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本
栏目

医院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0 热度:79

医院管理制度

第1篇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1

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医疗规章制度

第一节共同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员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七)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三)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七)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八)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表格,报医务科,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由院长批准,通知药剂科,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于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手术室

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六)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七)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

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七、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总结护理工作,公布检查评比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新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

3、全体护士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请院领导参加,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布置今后的护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4、护理晨会: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星期日除外)由护士长主持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护士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护理工作计划,进行护士业务提问及护理教学提问等。

5、将查房内容及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

八、请销假制度

(一)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指3月底以前转正的)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节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职工探亲原则上一次休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分两次休完的,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3、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

4、职工学徒、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转正定级时间在下半年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5、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享受生产假,不享受当年探亲假,路费可按探亲规定报销一次。

6、职工的配偶与职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亲。不再另给探望父母假。

7、职工在探亲期间,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应持当地交通部门证明,向人事科申报。

9、在3月底以前结婚的职工,可享受当年度探望配偶假;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计3个月,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

10、“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假(法定十天)不包括在探亲假之内。

(二)病假

(1)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2)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病、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

(3)凡探亲、事假、工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病假条办理手续,否者一律按旷工对待,不给报销医药费。

(4)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出具证明和医务科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不能胜任工作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关于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务院国发(81)52号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休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三)事假

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因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诉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除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除工龄一年。

(四)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均按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由保健科同意,院计生办审批,人事科备查。

(五)丧假

工作人员父母(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超过三天按事假对待。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时间不计在丧假之内。

(六)公伤

职工因工负伤,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经技术委员会讨论鉴定。确认为工伤后,写出书面材料,按有关工伤规定享受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九、挂号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在开诊前15分钟即应挂号。

2、按规定在处方上认真填写初诊病人姓名、性别、年令、工作单位、医保号、就诊科别、日期等。

3、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4、按规定填好报表,及时将挂号费收入上交收款员,并到财务科进行销账。

5、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第二篇:中医医院管理制度

永州华伟医院管理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持续改进。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了解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患者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 医院领导干部行政查房制度

1、医院院长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患者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认真做好行政查房记录,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评估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质量与安全文化氛围。

3、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1、 院务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班子、院务会成员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 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 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 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 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 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 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 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

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患者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 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11、党政联度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参加,每季度一次,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当发生严重危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事件时。

2、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患者时。

3、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4、将要实施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而患者家属不在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6、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7、 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8、需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9、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0、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1、 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

1、 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按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 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总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 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应当符合医疗感染管理原则。

5、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

6、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7、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8、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

1、由业务院长负责。

七、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患者流动日报。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患者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2.4做好年度书记资料和汇编分析,发挥统计咨询的作用。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患者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 医院应当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hs 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本制度按二级医院的管理模式

永州华伟医院

2014-8-10

第三篇:医院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检验方法保证制度

(1)根据临床要求选择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满足临床需要各实验室使用的检验方法必须能获得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必须得到中国 药品监督管理局(sda)的批准认可。

(2)在本科室使用的方法必须得到科主任的同意。

(3)所用检验方法的质量必须有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作保证。

(4)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科室规定的检验方法,不得任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履行科室的检验方法或检验试剂更改程序。

2. 检验方法和/或试剂更换程序

(1)检验方法或试剂更换前必须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报科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后才能更换。

(2)在使用新方法、试剂之前应作评价工作,内容包括:1)方法对比及偏差评估(nccls文件ep9-a),以了解两方法测定 得到的结果是否相同或差异是否在充许范围内;2)分析方法的线性、偏差和不精密度评估(nccls文件ep10-t2),以了解 分析偏差、不精密度、漂移等是否符合要求。

(3)更换的检验方法和试剂要有溯源性依据,更换方法应采用国际或国家有关科学文献或杂志公布的推荐方法,要有符合医学检验要求 的程序,包括采样、处理、运输、贮存、检查项目的准备等。

(4)更换的新方法必须有性能要求,包括: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干扰因素的影响、分析灵敏度、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线性、参 考值范围、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规则等。

3. 仪器使用维护制度

(1)科室应保证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常规或急诊需要的正常工作状态。

(2)每一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应建立一份详细的档案,其内容应包括:⑴仪器设备名称;⑵仪器的型号;⑶生产或销售产商及维修服 务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⑷仪器编号;⑸所属单位的仪器设备编号;⑹购置日期;⑺使用保修期;⑻仪器放置地点;⑼电源要求; ⑽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⑾使用记录;⑿故障出现及维修保养记录;⒀责任人。

(3)操作人员应懂得所使用仪器的操作原理并按操作步骤进行规范操作。仪器责任人应参与新购置仪器的安装调试和岗前培训。

(4)仪器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 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1周,1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另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 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4.试剂订购制度

(1)科室试剂订购计划经科主任签字后,由科秘书统一报医学工程处或试剂部。各室试剂订购计划由各室负责人根据使用量和库存量每 周二和周五两次以书面形式报科秘书。

(2)新购或更换试剂由科室提出意见或申请。所购试剂均应符合相关法规。应进行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比较,杜绝伪劣产品 。

(3)不得在订购过程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5.环境卫生责任制

(1)科内应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2)严格按照环保、防疫部门及医院感染条例的要求,对科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分工,

严格检查。

(3)各室物品器具摆放应整洁有序,工作完毕后须对相应设施和环境进行消毒。科内设施如有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整洁,应及时报告。

(4)在打扫卫生时不得任意拔出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用的电源插头,检验仪器由使用人员负责清洁,仪器内部结构清洁由维修工程师负 责。

(5)各种清洁剂、消毒剂由科秘书妥善保管,各级人员都应按规定的要求使用,不同类型的清洁剂或消毒剂不得混合使用。

(6)每天各室应更换垃圾袋,储放于指定地点,垃圾桶周围应保持干净。垃圾应分类处理,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分装,所有垃圾均应高 压灭菌后弃去。

(7)护工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带手套,运送垃圾时垃圾袋要密闭,中途不得离开,不能让污染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

(8)科室对新来的护工应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使他们了解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消毒、灭菌观念,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各种 清洁剂和消毒剂的性能及使用,掌握消毒、灭菌技能,具有安全操作常识,了解处理各种垃圾的要求。

6.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和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 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即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3)对剧毒化学药品,各类菌(毒)株,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4)电、水、煤气使用的安全:对科室用电总负荷予以测算,并留有余地,防止超负荷。

不得随意加粗保险电阻丝,更不能用铁丝代替 ,以防止电路起火。所有电插座必须安全接地。对大型贵重仪器应根据仪器设备的要求和工作性质配备稳压器和不间断电源。使用电炉时 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使用煤气和液化气时要有人看守,以防燃气外泄发生事故,使 用完毕后一定要关好开关。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燃气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5)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

(6)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触电、失火、割伤、刺伤、烧伤、中毒等,应有应急处理预案。

(7)防火设施各室内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防火沙箱。

7.投诉处理制度

(1)科室每天有一位行政主任主要负责接待、处理投诉。

(2)(来源 制度大全www.haoword.com)每位职工都必须认真接受病人和临床医师在服务和质量上的投诉,不得推诿。

(3)科室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对任何投诉均必须受理。

(4)接受患者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耐心解释→有错赔礼→是错必纠→必要时赔偿患者的经济损失→让投诉者满意 。

(5)接受临床医师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及时改正→改进工作→避免同类错误。

(6)科室每2个月召开一次科会对投诉记录进行归纳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方案,为进入下一个质控环节做好准备。

8. 人员培训制度

(1)全科员工均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促进学科发展的义务。

(2)科室固定一名行政主任专门负责人才培养、人员培训,并尽可能地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

(3)科室每两周举行一次业务讲座,全年不少于24次。

(4)有计划地对科室各级人员进行分层培训,培训方法有自学、进修、参观、交流等,以自学为主。

(5)新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方可签发报告单,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6)检验士必须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20次,应主动自学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每年参加实习生的出 科考试。

(7)检验师应积极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5次,应能胜任全科各实验室的工作,掌握仪器的使用,主动自学,必须在任职 期满后能一次性通过职称考试。

(8)主管检验师应主动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积极自学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每年在科室开展业务讲座1~2次。

(9)主任、付主任检验师应能够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和前沿知识每年应撰写有价值的综述1~,举行讲座1~2次。

(10)科室开展较大的“三新项目”或引进万元以上仪器时,应重点培养1~2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或仪器负责人。

9.进修、实习生带教管理制度

(1)科室固定一名行政主任专门负责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2)进修、实习生在各实验室工作期间由室负责人管理。室负责人是进修、实习生的主要带教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进修、实 习生进行讲解、示范和操作指导。

(3)进修、实习生的整个检测过程必须在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化验单必须由本室工作人员审核、签发。

(4)所有进修、实习生必须全程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实习结束必须参加出科考试。

(5)大学本科生实习结束后要求每人撰写毕业论文一篇。

(6)进修、实习生请假3天以内必须由室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共同批准,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医院教育科批准,超过1周必须由医院和所 在单位共同批准。

10. 信息管理制度

(1)检验科信息管理系统由功能、信息、组织管理、资源、培训、质量管理、联机检索和远程通讯等组成。

(2)科室应采用通用性能高的软件系统,同时应考虑到与院内网络,当地其他检验结构以及检验中心的连接,实现资源共享。

(3)检验科所有患者检验信息应列入网络管理系统。

(4)科室设有专人进行网络管理,不同的操作者限制不同的操作权限。

(5)所有进入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一律不准外来磁盘上机操作,以防病毒污染。

(6)计算机内信息应定期备份。

第四篇: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制度】

1.爱婴医院应建立促进爱婴行动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院长和主管院领导兼任,组员由妇 产科,预防保健科,护理部,医务科,总务科等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 爱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产科主任担任.各爱婴医院 要把爱婴行动的工作列入全院工作的管理目标,要有工作制度,年度计划和总结.

2.爱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院所有接触母婴的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母乳喂养新 知识的培训,新上岗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接受母乳喂养及哺乳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从早孕建卡开始,就对孕产妇及其家属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母乳喂养健康教育,把母乳 喂养的好处及处理办法告知孕产妇及家属,使其熟悉母乳喂养技巧.孕妇学校同时应讲授孕期的注意事项,孕产期营养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性,分娩的先兆等内容,并及时登记在《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上.

4.产妇进入待产室后,应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复训和提问;新生儿出生后半小时内要进行母婴皮肤早接触,持续30分钟以上;当婴儿有觅食反射时,助产人员应协助做好早吸吮.剖宫产术产妇,在手术台上可先行母婴手拉手,脸贴脸,术后送回爱婴区,产妇能够作出应答

后30分钟内,即开始母婴皮肤接触,持续30分钟以上,并帮助早吸吮.

5.爱婴区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对母婴,母婴到爱婴区2小时内医护人员应指导母亲进行母乳喂养.爱婴区实行母婴同室,当母婴分离时应指导母亲如何保持泌乳,鼓励按需哺乳.

6.爱婴区实行24小时护理责任制,医护人员每1~2小时至少应巡视母婴一次,要有专职人员协助母亲进行母乳喂养.

7.坚持产科医生三级查房制度和新生儿科医生每日到爱婴区查房制度.对高危产妇及婴儿 应严密观察,重点交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8.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婴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橡皮奶头作为安慰物.

9.不接受任何代乳品的馈赠,不使用宣传代乳品的物件.

10.出院后继续支持母乳喂养,医院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和咨询热线电话,建立产后随访制度,将出院产妇转给母乳喂养支持组织.

【监督检查】

1.医院爱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本院母乳喂养工作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备查.区爱婴行动评估小组,每半年一次对本区爱婴行动工作进行复查评估.市爱婴行动评估组,每年开展一次全市性抽样评估工作.

2.爱婴行动的复查评估工作不事先通知,受检医院平时应坚持做好服务工作.

3.复查内容主要是'五个坚持,一个提高'.

五个坚持是指:

(1)坚持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2)坚持母婴同室及有关配套工作;

(3)坚持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及对孕产妇开展健康教育;

(4)坚持'三不准'即不准将奶瓶,奶粉,橡皮奶头带入爱婴区,不准接受奶粉商的

馈赠,不得在医院范围内张贴婴儿奶粉广告和使用宣传代乳品的物品;

(5)坚持母乳喂养的社区支持组织并适时开展活动.一个提高是指:努力提高住院期间及出生4个月的母乳喂养率.

4.工作人员及孕产妇的考核复查按《爱婴医院评估复查问卷》及《深圳市爱婴医院管理办法》进行,重点评估爱婴区的管理.

5.复查工作结束后,当即对受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复查结果.

(1)对复查不合格单位,给予'黄牌'警告,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三个月后经自评合格 ,可向区,市卫生局提出复查申请.经专家组复查合格,可取消'黄牌'.

(2)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如再次复查仍不合格,随即取消爱婴医院的资格,同时取消其享受爱婴医院产科母婴同室收费标准.

(3)被摘牌单位,要经一年开展再次创建爱婴医院活动,条件成熟后再向市爱婴行动领导 小组办公室重新提出评审申请.

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 及孕产妇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制度】

1.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出现围产儿,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一律由经治医师及时, 准确地填写《围产儿,小儿死亡报告卡》,该卡由所在科护士长收存,每月初由该院预防保健科人员核实,收取,并随月报表按时报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按规定报市妇幼保健院.

2.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发生孕产妇死亡,一律由经治医师及时,准确地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12小时内通知本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人员及时派人收取《孕产妇死亡报告卡》,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医院按月将报告卡报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按季将卡汇总报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检查】

1.各医疗保健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围产儿,5岁以下小儿及孕产妇死亡漏报自查,并作记 录.

2.市,区妇幼保健院每半年进行一次围产儿,5岁以下小儿及孕产妇死亡漏报检查,并与户籍登记,防疫,计划生育部门核实死亡人数,以防漏报.

3.将围产儿,5岁以下小儿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列为妇幼保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发现漏报 ,加倍扣分.

4.经检查,对坚持报告制度,并达到准确,及时者,列为年度妇幼保健工作表彰的依据之一;如发现不执行报告制度者,对有关科室及单位领导按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节 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 及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制度】

1.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出现死胎,死产,新生儿,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的,由经治 医师及时,准确地填写有关报告卡,所在科室须在一周内组织死亡病历讨论,详细记录讨论经过,并将讨论意见填写在'科内自评'一栏中,科主任审核病历后送交预防保健科.

2.预防保健科应审核病历,如发现有漏项,错项,有权责成所报科室补填和修改.

3.预防保健科应在一周前将死亡病历提交医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成员预审,然后,按时(每1~2月)组织一次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会议,最后由预防保健科将该院评审小组的讨论意见填写在'院内自评'一栏中.

4.预防保健科将评审后的死亡病历及时报区妇幼保健院,提交'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 审小组'审定.

5.区妇幼保健院接到医院孕产妇死亡报告后,应组织人员到死亡孕产妇家中,或

分娩医院进行个案调查,核实和补充有关资料,写出调查报告.对跨区的孕产妇死亡及疑难病案,市及有关区妇幼保健院应协同工作并完成调查.

6.应在一周前将死亡病历提交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成员预审,并于每年4月,10月进行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

7.市级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病例的评审工作在区级评审后一月内进行,市妇幼保健院应提前十天将死亡病历提交市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委员会成员.

8.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结果分为三类:可以避免死亡,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和不可避免死亡.

9.对于市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仍不能作出明确结论者,将报请省孕产妇 ,围产儿死亡评审委员会评审.

10.评审结束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将每一例死亡孕产妇,围产儿的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孕期保健,产时,产后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评审意见,建议等成文向有关部门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通报.

【监督检查】

1.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自查是否对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按期进行了评审,并由预防保健 科做好记录.经检查,完成任务好的,列为年度妇幼卫生表彰项目;未按规定操作者,对有关人员及其领导按规定给予处分.

2.市,区妇幼保健院自查是否及时进行了孕产妇死亡调查,是否按时组织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经检查,完成任务好的,列为年度妇幼卫生表彰项目;未按规定执行者,对有关人员及其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

产房工作制度

【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进行接生或阴道检查前必须按洗手规则刷手,并按《 消毒隔离制度》进行监测.

2.产房的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定位定数,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用后及时补充或更换,定期 进行检查,以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4.产房严格执行床边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应按常规仔细检查产妇并做好记录.

5.产房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关心体贴产妇;助产士要做好产妇的心理护理, 解除产妇的思想顾虑,鼓励产妇进食饮水,支持和保护自然分娩.

6.密切观察产程进展,认真描绘产程图,严格按产程图时限处理其变化.

7.产程中的干预措施,必须要有医学指征,特别要掌握计划分娩,催产素滴注和剖宫产分 娩的医学指征.

8.胎儿出生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助产人员在产房;分娩过程中发现异常,产科医师必须到产 房处理;危重产妇分娩,产科主治医师及主任应参与抢救工作;高危新生儿分娩,新生儿科或儿科医师也应在产房协助抢救.

9.产房必须配备保温及降温设备,室温应保持在摄氏25~26度.定期通风消毒.

10.新生儿娩出并处理完毕后,先抱给产妇确认性别,仔细核对母亲床号,姓名,分娩时 间及新生儿性别后方可给新生儿戴上手圈;正常新生儿应在产后半小时内进行早接触,早吸吮,并做好记录.产后2小时在产房观察期间,应让新生儿与母亲在一起.

11.接产后,接生人员应严密观察产妇的子宫收缩情况及阴道出血量,完整填写分娩记录 ,并及时登记.填写时字迹要清晰,整齐.

【监督检查】

1.《产房工作制度》列为妇幼保健年度检查重要内容,市,区卫生局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 行检查.医院每季度自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抢救药品不足或抢救物品功能不全,导致丧失抢救时机者,参照《深圳市医疗事故处理 办法》处理.

3.对不重视,不执行产程监测产程图者,应追究责任,助产士,产房护士长及科主任应分 别予以警告或其它行政处分.

4.有高危产妇分娩或高危新生儿出生时,助产士未通知医师,由助产士负责;如医师接到 通知未及时到产房参加救治者,由医师负责.

5.随机抽查住院产妇是否实行早接触,早吸吮,并与登记核对.如有不符,当事人负主要 责任,产房护士长,产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6.随机抽查病历及登记本,对于第一次填写有缺漏项或字迹潦草者,给予批评教育;第二 次发现同样问题者,则当事人应下岗培训,护士长或科主任视为'不称职'.早吸吮,并 与登记核对,如有不符,当事人负主要责任,产房护士长,产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7.随机抽查病历及登记本,对于第一次填写有缺漏项或字迹潦草者,给予批评教育;第二 次发现同样问题者,则当事人应下岗培训,护士长或科主任视为'不称职出生医学证明领发管理制度

1.制度:

(1)我市所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一律由市卫生局向国家卫生部统一领取.

(2)市卫生局委托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统一发放工作.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领,发证,负责各区和市属助产单位的证件发放. 各区卫生局或受委托单位负责区属助产单位的证件发放.

(3)领证单位必须是经过区卫生局批准,市卫生局核定,担负助产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 领发数量参照上年活产数

助产医疗保健单位领证时应做到:

1)持本单位证明. 2)携带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由市卫生局监制,由妇幼处审批. 领证人必须受单位法人委托,方可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如更换领证人,应事先办理更换手续.

(5)助产单位,不仅要将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记录存档,而且还要将签发出去的出生医学证明按规定统一登记,并有新生儿父母的领证签名;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自行销毁,应定期交回发证单位,做到证,孩相符.

(6)各发证单位应将领发时间,数量,证件编号等逐一登记,领发人均应签名,做到手续 清楚.

(7)助产单位的领证,打证,使用专用章三项工作,不得集中在一个科室或个人.产科负 责打证;为了与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衔接,证件发给家属时应由保健科负责;领取证件及专用章管理均应由法人指定的,院办主管业务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如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单位法人及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8)出生医学证明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住院记录及产妇的签字打印.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发出,一律不得重打或更改.

2.检查:

(1)市,区卫生局妇幼处(科)每半年抽查一次执行情况,年底作为妇幼卫生工作考评内容 ,对成绩优良者给予表彰. (2)经查实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直接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篇: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为巩固爱婴医院及爱婴县成果,促进母乳喂养,确保婴儿4-6个月得到充足的营养,使婴儿健康茁壮成长,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爱婴医院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爱婴医院标准,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使爱婴医院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认真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本院制定的《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规定》。

三、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4-2023年)》提出的到2023年以省为单位母乳喂养率达85%的新目标。

四、加强爱婴医院知识培训及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工作。每年对全院职工进行爱婴医院知识复训;新上岗的职工必须在半年内接受爱婴医院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8学时,实习3小时,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孕妇学校坚持授课,利用教学录像、版报、发放《母乳喂养知识问答》宣传手册及资料、示教、个别咨询指导,并利用节日到街头进行摆设母乳喂养知识宣传点等形式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传。

五、切实贯彻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规定》,医院每月对孕产妇应掌握的母乳喂养知识和技巧进行逐一提问和检查,对宣传和指导不到位的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六、积极开展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

七、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爱婴医院工作指导:实行片区包干制,每月下乡指导一次;每季度召开妇幼例会一次,以会代训;每年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及指导。

我们向您推荐更多范文:

医院管理制度目录

医院管理制度

齐鲁医院管理制度文化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医院管理-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第2篇 k医院救护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医院救护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九、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120指挥中心,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一、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十二、120指挥中心派车出诊时,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出车后按要求规范操作救护车车载终端。

十三、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急救大楼。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十四、驾驶员对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十五、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医院,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十六、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

十七、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十八、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3篇 儿童医院管理制度

1.由高年护士及值班护士进行分诊。

2.分诊护士应坚守工作岗位,分诊准确,接待病人热情,维持好室内秩序。

3.询问患儿情况,速查体温、呼吸、体重,盖好登记章,必要时速查血压、脉搏。

4.根据急诊范围,如属急诊,嘱病人持急诊牌挂号后就诊,但对危重病人不可因未挂号而延误时机。

5.如果患多种疾病的患儿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疾病进行分诊。

6.危重症患儿立即通知急诊值班医师来诊,如值班医师不在而患儿急需立即抢救时,值班护士应进行必要的处理。

7.值班医师认为需会诊患儿时,应建立病历,做好有关化验检查,再请有关科室会诊。

8.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应立即隔离,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工作,确定传染病者,如条件允许,可转送传染病医院、儿研所,部队患儿转送302医院。

9.有成批抢救病人或特殊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医务科。

第4篇 市中医院饮食管理制度

中医院饮食管理制度

目的:提供合理饮食,以满足机体的需要,增加机体的抵抗力。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住院病人的饮食管理。

要求:

1、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出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在床头卡上做好饮食标记,同时告知病人有关事项。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给予协助。

3、应有专门的配餐员,配餐员严格按医嘱发送饮食。

4、了解病人的饮食习惯,观察病人的进食量、食欲、饮食是否符合治疗要求等情况,对有特殊需要者,在不违反治疗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及时与营养室取得联系。

5、护士应向病人说明治疗及检查饮食的目的,保证饮食的落实,对禁食或限制的食品给予解释。

6、病人家属所送的饮食,须经医护人员认可后方可食用。

第5篇 医院护理科研管理制度

某医院护理科研管理制度

1)护理部应建立护理科研管理组织体系及相关制度,并妥善保存护理科研管理工作原始档案资料。

2)设立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负责制订护理科研计划,审查护理科研题目及设计、鉴定护理科研成果,并推广使用。组织护理学术交流,介绍国内外先进的护理科研信息。

3)护理科研计划与科研项目申请书须呈报护理部审批并登记。

4)凡受到奖励的护理科研成果须填写护理科技成果登记表上报护理部,并记人个人技术档案内。

5)凡属科研资料,包括论文、录像、录音、幻灯、照片等,均应分类妥善保管。护理人员参加会议、获奖、成果等证书及科研成果资料要复印1份上交护理部保管。

6)每项重大的科研成果均应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鉴定和批准后方可推广。

7)护理人员发表科技论文须经科室、护理部两级审批,在领取由护理部发出的论文介绍信后,方可投稿。

8)学术论文评定程序:由各专科区护长审阅后提交科护长审阅,之后上交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复审,盖护理部公章,才可投稿。

9)护理部每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结合护理人员的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属性以及论文的影响因子等综合评价指标,对护理人员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奖励。

10)定期召开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会议进行小结,总结成功经验,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标准。

11)科研经费的申请:由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标书(申请书),交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评审,再交护理部主任批准,最后提交医院科研处,并做好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12)护理论文完成要求:护师以上人员每年完成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各科室每年要有一定数量的护理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

第6篇 a区医院医疗证明文件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证明文件管理制度

医疗证明包括疾病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和转院证明。

一、开具疾病证明和病假证明具体要求: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医院注册的医师,有权开具疾病诊断意见书。用于申办麻醉卡的疾病诊断意见书须由主治以上任职资格并获得麻醉处方权的医师签字并加盖处方章。门诊患者一般不开疾病诊断证明,诊断写在病历上。若医疗单位或患者单位需要时,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也可开具诊断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获得一定科学依据方可出具疾病诊断意见书。不得单纯凭患者简单主诉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用疾病诊断意见书;不得伪造疾病诊断意见书;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诊断意见书。

(三)原则上疾病诊断意见书必须由本人前来办理,特殊情况可由患者直系亲属持患者病历及委托书代办,疾病诊断意见书须由执业医师签字,经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开具疾病诊断意见书的医师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四)病假时间的规定,原则上应按疾病诊断的性质来确定假期时间的长短:(1) 一般疾病一周以内;(2)严重、慢性疾病一个月以内;(3)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疾病,如大手术、晚期癌症、严重脑外伤、中风等可酌情延长至二~三个月;(4)急诊病人或不能明确诊断者3天以内。

(五)凡涉及司法办案、病退、评残、补开病假证明、交通事故与保险索赔等特殊情况要求补办的疾病诊断意见书和病假证明,主管医生须凭医院原始病历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补办证明才可办理,并注明'补办'字样及补办时间,并经医务科审核盖章后生效。

(六)疾病诊断意见书的领取与管理

1.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医院注册的医师,可在医务科登记领取《疾病诊断意见书》。

2.已领取的疾病诊断意见书,应由领取人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3.严禁出具虚假证明、人情证明,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本人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二、死亡证明:病人死亡后由病人的经管医生负责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此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第二联,交给死者家属去防保科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三联单,防保科按规定将第三、第四联交死者家属。节假日或夜间在总值班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转院证明:医院门诊、住院的病人转外地检查治疗一律须经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由经管医师开具转院证明或疾病诊断意见书,到医院指定的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方可转院。

第7篇 罗一医院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存放物品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

二、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格排列整齐。

三、库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四、同一库房不得乱放相互起作用或相互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有效期,到期及时更新。

六、建立健全的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七、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做到“三检查”。

八、库房安全管理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严禁涂改账目;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和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严禁在仓库内乱拉电源、临时电线和临时照明。

第8篇 丰华医院放射治疗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治疗室安全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全科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3、安全值班人员及时查看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保卫科报告。

4、经常检查灭火器的完好情况,使灭火器经常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5、严禁在工作场合吸烟、乱接电线。经常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如果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电工房值班人员,及时处理或更换。

6、值班人员下班前认真检查水、电、气的关闭情况,关好门窗,确保室内安全。

第9篇 a医院临床实习带教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实习带教管理制度

1、我院的临床实习人员,统一由科教科负责管理。科教科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全院的临床实习工作及有关活动。

2、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的临床实习工作,科室主任、护士长要亲自主抓临床实习工作。各业务科室要按照医院有关临床实习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室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保证临床实习质量。

3、各科室要重视对实习人员实践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应指定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人员负责带教工作。带教人员要按照实习计划对实习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养实习人员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及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医德。

4、各科室带教人员要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分为医德医风、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纪律考勤等几部分,并将考核结果认真填写于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成绩册。

5、 科教科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各科临床实习带教工作,对各科室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作为科室业务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zz市人民医院科教科

第10篇 建康医院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 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 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3. 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 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第11篇 第1人民医院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1、各部门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严禁存放在办公桌及更衣柜内。

2、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院规定的最高数额,超过部分须送银行,特殊情况由院领导指定地点专人值班守卫。

3、保险箱钥匙由保管员随身携带,严禁存放在办公桌内,保险箱密码必须打乱。

4、支票和印鉴分开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须存放在保险箱内。

5、严禁空白支票盖印待用,不准留存已盖印鉴的支票过夜。

6、上班时未打开保险箱之前,首先查看保险箱是否有异常,有疑点立即通知院保卫部门。

7、收费处、挂号室等有现金进出的科室严禁非本科室工作人员入内,如有发现,后果由同意进入者及本人自负。

8、收费处、挂号室等部门应随手关门,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9、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办事。

第12篇 八一医院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

1、严格控制手术室人员数量,私人物品一概不得进入无菌区。面部、颈部、手部有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上呼吸道感染者,如必须进入手术室时,应带双层口罩。

2、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更换手术衣裤、鞋、帽、戴口罩,头发、内衣领及袖边、裤边不得外露;外出必须穿外出衣鞋。手术完毕,衣裤、鞋等须放到指定地点。

3、手术室一切物品概不外借,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

4、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实施标准预防。

5、手术室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使用手术器械、器具及物品,保证医疗安全。

6、手术室医务人员应当与临床科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患者手术部位感染的预防措施,包括正确准备皮肤、有效控制血糖、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以及预防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发生低体温等。

7、手术室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8、手术室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理。

(二)清洁与消毒

1、手术室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拖布及一切卫生用品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2、手术室工作区域,应当每24小时清洁消毒一次。室内物品全部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3、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拭其推车、升降台、麻醉桌、无影灯、窗台等。保持桌面、地面、墙壁及手术间各种物品清洁、无尘、无血迹。

4、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当及时打扫手术间,桌面、地面物品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并行空气消毒。

5、每月对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一次,空气、物表、手、腔镜每月进行细菌培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再次复查。

6、无菌与有菌物品分开放置。无菌物品由专室或专柜保存,并有明显灭菌标记及灭菌日期。无菌物品一经开封不得超过24小时。干式无菌持物钳有效时间为4小时,并注明开封日期及时间。

7、手术间使用原则为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污染手术,特殊感染手术应在专用手术间进行。手术开始后,各手术台的一切物品不得交叉使用。

8、手术台上的各种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压力蒸汽或环氧乙烷),使用前必须经两人核查灭菌日期或灭菌标志。

9、手术室平车内外不得交叉使用。

10、凡污染敷料、废弃组织等应放置在黄色防渗漏塑料袋内,集中焚烧处理。

11、灭菌器械(锅)每周进行生物监测一次,无菌生长证明灭菌锅合格。

(三)特殊感染手术终末消毒措施

特殊感染患者手术,各科室应当提前与手术室联系,并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感染名称,以便于合理安排手术。处理原则:严密隔离,选用敏感的消毒液;先行预消毒,后清洗、灭菌,必要实行双灭菌。

1、澳抗阳性手术处理

(1)手术间挂隔离标志,专用消毒物品及浸泡桶,门口备隔离鞋套。

(2)严禁参观手术。

(3)手术人员要穿手术鞋套(必要时穿一次性手术衣,戴双层手套),不得随意出入手术间,室内外设两名巡回护士,所需物品均由室外护士传递。

(4)术后处理:①被服和布类敷料:放入黄色塑料袋中,扎紧袋口、标记,送洗涤房处理。②器械、吸引器瓶: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后冲洗。③一次性物品及废弃物品:放置双层黄色塑料袋内,标记、焚烧处理。④手术间地面、桌椅、器械台、手术床等用消毒液擦拭,空气消毒机消毒2小时。

2、特殊感染(绿脓杆菌、破伤风杆菌、炭疽杆菌)和气性坏疽等患者手术的处理:

(1)同澳抗阳性手术处理。

(2)手术应在其他手术完毕后开始,手术前将非手术用物移至室外,术毕房间消毒密闭12小时后方可开放,进一步处理。其他术后处理同(二)4。

第13篇 一民医院医疗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

(一)购置植入性医疗器械时,必须先查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以及生产厂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

(二)合同中产品的质量保证条款(包括保险方式)必须明确并可操作执行,排除承诺人能力范围之外的承诺,并将质量保证条款以适当形式告知病人。质量保证条款的签章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①由生产者签章;②由生产者在中国的办事处或代表处签章;③由生产者委托在中国负责代理销售产品的单位签章。

(三)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培训及考核工作由医疗器械厂商配合医院进行。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应由医务科发给准许使用此植入性器械的证书。

(四)应建立统一的采购和使用登记制度,记录保存已购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基本信息,包括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注册证号、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日期、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住院号、地址、联系电话等。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登记表采用市设备质控统一的格式。

(五)产品验收时,应有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做出记录。

(六)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在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即验收单),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与病人病历档案一起完整保存。

(七)贵重或技术难度较高的植入医疗器械,需请厂家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如跟台参与手术等,但必须按相关规定具有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从事医生工作的资格,并有双方签字的安装记录。

(八)对植入性医疗器械正常使用中发生的可疑不良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第14篇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急诊检验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急诊检验制度

1、 凡急诊病人凭急诊章或急诊医师鉴字,进行急诊检验。

2、 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收到急诊检验标本应及时迅速处理,记录标本收取和结果报告的时间,在2小时内发生检验报告。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尽力缩短检测时间,尽早发出检验报告。

3、 由于仪器等原因,不能及时发出报告时,应立即与临床医师取得联系,并报告科主任,及时作出处理。同时做好文字记录。

4、 如有特殊病人要进行急诊范围以外的其它项目检查时,经临床医师与值班人员联系,可做特殊情况处理。

5、 做好急诊检验的各项文字记录。

6、 上班时应严肃认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7、 工作需要时必需加班完成急诊检验任务。附:(急诊检验范围)血、尿、粪常规、血型、血交叉、出凝血时间、脑脊液常规、尿糖、尿酮体、血糖、尿素、酮体、二氧化碳结合力、钾、钠、氯、钙。微生物学检查急诊仅限于直接涂片染色镜检及抗酸染色等。潜血试验、凝血酶原时间测定。

第15篇 区医院医疗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 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

四、 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 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 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 对于所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八、 对于跌倒、压疮、坠床做好高危因素的评估与防范措施的落实。

九、 对于发现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 认真执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一、严格执行手术确认制度与工作流程。

十二、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十三、 认真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四、 配合医院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16篇 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大都是可燃物,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药品一经烟熏火烤即不能再用,防火措施非常重要。

一、药库防火制度

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 药房防火

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第17篇 市中心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某市中心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为规范我院医师外出会诊,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技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医院或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由医务部与相关科主任协商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对于外出会诊可能影响医院正常业务工作,但确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由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我院医师未经医务部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接受会诊邀请或不能派出医师会诊时,医务部应及时通知邀请医疗机构。

五、医务部决定派出会诊医师后,应及时填写“外出会诊回执单”,会诊医师携此单前往执行会诊任务,存根由医务部留存。

六、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七、医师外出会诊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不得接收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的,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九、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如果患者拟转入本院进一步诊治,应事前通知医务部,由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做好相应准备。

十、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我院两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并填写“医师外出会诊情况记录单”,由医务部留存。

十一、医师外出会诊收入纳入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会诊收费和医师会诊报酬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医师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必要时我院协助处理。

十三、医务部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相结合。

第18篇 第三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一、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组织管理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开设“多学科综合门诊”。门诊办负责组织、管理与协调,医务科予以配合。

二、多学科综合门诊接诊对象

1、门诊病人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或就诊3个专科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三、多学科综合门诊出诊医师条件

1、临床副主任职称以上医师;

2、专科能力较强的主治医师;

3、知名度较高的返聘专家。

四、多学科综合门诊场地与开诊时间

多学科综合门诊设在门诊部三楼内科诊区内,开诊时间暂定为每周三下午15:00――17:30,根据病人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五、多学科综合门诊接诊流程

1、各科室门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符合上述综合门诊接诊对象条件的患者,征得其同意后,或病人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病会诊者,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申请单”。

2、患者及家属持该单到门诊办办理相关手续。

3、门诊办根据患者的病情及要求,确定会诊时间及专家名单(每例会诊参加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名),并负责通知到病人和专家。

4、会诊专家接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应提前一天通知门诊办,以便更换专家。

六、要求

1、多学科综合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首诊科室发现符合多学科综合门诊接诊条件的患者,应积极引导患者进行会诊,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患者病情。

2、门诊办、医务科应定期总结多学科综合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

3、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收费标准有关部门按规定报批。

4、多学科综合门诊的医护人员及患者知晓宣传工作由门诊办负责落实。

第19篇 医院核心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输血原则

(一)临床输血应当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积极鼓励通过患者自体输血及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

(三)对血红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四)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互助供血。

(五)输血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

二、用血申请、审批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二)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不得缺项,同时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三)急救用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400ml以下的用血,再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供血;对于大量输血病人需提前对病人进行评估并将评估预输血情况通报输血科以便组织血源。

(四)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

(五)对特殊情况下的输血(如:异型输血等),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六)如遇一次输血3000ml的特大型输血按照《特大输血审批制度》执行。

三、输血登记

(一)所有临床输血(包括成分血)的出入库均严格按照《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进行登记统计工作。

(二)每一季度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分析,向输血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领导汇报。

四、输血反馈

(一)输血病人发生输血反应时,临床医生要根据病人反应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输血科,输血科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必要时通知血站协助处理。

(二)临床医生在处理结束后需认真填写《输血反应记录》并送输血科,输血科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检验科每月对反馈意见汇总并进行分析,结果上报医教科、分管院长。

第20篇 平南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20篇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