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可移动工具的管理,规范员工正确使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使用的(包括供应商携带的)所有可移动工具的管理
3定义
可移动工具是指携带和移动比较方便的手动工具,气动工具和电动工具
4职责和分工
分工
职责
采购
ehs
生产
电工
可移动工具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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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移动工具的使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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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移动工具的维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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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部门 * = 配合部门
5手动工具
5.1使用者必须熟知各种工具的专业功能,正确选择和使用适用于工作的工具。
5.2尽可能使用套筒扳手取代可调节扳手或开口扳手。使用扳手时应拉扳手,而不要推手柄,以免使手部发生伤害。
5.3管筒扳手的钳口必须尖锐并保持清洁,以免打滑。
5.4螺丝刀和各类钳具的手柄必须绝缘,但不得以此作为故意接触带电体的理由。
5.5严禁将诸如螺丝刀类的手动工具直接插在腰部或裤兜里,以免接触到带电体而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6除非设计允许,否则严禁将工具作为其它功能使用(如使用扳手代替锤子敲打),严禁用一工具敲打另一工具。
5.7手动工具一经发现不能使用,必须张贴明确标识(如“禁止使用”)并移交责任部门处理
5.8尊重工具的原始设计,严禁擅自改制工具,严禁使用自制工具
6气动工具
6.1气动工具的高压软管应选用能承受安全工作压力的合格软管,软管与工具之间应使用专业接头(如快速接头)对接,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能满足工作需求尽可。软管接头应保持清洁,以免异物进入损坏工具
6.2气动工具上的开关或保险夹必须固定,严禁使用开关或保险夹与工具分离的气动工具。
6.3制造压缩空气的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压缩空气进入气动工具之前必须经干燥和油水分离以保证其具有良好的润滑效果。
6.4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洁清扫工作时,如果喷嘴是固定型的,压力应不得超过30 psi,同时必须使用喷嘴保护并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6.5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扫衣服、皮肤或头发,严禁把高压软管对准他人。
7电动工具
7.1只有经过培训的员工才可以使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7.2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引线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得超过5m。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破裂、线头脱落、插头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张贴标识,送交维修。
7.3电动工具必须双重绝缘且正确接地,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其接线、开关和保护装置有无破损或故障现象。
7.4只有在马上使用前才对工具接通动力,人员离开时应关闭动力,切断电源。
7.5无论工具是否接通动力,都不得将其对准他人。操作人员的手和身体的其它部位应远离工具动能输出部位。
7.6搬运电动工具时必须手持工具的主体部位,严禁手持电线将工具倒悬于空中搬运,严禁拖拉工具,严禁将工具置于可能滑落的环境。
7.7严禁在易爆或易燃的环境中使用动力工具。
7.8电动工具及其所配元件以及易耗附件的采购,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采购过程中必须对产品的铭牌、使用说明和检验合格证进行验收。
7.9对电动工具的任何安全改造(如增加防护罩)都应事先征询生产商的专业意见后方可进行。
7.10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绝缘电阻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个人防护装备(ppe)
使用可移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以免发生危险。具体配备要求参照《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9检查和维修
9.1电动工具的检查和维修由公司专业电工负责,新购电动工具必须首先经过电工的的验收登记后方可使用。严禁非专职人员擅自拆卸和修理电工工具。
9.2电动工具的检查必须符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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