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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39

某物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1篇 某物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费用消耗,提高企业效益。合理运用财务手段对管理处的各项开支进行监控,便于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的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成本费用管理采用下达本计划和费用瞀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实行总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成本费用开支实行集中审批、归口管理、财务监督、分级把关的方式对各项费用开支进行日常管理;

二、成本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1、符合成本费用开支标准的日常费用开支,在备用金使用限额内的由管理处主任批准后从备用金中直接支付。各收款室集中办理费用报销、补充备用金手续;

2、超出管理处批准权限及限额的成本费用支出,由各部门、管理处提出申报计划,经物业公司各归口部门审批、总经理签署批准意见;财务部根据经批准的申请计划安排资金;

3、各项材料物资的采购,实行按月计划申报采购的方式进行管理,具体实施参照《关于对材料物资实行计划采购的规定》;

4、对备用材料缺货、确因需要一日内难以批复的紧急支付(含超出备用金限额及权限),管理处主任可事先特别注明并签署同意支付批准支付,收款室从备用金中支付,但应在费用支出后的次日补办报销手续,经公司审批报销后方有效支付。对因管理处控制不严、询价过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具体经办人员及批准人负责。

5、归口管理部门:

公用水电费,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费,维修物资材料采购,归口物业公司工程部管理;

人员工资,办公费、汽车使用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费,交际应酬费、办公用品、用具、设施设备采购,归口物业公司行政部管理;

一次性采购计划或一次性工程维修计划在1万元以上的须经集团工程、预算等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付款。

三、成本费用开支标准

(一)办公费:由物业公司行政部按人均20元的标准集中管理,按部门汇总,控制使用;

(二)交通费: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对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按月平均50元/人的标准掌握使用,超支不予报销,节约不补。正常因上下班发生交通费用支出的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及执行特殊任务开支的交通费,由总经理特批。

(三)邮电通讯费:由集团公司配备的通讯工具的,按集团公司有关报销标准报销。经公司批准,由自己购买配备通讯工具的,按以下标准报销:

(略)……

通讯费用报销时间为费用有效期截止日。

对公司各管理处(部门)办公电话、值班电话发生的声讯费用原则上由电话的使用人承担,从其当月工资中扣回。::对金额较大的,由行政部查出声讯费金额、拨打时间及电话号码交由各管理处(部门)确定责任人,除扣除有关声讯费外,并处以费用1~5倍的罚款。

(四)交际应酬费:为便于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业务交往及公关活动中,确因工作需要发生交际应酬费用蝗,必须遵循如下制度:

1、开支范围:

a、开发经营项目,提高盈利能力,沟通住处渠道,为企业的发展起重大促进作用的;

b、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工商局、税务局、国土局、住宅局、城管、环保、治安等)因例行检查或其他需要必须开支的;

c、对企业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相关部门;

d、经总裁特别批准的必要开支。

2、开支标准:

a、管理处主任级招待费开支标准为50元/人,每次招待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600元,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b、总经理级招待费开支标准为80元/人,每次招待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特殊情况或特别消费应由总裁特批;

c、集团公司副总裁级参加的业务招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

d、集团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对各管理处的例行工作检查,原则上一律不予报销招待费用。

3、报销原则:

a、对超出报销标准及权限的招待费开支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补办书面审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超出总经理批准权限的报经总裁批准后报销;

b、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假公济私、虚报冒领、骗取公款,一经发现按贪污论处;

c、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陪同人数一般不得超过4人,由公司或管理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即可。

第2篇 物业公司财务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 经营活动各项耗费根据各项财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二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

2、购建无形资产的支出;

3、对外投资的支出;

4、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5、归还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本金和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算差额;

6、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的福利费;

7、向股东发放的股利;

8、 偿还债务本金;

9、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分别按公司制定的《因公出差管理制度》、《经营业务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综合部造册,相关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五条 福利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养老金等按有关规定计缴。

第六条 经营活动当期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计入成本内,营业费用直接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营业费用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差旅费、经营业务费等。

2、管理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折旧、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坏帐损失、办公用品、水电费、物料消耗、房租费、会议费等其它因管理需要所支付的费用等。

3、财务费用包括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

第3篇 物业财务成本费用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成本、费用的管理

1、经营成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

2、经营成本核算的对象应为:物业管理成本、物业经营成本、物业大修成本等。

3、经营费用是指企业在整个经营环节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物业服务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它支出。

5、根据财务预算对成本、费用开支实行严格控制,划清费用界限、开支范围,按规定标准和帐务处理原则进行核算。

6、管理处各项费用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不允许以假发票、空白条作为入帐的依据,杜绝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支出。

7、管理处应严格控制费用,严禁在使用中假公济私。

8、凡属费用开支范围内开支应按照管理处费用报销程序执行。

9、成本、费用开支标准:

9.1、工资:按管理处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并不允许超出管理处年度预算。

9.2、劳动保险费:按山东省劳动统筹部门和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9.3、交际应酬费:原则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超出上述标准的,必须于事前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9.4、员工通讯费:管理处物业经理按每人每月人民币***元标准报销,超过***元按标准报销,不足***元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其他员工的通讯费用一律不准报销。

9.5、管理处通讯费:管理处的市话费可凭电话局的话费收据经总部审批后列支入帐;财务部应严格审核电话费明细单据,如有信息台电话费应请求总经理查明原因,向责任人收回信息台电话费。

9.6、市内交通费:原则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元;物业管理处员工如遇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经理的同意后方可乘出租汽车。

9.7、管理处所有采购支出均应按照集团采购原则集中采购。

9.8、管理处如遇紧急情况需要采购工程材料,必须事先取得物业经理的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采购。财务部控制额度为人民币***元之内。

10、管理处各项预算范围内开支均需按照公司总部制定的开支审批流程处理。

11、管理处各项预算范围外开支一律不予审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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