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粉尘的控制,规范粉尘的清扫管理,避免由于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作业区域的粉尘涉爆场所。
3.职责
1)安环保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粉尘场所清洁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2)生产车间负责相关区域、设备设施的积尘清洁清扫和日常维护与管理。
3)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本班次工作场所的清洁清扫工作,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制度规程。
4.一般规定
1)粉尘日常清扫由生产班组长按排岗位操作工完成。每班岗位操作工下班之前,必须将产尘设备、地面粉尘清扫干净,并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2)接班时,检查发现上班未将设备、地面粉尘清扫干净可拒绝接班,直到上班清扫干净为止。
3)车间管理人员每周对本区域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班组成员进行考核。
4)粉尘清洁清扫分为每日清扫、每周清扫、每月清扫、停机检修清扫。
每日清洁清扫:地面通道、岗位操作设备、操作台、工具等。
每周清洁清扫:消防器材、配电箱、电源开关、窗台门框、风扇、包装袋或辅料等。
每月清洁清扫:标志标识、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灯、墙面、天花板、风管溜槽、刮板机、斗提机等。
停机检修清扫:机组停运检修前、检修结束投运前,车间及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清扫。
5)所有设备顶部上方积尘不得超过一毫米,超过一毫米就必须组织安排清洁清扫。
6)清洁清扫须有记录,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
5. 清洁清扫工作要求
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好对粉尘爆炸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禁止违章作业。
3)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严禁酒后上岗。
4)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及化纤制品服装。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上下抛物,监护人要始终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进入除尘器等设备内部清理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禁止跨越皮带机、输送机、刮板机等,禁止在皮带机、输送机、刮板机等设备上站立、通行。
8)严禁在设备运行时清扫卫生或触摸运转部位,旋转部位清扫卫生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等运转设备停止工作后进行清扫。
9)清扫动作要轻,清扫时以吸尘和湿拖把、湿抹布拖擦为主,可采取洒水降尘、负压吸尘,禁止用压缩空气吹扫,防止粉尘飞扬,形成粉尘爆炸云。
10)车间负责人定期组织岗位人员清洁清扫作业安全培训。要求有参加活动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
6、湿拖把、湿抹布拖擦注意事项
1)在清扫作业中,禁止直接用水冲洗或有水拖擦以下设备:车间内的照明灯具;各电控箱;各设备的电动机和就地启停按钮、限位开关;
2)清扫作业中,作业人员应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滑倒摔伤、触电等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3)作业结束后,负责人组织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现场确认无工具留在设备上后方可离开现场,并通知接班工验收设备。
7.相关记录
《粉尘清扫、清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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