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站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车站生产安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班组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班组成员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三、站长是车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分管安全副站长是本站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整改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四、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各部门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七、部门负责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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