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处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0目的
1.1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经营成本,规范材料采购行为,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2.1本文件适用于本管理处所有材料采购管理。
3.0职责
3.1业务部负责制订材料采购权限规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下发执行,并对该规定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0材料采购权限规定
4.1对经营使用且批量较大的维护材料的采购方式
4.1.1实行定点定计划采购。材料使用部门定期有计划地把需要采购的材料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要求填写《材料采购清单》,报业务部申请。(业务部对各部门提出申请在三天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除外)。
4.1.2由业务部在材料采购小组确定的供应商处采购。(该材料供应商应与物业公司签订《材料供应协议书》,原则上同一类型材料应有两家以上供应商可供选择)。
4.1.3材料供商应根据《材料采购清单》在一定时间内送货到材料使用部门,由材料使用部门对照清单验收,并要求有二人以上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名。(送货单送业务部留底存档)。
4.1.4材料质量由使用部门把关,若有不合格产品或劣质产品时,通知业务部经办人员要求退货。
4.1.5财务人员根据《材料采购清单》和供应商送货清单,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结账。
4.1.6下列材料在定点定计划采购之列:光管、电子镇流器、空气开关、节能灯、汽车轮胎、机油等。
4.2.对非经常性使用或急需抢修用材料的采购方式
4.2.1对价值300元以下材料,由各管理处负责人决定购买。
4.2.2对价值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材料,购买前须向公司总(副)经理请示批准后方可购买。
4.2.3尽量安排在由材料采购小组确定的供应商处购买,送货清单应有二人签名。
4.2.4对于价值2000元以上材料,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4.2.5材料质量由使用部门负责。
4.2.6非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购买材料,除非有部门负责人临时授权或紧急抢修等特殊情况。
5.0引用文件及相关表格
5.1《财务管理制度》
5.2《材料采购清单》
5.3《材料供应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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