篇 中学实验室危险、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安全,根据

《学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江苏省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

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江苏省中学教学仪器配

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

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

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药品的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

报市教育局电教馆统一集申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有关

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到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

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

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

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存放,

相互保持安全距高、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

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

剧毒品, 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

制度”即 '双人硷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老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

剧毒药品领用单',教理化生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

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之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

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

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

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

学铰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 1、下列中学实验室常

用药品为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

②易燃固体:红(赤) 楼、硫粉、镁条、铝粉、黄(白) 磷、钠;钾、碳化钙(电石)

③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铵、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

2、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氨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盼。

3、中学实验室不常用的危险品和剧毒品: 品种略(如苦味酸、氰化物、磷化锌、碳酪氯等)

第3篇 学校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 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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