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一中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县文教体局、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学校各项收费,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县文教体局、县物价局文件通知的一费制执行。
二、班级收费只收班费,每名学生五元,不得超收或搭车收费。
三、各处室、年级组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向学生订购复习、辅导资料,收取资料费及其它费用,若确实必须征订的资料、辅导材料和需收的有关费用,需经学校教务处审查、报请校委会批复,允许后方可收取。
四、对违犯学校规定,私自收费的人员,一经查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校上报县局。
此制度从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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