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明确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的既定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12345”的发展思路和 “三步走”战略步骤,狠抓六项重点工作,完善六大系统,落实“六大阶段性”目标任务,坚定信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良好型、本质安全型、和谐温暖型现代化煤炭生产企业建设步伐。
2. 矿年度安全基建目标为零死亡事故,确保实现年度安全基建,质量标准化,力争动态达标。
3.考核条件:出勤达到规定天数,个人无严重“三违”,无轻伤事故,施工单位无重伤以上事故、二级非人身伤亡事故,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4.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达到考核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安全奖,否则每发生一名重伤或重大险情事故的单位、专业,在执行年度考核办法给予罚款的同时扣奖金的50%直到扣完为止。
5、月度安全生产目标
结合每个月的现场实际情况,各单位部门制定出月度安全基建考核目标,确保班组无轻伤,施工单位无重伤以上事故,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行业级。
(1).出勤达到规定天数,完成月度进尺目标,个人无严违,无轻伤事故,区队杜绝轻伤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行业级。
(2).月度实现安全施工达到考核条件的单位,以单位工程进行奖励,否则按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6. 考核奖惩
每年、每季、月度末由安全部统计各专业、单位、个人的事故、工伤、严违情况,由安监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1.事故的经济处罚
(1)对轻伤的处罚
发生轻伤事故的,由事故发生专业组织分析;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罚款2000元,对班组长、安全员、责任者人均罚款200元;单位党政领导及区队班子成员人均罚款100元,专业分管领导罚款50元。
(2)对重伤事故及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处罚
发生重伤事故及重大非人身事故由生产矿长、安全矿长、专业领导组织分析,写出分析报告,通报全矿;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人均罚款100元;事故所在班组人均罚款200元;班组长、安全员、责任者、当班的工区管理人员人均罚款400元;单位的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人均罚款300元;专业分管领导罚款300元;专业科室的科长、副科长各罚款300元。
(3)对重伤以上事故的处罚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由矿党政领导组织分析,并报集团公司研究处理;矿组织召开全矿的事故分析会议;全矿人均罚款100元;事故发生单位人均罚款500元;事故所在的班组人均罚款1000元;班组长、安全员、事故责任者人均罚款2000 元;矿级领导及班子成员人均罚款1000元;专业分管领导、专业科室的科级、副科级管理人员各罚款800元;一般工作人员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4)对火灾、被盗或其他影响企业形象重大事故的处罚对发生损失价值1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出现价值1000元以上的被盗案件,责任单位包赔损失,并加罚款2000元,专业分管领导、单位领导、责任人各罚款500元,视其情节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在电视屏幕曝光亮相。
(5)对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处理按照集团公司及本矿的有关规定,发生一人次“严违”,对个人罚款50-100元,并在电视屏幕曝光亮相。
2.事故的行政追究
(1)凡是发生重伤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单位,除执行罚款外,对跟班的领导、班组长、安全员、责任者一律降级;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
(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除执行规定的罚款外,专业副总及业务科室的专业分管科长、副科长免职。事故单位的领导撤职;事故责任人、安全员、班组长、跟班队长一律开除矿籍,其他班子成员一律免职,同时承担罚款。
3.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参照矿有关规定
4.安全风险抵押金按阶段考核:阶段内全矿杜绝重伤以上的事故,返还风险抵押金;全矿实现安全生产,专业内重伤指标超过规定,专业内的所有人员及联责人员风险抵押金归矿,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全矿未实现安全生产,所有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全部归矿,按原标准重新交纳。
通过以上手段,落实年度工作措施,强化安全基础工作,确保年度安全基建奋斗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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