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运转管理制度
为保障矿井主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手册》、《神东煤炭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神东煤炭集团矿井主扇运转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矿应建立健全主扇运转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停送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试验制度、风机房消防管理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管理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第二条
机电矿长对主扇及其附属装置管理负责,并负责主扇投运的试运转现场调试工作。
第三条
总工程师对与主扇有关的通风网络技术参数、参数测试装置和通风系统调整负责,并协助矿机电矿长加强主扇及其附属装置的管理。
第四条
主扇的大、中修工作由机电管理办公室报设备管理中心安排。
第二章
主扇投运
第五条
主扇投运前,矿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机电管理部、安监局通风处、生产技术部(改扩建矿同时报基建部)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风机更换由矿负责组织初验后,报公司申请风机试运转。
第六条
主扇(含大、中修以后的通风机)试运转前,必须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要求:
1、主扇及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附近10米范围内场地应清理干净,风道内无杂物。
2、风机电机、电缆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手册》所要求的试验项目试验合格。
3、风机电机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等回路测试调整完毕,动作正常。
4、轴流式风机叶片安装角度符合要求,叶片顶端与机壳的间隙符合规定,人工盘动叶片,应灵活无卡阻,无异常现象。
5、风机各段与部件连接必须紧固,防爆门及平衡锤配重、油封符合要求,风门严密不漏风,风硐内保护栅栏安设符合要求。
6、风机电机、风门绞车及风门等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和单项动作。
7、风机运行参数监测装置(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安设、信号传输符合规定。
8、井下通风设施调整及实时调整准备工作到位。
第七条
主扇的试运转分机械性能试运转(空运转)和设计负荷试运转(带负荷运转)。机械性能试运转单台风机不得少于24小时,按设计负荷试运转单台风机不得少于24小时。
第八条
主扇试运转考核项目符合下列要求:
1、运转时是否有异声、异常振动和异味;
2、各轴承、控制设备及电机的温度是否异常;
3、电机的电压、电流、输入功率等是否符合要求;
4、风机的风量、风压、效率等参数是否在合理的工况范围;
5、机械性能试运转时,检查反风设备的操作是否灵活、可靠,并测定反风操作时间;
6、各风门是否灵活,有无漏风现象。
第九条
主扇考核项目符合要求后,在安监局通风处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通风机性能测定工作后,矿里编制主扇投运报告,经机电管理部审核后由矿报安监局通风处和生产技术部(改扩建同时报基建部)备案。
第三章
主扇及其附属装置防护
第十条
主扇电机应设置过流、漏电、失压、欠压、断相、温度等基本保护。
第十一条
矿调度指挥中心和风机房应设置主扇停运、故障报警系统装置,并同时具备模拟量、开关量和声响报警功能。
第十二条
主扇运行监控系统应设置风机风压、风量和电机电流、电压、功率、温度等主要参数的实时监测装置,并具有每小时自动记录存储功能和打印功能。
第十三条
主扇风硐调节闸门绞车必须同时实现电动和手动提升功能。
第十四条
主扇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指挥中心的电话,并有供电系统图、反风操作系统图、岗位责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停送电管理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机电队负责下列项目的检查、检修:
1、主扇及其附属装置每月至少全面检查1次。
2、防爆门每6个月至少检查1次。
3、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4、电气防爆设备每月检查1次。
5、对风机轴承实行定期注油。风机电动机采用滚动轴承时,轴承牌号和润滑脂牌号必须严格按照注油牌的规定执行,不同牌号的润滑脂严禁混杂使用。环境温度较高时适当缩短注油周期,轴伸端适当增加注油量,风机轴承的润滑最好采用不停机加油。
6、单台风机累计运转超过4000小时应组织小修。小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风机叶轮部分,叶片是否松动,叶片安装的角度是否与设定的相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和清擦电机接线端子,检查接线盒接线螺栓(母)是否松动,必要时进行更换;
(3)清擦电机,清除和擦去机壳外部尘垢,测量绝缘电阻;
(4)必须彻底更换1次润滑油脂,要求将乏油全部顶出,从排油孔内看到新油流出为止;
(5)校验电流表和温度计等各项仪表,保证显示的正确性和保护的可靠性。
7、运转风机与备用风机应每1~3个月轮换运行。运转前必须对风机及其附属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8、单台风机连续停止运转超过3个月必须对风叶盘动180°。
9、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并对风道进行清理。
机电管理办公室在负责联系落实:
1、主扇主轴、风叶应每2年探伤1次;
2、风机电机每年做1次耐压试验;
3、风机电机保护每年校验1次;
4、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
5、防雷、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至少检查、测试1次;
6、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至少检查1次;
7、建立主扇台帐,对风机进行不定期检查,且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主扇及其附属装置的专项检查;
8、单台风机累计运转超过8000小时应组织大修,大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电机检查修理:检查电机外部有无损坏,零件齐全;检查定子绕组是否污染和损伤,需要擦拭和补修刷漆;检查定子绕组是否断裂、污损、脱焊;检查转子、定子铁心有无磨损,如有则需修整;检查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是否有相间短路、匝间短路、断路、脱焊、烧坏等现象,应针对发现问题予以修理;用绝缘摇表测量所有带电部位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2)清洗轴承并检查轴承磨损情况:首先应将废脂清理干净,如用汽油清洗,应待汽油挥发干净再涂新脂,新脂应涂入轴承的滚道上,加脂量应满足将轴承添满,轴承室内盖空腔加至约75%,外盖空腔加至约30%;检查轴承表面和滚珠、轴圈等处,对轴承内径、外径、宽度的尺寸进行测量,根据磨损情况确定是否更换。
第十六条
机电队应加强主扇及其附属装置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工作。矿机电矿长每月必须组织机电、通风等有关人员检查1次,并派机电专业人员每周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检。矿应制定措施,加强主扇设备设施及控制传输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遥控系统可靠、灵敏。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机电队要每天进行至少一次巡检。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涉及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神东煤炭集团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神东煤炭集团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神东煤炭集团矿井主扇运转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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