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山庄文件管理制度
1.山庄公文办理包括分级、分办、批办、承办、拟办、核稿、签发、打印、传递、归档和销毁程序。
2.山庄收到的公文由行政办公室签收登记,分类后递交行政办公室主任拟办意见。
3.总经理批办的公文,根据批示,由行政办公室转交承办部门和传阅员,并进行签收登记。
4.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和档案,按规定程序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秘密级以上的文件和档案,各级领导均不得携离酒店。
5.各部门或个人对承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办理,不得拖延和积压;对承办批示存有异议,及时提出书面意见。
6.各部门均应实行公文催办制度,负责办理公文的人员,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负有催办义务,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事。
7.公文处理过程中,要做好平时归卷工作,办完后,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成卷,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五日移交行政办公室归档。
8.山庄的所有人员调动和离职时,应将文件清理移交,没有移交清理完毕的,不予办理调动和离职手续;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栏案室登记和保管。
9.行政办公室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过鉴别和行政办公室主任的批准,予以定期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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