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网巡检工作以每二个月(8周)轮换一次,各巡检员须做好换区巡检的准备工作,避免出现漏检现象,每漏检一处,扣罚50元。
二、巡检员要熟悉市区燃气管道的走向,阀门、凝水缸、调压器等管道设备的位置、技术状况及运行状态(如管道腐蚀情况,阀门启闭状态等)。
三、巡检员应按燃气管网巡检安排对管道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巡检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 检查煤气管道供气是否正常,管线、阀门、凝水缸有否漏气,调压器有否漏气和调压不正常,阀井是否有垃圾,积水情况等;
2、 检查燃气管道沿线是否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或燃气泄出声响等异常现象。
3、 检查煤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路面填土是否完好,有无塌陷或开挖现象;
4、 检查煤气管道上有无植树,搭建违章建筑,堆放物品等;
5、 检查阀井盖、凝水缸,调压箱是否完好,有无丢失或损坏。
五、发现管道漏气等紧急险情,巡检员要立即向所领导报告,并采取疏散无关人员、设立警戒区等措施控制事故现场,待抢险人员到达并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后方准撤离现场。
六、发现在燃气管道安全距离内有违章施工或有碍安全供气时,巡检人员应及时向有关单位主动交涉,查明施工单位负责人及电话,向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及时落实处理情况直至该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巡检员要积极配合抢修抢险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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