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是由电能转换成的二次能源,为保证全公司生产正常,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杜绝跑、冒、滴、漏,合理使用空气,降低电耗,特制订本制度。
1、全公司供气系统管线和室外装置的第一只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由设备课负责。
2、车间内部的供气管线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如要新增管线,必须报设备课批准备案方可施工。
3、厂区的储气桶要定时放油水,以保证空气的质量,由设备课管理日常工作。
4、厂区(包括空压系统)的储气桶安全阀,不得擅自动用。
5、凡新装空气管道、阀门、旧管线的拆除,更改等一律由需要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在设备课、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交竣工图以便存档备查。
6、加强供气管道维修,防止跑、冒、滴、漏。
7、空压工段保证空压机安全运行,在确保工艺要求前提下,减少运转台数。
8、低压空气以120m³/分为基准,标准在0.55mpa±0.05 mpa,内压空气为18m³/分为基准,标准在1.3 mpa±0.10 mpa,中压空气为20m³/分为基准标准在0.9mpa±0.05 mpa。
9、用气阀门,皮碗等须有专人管理,严禁直放空气现象,并由设备课实施监督。
10、在生产过程中,如遇跌压等现象,空压工段要及时报告设备课及时调试,以便查出原因。
12、设备课检查人员要按时巡回检查,对漏气车间(部门)进行督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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