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一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确保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煤碳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和煤碳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狠抓公司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坚持做到以风定产、以风定人,不超能力生产,杜绝各类重大事故,促进全公司安全状况好转。
2、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组员:总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安监站长、各队队长、各部室主任。
3、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的有关条款。
4、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厂、队、部、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检,并把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书面向公司汇报。
5、发挥安监员在安全监察中的作用,从严执法,严肃查处“三违”,加强现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有效地督促整改。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每位员工能在工作中遵章守纪,制止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对制止“三违”有功者,按罚款的50%给予奖励。
7、每月由党群办、安监站出一期安全生产简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违章违纪工员进行通报,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表彰。
8、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工程不予验收。
9、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每月达优良品必须达70%以上。
10、矿井通风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看守,每道风门必须安设自动关闭的装置。若发现破坏通风风设施者一次罚款50-100元,并按价培偿。造成事故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1、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厂队,一次罚款200-800元。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罚款20-100元。
12、各队发生工伤必须在5日内把事故时间、主要经过等内容书面报告安监站,不报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3、公司划拔专项资金按每小班2人的编织,配齐各连队、车间班组的青安岗督查员,当班隐患通过检身室书面填写,及时反馈到各级分管领导,下一班必须得到处理,若延误一个班必须追究领导责任。
14、公司建立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当班当天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
15、公司建立生产调度、通风调度24小时值班制度。瓦斯报表一日一报,并送公司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阅签字。
16、公司建立每旬一次测风、测尘制度。测风、测尘报表报送通风技术主管审阅。并对风量分配按供风标准及时进行调整。
17、各种安全义表必须按规定送有资质单位定期校正、检测。
18、井下设备必须使用带防爆标志的产品,并杜绝失爆。
19、公司从各队承包工资中按0.5%提起费用,作为安全技措资金,开展安全活动;对连队每季度考核一次。
20、每个采面回采、每条巷道施工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阅批准并贯彻签字后,方能施工。
4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