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备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备机的管理,做好备机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工厂备用机泵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各装置的备机管理。
3职责机动部负责制定并完善本制度,督促检查、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各分厂及相关管理部门按要求执行本制度。
4 管理的内容及方法
4.1 管理部门
4.1.1 机动部负责制定并完善备用设备管理制度。
4.1.2 检查掌握使用单位备机管理情况和完好情况。
4.2 使用单位
4.2.1 定期检查、维护,做好防冻、防凝、保温、防腐、润滑、盘车、电气绝缘测试、清洁等维护保养等工作。
4.2.2 确保备用机泵处于完好状态(完好标准详见设备评级管理规定中),保证随时能启动、切换、投运。
4.2.3 备用机泵要有可靠的电源,应能随时接通,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动作试验。
4.2.4 分厂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将本岗位备用机泵的检查工作列入巡回检查内容中,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进行交接。
4.2.5 备机切换工作应合理安排、交替运行,但不提倡频繁切换。
4.2.5.1 凡配有备机的机泵要实行定期切换制度,严禁超期疲劳使用和不出事故不切换的操作方式。
4.2.5.2 原则上,小型机泵(功率小于75千瓦)连续运行超过2个月时应安排一次切换。大型机泵(功率大于等于75千瓦)。连续运行超过4个月时应安排一次切换。压缩机润滑油泵,因切换时易发生油压波动,主要利用停车机会和检修后的试车机会进行切换。各分厂应根据备用设备的结构、操作特点、检修周期等情况制定出合理切换周期。
4.2.5.3 因运行设备发生故障需提前启用备机时,可以从切换日起计算周期,以避免频繁切换。
4.2.5.4 备用机泵切换投入运行后,应达到工艺要求和规定的运行周期,确保生产正常进行。切换后停用的设备物料要采取措施,防止串料,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对因故障切换下的设备应及时督促实施检修,确保其随时能启动和切换。
4.2.5.5 每次切换后要认真记录切换设备的位号、名称、切换启动时间、停用时间、切换前后的技术数据(如介质温度、介质压力、轴承温度、设备振动情况、启动电流、运行电流、运行电压等)及操作人等。
4.2.5.6 系统停车后的开车,如无特殊情况,应启动备用泵运行;设备检修、试车无问题后,一般是原来运行时间较长的作为备机。
4.2.6备用机泵的定期盘车管理
4.2.6.1使用单位应对所有备用机泵根据设备实际状况,分类制定确定盘车周期(日、每周、每两周)。
4.2.6.2对于带联锁自启动的备用机泵,必须在保证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盘车操作。
4..2.6.3盘车操作每次不得少于一圈半。应在设备转动外露部位(如轴头、联轴器等)标划出明显的盘车标记,并与盘车周期相对应。
4.2.6.4 要建立机泵盘车记录,每次盘车后要记录盘车设备的位号、名称、盘车标记、盘车时间、盘车人等
4.3 电仪分厂
4.3.1 每周对与机泵相连的备用电机、仪表做一次全面检查。
4.3.2 每月对备用电机摇一次绝缘,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并做好记录。
4.3.3 对于不备用的电气、仪表设备的检修、消缺,要24小时不停,直到备机完好备用。
4.4 机修分厂
4.4.1 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故障设备的检修、消缺工作。
4.4.2 对于不备用设备的检修、消缺,要24小时不停,直到备机完好备用。
5考核
5.1 未按要求进行备机切换、盘车、检查的,双基考核扣责任单位0.5分/次。
5.2 备机检修、消缺未按要求进行的,双基考核扣责任单位0.5分/次。
5.3 备机管理不到位,影响系统运行的,视情况双基考核扣责任单位1--3分/次;造成事故的,按照**化工厂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附则
6.1 本制度解释权归**化工厂机动部。
6.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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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设备机械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正常。对轴承运转磨擦生电的部位要勤检查、勤清扫,电机设备上不许有药尘、纸屑、油污、布等易燃物积存;
二、外来工匠来厂修理,有关车间主任应先介绍有关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再进行修理;
三、危险工房内的机械设备需要修理,首先必须切断电源,搬至安全地区进行修理,确实不便拆卸的设备,要在消除危险因素后进行修理;
四、维修上药台、筑药台、压药台等生产工具,必须远离危险区。修理前必须清扫工作台上的余药,清扫后用水冲洗干净再进行修理;
五、机械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人负责。
第3篇 某百货公司设备机房防火管理制度
百货公司设备机房防火管理制度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需要动火作业时, 由专业主管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自始自终有专人监视并做好灭火准备。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方能离开。
4、部门、班组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培训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火帘、防排烟设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配合保安部每月检查、保养,确保使用时不出故障,并附相应记录上报工程部经理。
8、发生电气火灾时, 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的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截断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第4篇 z商场高低压配电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商场高低压配电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守配电运行管理规程,确保配电设备正常供电。
二、配电设备由配电值班电工执行24小时操作、监控、记录。严禁不合理的超负荷运行。
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机房,须经分管主管批准后,在值班电工或楼层电工陪同下方可入内,并按规填写人员出入登记表。
五、机房应保持良好通风及照明,门窗应开启灵活。
六、机房内按规配置各类消防灭火器材,并放置明显处。
七、配电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动用明火。
八、不得擅自更改配电机房内各配电设备线路,如需更改则必须经过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九、保持配电机房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无水渍、油渍。
十、每周组织一次机房及设备的卫生、安全检查。
第5篇 设备机房门禁管理制度
设备机房是安全生产、治安防范的重点部门。为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对设备机房门禁制度作以下规定:
1.设备机房为安全重地,禁止一切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室外应设“闲人免进”标示牌,电器设备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请勿靠近”的标示,除公司内部人员机房电话概不外借。
2.外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应按本单位内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入时值班人员应验明身份、证件填写“外来人员进出机房登记表”后方可入内,进入设备区时值班人员要随同进入进行安全监督。
3.允许进入机房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机房内各项规定,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不得随意触摸电器运行设备,要服从值班员的工作指挥。
4.机房内不准堆放各种杂物,值班人员要按时清扫,保持室内卫生,保证环境卫生及安全消防通道畅通。
5.提高警惕,备齐消防材料,有安全防火制度,防止坏人破坏事故和电器火灾事故发生。
第6篇 起重设备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的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应在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12个月)。
4.1.5风电场专业人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维修工作,不能维修的交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6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1.7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门负责租借和管理,保证起重机械 、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4.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质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借或发放。
4.1.9起重机械 、小型机械由物质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4.1.10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4.2定义;
a.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机、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b. 小型机具是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
c.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钩、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e. 起重机(crane)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 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f.起重机械由起升机构(使物品上下运动)、运行机构(使起重机械移动)、变幅机构和回转机构(使物品作水平移动),再加上金属机构,动力装置,操纵控制及必要的辅助装置组合而成
4.3采购要求;
a.物质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优先考虑。
b.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4.4机具使用要求;
a.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b.机具的转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c.机具的压力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检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完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d.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名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名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e.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f.机械操作人,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临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分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推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为事故负责;有关专业接到报告后妥善处理,否者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g.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子贴挂简明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及负责人。
h.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s1102的规定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应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浸油一次。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4. 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可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允许用应力应减低50%。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锁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4.5滑车:
a滑车应按名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名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b.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损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着,不得使用。
c.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d.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得钩环锁紧。
4.6起重机器机具管理制度:
a.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b.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c.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1次.应检查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运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和固定物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d.起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e.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f.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7检查、维护、试验:
a. 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b.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坚定。修复后的起重机械 、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c.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d.待修与完好的起重机械 、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4.8下列情况必须报废:a.以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b.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
第7篇 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电气安全问题,保证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
2、临时用电必须得到分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变配电设备、控制设备的清扫、检修必须按中心《电气设备清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的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程进行安装。
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前应对其进行试验,试验无效禁止使用。
6、值班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拉合闸顺序操作电气设备。更换熔丝、熔管必须在上口断开电源后进行。
7、安全用具的使用保管以及高压安全用具的试验,必须按北京市供电局《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8、机械设备安全负责人应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机械设备安全问题,保证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
9、值班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巡视或进行不停机的故障判断时,只允许进行机械设备外部的检查,听音或手摸,但不允许触及机械的旋转部分,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10、机械设备发生较严重的突发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迅速停止动力机运转,尽可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1、值班人员应定期对起重设备做预防性的保养、检查。
第8篇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
3. 引用标准
4. 定义
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的装备和工器具。
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
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
5. 职责
5.1. 仓库人员负责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检查、报废等工作,并进行定期试验,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5.3. 安全部门负责审批计划和选择厂家、型号等。
6. 管理内容和办法
6.1. 采购
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
6.2. 验收、检查、试验
6.2.1 需验收、检查、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6.2.1.1. 新购置的应进行抽检;
6.2.1.2. 经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
6.2.1.3. 存在疑问或使用没有把握的;
6.2.1.4. 存放时间较长或新转入的;
6.2.1.5. 已经检验周期的;
6.3. 保管
6.3.1. 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时可按有关要求进行实验,实验结果应填写《安全用品检验单》。
6.3.2. 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并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及尖锐物体,并用色标或标签加以区别。
6.4. 使用
6.4.1. 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6.4.2. 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当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 安全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否则应进行培训。
6.4.4. 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 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确认的电压等级下使用。
6.4.6. 电动或风动的安全工器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
6.5. 报废
下列情况应以报废:
6.5.1. 经检查、试验几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 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
6.5.3. 超过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第9篇 设备机具档案台帐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范围,设备技术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及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资料档案管理。
2、管理内容:
2.1、生产设备档案资料。
2.2、设备管理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资料(1.企业正式颁布的有关设备管理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上升为设备管理技术性文件及设备管理办法)等。
2.3、外来文件(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发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
3、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3.1、设备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管理。
3.1.1、设备到货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时将随机文件、技术资料经公司物质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及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共同验收,将一切资料登记建名册,做好归档前的准备工作。
3.1.2、设备安装验收完后,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的主管人员将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和设备随机的各种技术资料一同交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管理。
3.1.3、设备在修理过程中,设备管理人员应负责收集和积累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在修理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在修理过程中收集和积累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资料的管理。
3.2.1、公司正式下发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2.2、设备运转统计资料。
3.2.3、设备维修资料。
3.2.4、设备调入调出资料。
第10篇 水泵设备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向小区住户提供生活用水和消防储备用水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确保水泵房内设备运转正常,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备机房!
二、 机房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
三、 机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四、 机房内做到3防(防鼠、防潮、防漏电)
五、 机房内保持通风良好,照明充足;设备标识齐全有效;
六、 配备有电气专用消防灭火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 每次断水及维修、维护工作必须如实填写相关表单,做好记录存档。
八、 水泵房钥匙必须由设施人员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
九、 水泵房在需要断水前(维修、维护等,特别是高层用户)必须由物业中心提前发出通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断水。
十、发生紧急事故时,必须严格按照供水事故紧急预案操作。
十一、附则:《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图》
第11篇 z商场电梯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商场电梯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一、电梯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服从领导指挥、安排,严格遵守电梯运行管理规程,确保电梯正常、安全使用及运行。
二、开机前应按电梯运行管理规程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三、通过专业人员及仪器对电梯进行检测、调试,由权威机构确认正常并发证后方可使电梯投入运行。
四、电梯维保、检修、检测时应设置明显的维修标识,以示提醒。
五、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六、电梯出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来人处理。
七、做好电梯设备管理台帐,如实记录电梯使用状况。
八、机房设备每周清洁一次,保持设备表面无油垢、灰尘。轿箱、层站门、扶梯、招唤每日清洁,保持光亮、洁净。
九、电梯机房应通风良好、卫生洁净、温度适宜,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十、机房及轿箱内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动用明火。
十一、机房内按规配置各类消防灭火器材,并放置于明显处。
十二、电梯各处应做到标识齐全、明显,应急报警系统完好无损。
十三、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十四、每周组织一次机房、设备、轿箱、扶梯的卫生、安全检查。
第12篇 z商场中央空调及辅助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商场中央空调及辅助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一、中央空调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应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守中央空调运行管理规程,确保机组及辅助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操作人员开机前应严格按照中央空调运行管理规程对相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三、通过对主机、冷热媒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燃料供应系统、新风机、变风量机组、风机盘管等的检查、维保,确认设备正常后,方可按正常程序开机。
四、按时查看各设备运行参数,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记好工作日记。
五、如果设备运行参数出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来人处理。
六、做好设备管理台帐,如实记录设备使用状况。
七、新风机、变风量空调机组的机房要求通风良好,卫生清洁,确保机组的正常运行。
八、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动用明火。
九、机房内按规配置各类消防灭火器材,并放置于明显处。
十、设备运行期间每周清洁设备;设备停用期间每月清洁设备。保持设备表面无油垢、无灰尘。
十一、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十二、设备运行期间每周组织一次机房及设备的卫生、安全检查。停机期间每月组织一次机房及设备的卫生、安全检查。
第13篇 物业所辖设备机房屋顶平台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所辖设备机房及屋顶平台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因各楼设备机房及屋顶平台是楼宇动力保障的重要场所,也是最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地方。为进一步规范单位所辖物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设备机房主要包括:变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等。
一、明确各物业服务点重点部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行管楼项目部、西活服务点分别以负责两处的物业管理员为重点部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其他单位所辖服务点均由各楼秩序维护分队长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所有设备机房及各楼宇通向屋顶天台的门均需上锁,门锁钥匙统一由各服务点第一安全责任人管理,设置钥匙放置区域,供紧急事件发生时,操作人员能够随时拿到钥匙,打开房门;对于需要24小时值班的设备机房,值班人员可领取一套机房钥匙,自行保管,各自承担当班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对于不需要24小时值班的设备机房、楼宇屋顶平台,所有人员进入均需要在该楼第一安全责任人处借用钥匙,并登记;任何人员不得私自配钥匙;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遗失钥匙须立即向公共物业管理部主管报告。
三、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机房的人员,需经工程技术部主管同意,由各楼宇第一安全责任人或其指定人员陪同进入,同时在《重点部位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凡外单位施工和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机房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主管指定人员陪同,到相应楼宇第一安全责任人处办理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该楼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四、单位所辖各设备机房的运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员值班制度、值班员交接班管理制度、设备养护计划等,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执行并张贴在各个设备机房内。机房内定期卫生清洁,由工程技术部主管牵头,保洁部安排人员完成,保洁工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由工程技术部主管负责。
五、机房内的机器设备由工程技术部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除须检查或意外紧急事故,未经工程部主管同意,不得随意拆卸任何设备零件,不得擅自改动机房线路、器材等。
六、任何人不得在值班机房和楼顶平台会客,带入亲朋好友。不得将任何无关杂物带入或贮放于设备机房。
七、各服务点重点部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重点部位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当的处理突发事件。
八、《设备机房出入登记表》附后。
物业中心
2023年2月18日
附件:重点部位出入登记表(样)
第14篇 绿景物业辖区设备机房动火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机房动火管理制度
一.在机房内因维修需要,需动用电、气焊时,均需要办理动火证方可作业。
二.在动火作业时,在现场应有人监视,且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由保安部签发《动火申请表》实施监督。
三.电、气焊工必须持证操作。
四.烧焊地点周围5米以内应清除任何易燃、易爆和可燃物质。
五.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设备和各种管道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六.焊割的地点与乙炔发生器保持十米以上距离。
七.工作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气源、清理现场,在保证无余火、余热复燃的危险时方可离开。
八.完工后必须做到场地清洁、设备清洁和机房清洁。
第15篇 商场电话音响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商场电话、音响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一、播音员、电话转接人员、维修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程控电话、音响系统的正常工作及相关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机房应保持良好的照明,电源线路整齐,设备插接线整齐、插接合理。
三、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室温适宜。
四、每日清洁设备及机房,保持设备表面无灰尘、机房清洁无杂物。
五、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做好设备管理台帐,如实记录设备使用状况。
六、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动用明火。
七、机房内按规配置各类消防灭火器材,并放置于明显处。
八、维修人员应做好设备维保工作,并按规定详细填写维修记录。
九、电脑程控系统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程控系统电脑及电脑程序。
十、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十一、每周组织一次机房、设备,卫生、安全检查。
第16篇 绿景物业辖区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一.未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引领外单位人员在机房内参观。
二.经批准到机房参观者,进出机房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不允许拍照和摄像,除非经总经理室批准方能进行。
三.要严格按照设备点检有关规定,抄录设备各运行数据,认真做好记录并填表。
四.在巡检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五.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六.严禁在机房内吃任何食品。
七.在机房内不允许接用临时电器设备。
八.在机房内不允许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九.未经批准不允许在机房内使用电焊、气焊。
十.在机房内严禁吸烟。
十一.保持机房整洁,确保机房及设备无尘,搞好文明生产。
十二.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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