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附属医院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1、教学科研管理科全面负责实习生的临床实习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实习大纲并结合本院医疗工作实际,做出具体的实习安排。
2、实习生上岗前必须参加实习医院的岗前培训,接受医德医风教育和毕业实习管理条例的学习。
3、来院实习或见习的学生,必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尊重带教老师,爱护、关心病人。
4、实习上班时必须衣帽整洁,佩戴胸牌。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
5、实习期间不擅自回答病人提出的与医疗有关的各种问题,临床操作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不懂就问。
6、处方和医嘱必须由带教老师签字后方能生效,不得伪造处方签名,不得借用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不得接受病人的馈赠。
7、实习生应积极参加科室或医院的临床病例讨论、学术讲座或其他学术活动,无故缺席不参加者按旷课处理。
8、实习期间无暑寒假,节假日按带教老师工作安排进行,带教老师上下晚班时,实习生上午照常上班,下午可以休息半天。除学校统一通知放假外,其他节假日一律按医院安排进行。带教老师休假期间,实习生不得休假,必须照常上班。
9、严格请假手续,特殊事由需书面申请,请假1天经带教老师同意,2天经科室负责人同意,3天经教学科研管理科批准,3天以上经学校批准,并到教学科研管理科备案方可离院。实习期间的旷工,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向学校报告并处理。
10、单科实习结束时,实习生应写出详细的出科小结交教学科研管理科批改。实习全部结束时,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做出实习总鉴定,密封交校学生处。
11、每月召开一次实习碰头会议。每月随机查岗一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12、建立实习生个人实习档案。实习结束一并汇入校学生处。
13、实习结束前,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评选出'优秀实习生',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第2篇 a医院临床实习带教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实习带教管理制度
1、我院的临床实习人员,统一由科教科负责管理。科教科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全院的临床实习工作及有关活动。
2、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的临床实习工作,科室主任、护士长要亲自主抓临床实习工作。各业务科室要按照医院有关临床实习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室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保证临床实习质量。
3、各科室要重视对实习人员实践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应指定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人员负责带教工作。带教人员要按照实习计划对实习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养实习人员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及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医德。
4、各科室带教人员要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分为医德医风、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纪律考勤等几部分,并将考核结果认真填写于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成绩册。
5、 科教科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各科临床实习带教工作,对各科室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作为科室业务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zz市人民医院科教科
第3篇 医院临床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实习医生的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科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工作。各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生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
二、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每名实习生以分管5~8张病床为宜,按计划定期转换门诊和病房,安排值夜班和假期值班。有计划地安排专题讲座,组织病例讨论,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
三、实习医生每结束一科实习时,该科要负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出科考试,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医疗作风、理论知识、病历质量、技术操作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其成绩记入实习考核卡片。
第4篇 某医院护士实习生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护士实习生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体贴病人、尊重病人的权力、对工作认真负责。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及销假手续。实习期间请事假须经护理部批准。1周以上须经学校批准。
3、实习期间如遇身体不适,一律到医院相应科室诊治,及时通知临床老师,并出具相应病假证明,外院诊治需附有当地医院病历卡及病假证明书。假期超过4周以上的,实习结束后将补足实习时间。
4、实习生按各科轮转表完成实习任务,不得私自调班或更换实习科室。服从实习科室护士长及老师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5、实习生要认真复习理论知识,实习中勤学好问,刻苦钻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各项技术操作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常规执行。要加强安全意识,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实习生按要求根据科室老师的安排参加科室小讲课及出科理论及考试,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7、服从科室老师的安排,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贵重仪器,医疗设备,要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挪用公用物品。
8、每科实习结束前按时写好实习小结并请带教老师写出评语。实习期间如有违反有关规定,并经多次教育不改者,提请学校作出严肃处理或医院终止其实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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