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制度
根据城西电业局、市自来水公司以及**市煤气公司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住宅小区作如下规定:
1、本小区住宅、商铺实行'小区专变'供电,每户安装电表10~40a,容量为容量为4kw,请业主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4kw,必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增容。
2、业主增容时,须验证电源导线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请到物业服务处增大电源导线。
3、住宅内的某个回路负荷较大时,请业主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4、业主用电过程中,若发现有电线烧焦气味,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线是否完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5、每过段时间,请业主按漏电开关检查是否可靠。
6、'小区专变'供电的电费由物业服务处按**市城西供电局基价,按各业主实际用电量分摊高低压变损、低压线损的综合价,各业主使用的是卡式电表,请先到物业服务处预购。
7、水费由物业公司按**市自来水公司基价代收。
8、小区电、气、水管线管道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请业主不要随意更改,如确须更改,请报服务处同意后并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9、业主若暗装给水管道,须先试水,不渗漏才能抹灰隐蔽。
10、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能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11、请业主根据《**市管道煤气(燃气)使用规定》安全使用天然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商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天然气管道管道、器具。
12、业主出门前应将天然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3、因业主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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