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财务管理制度之收入、成本和费用管理
一、酒店每年对经营收入、经营成本、经营管理费用实行计划管理。
1、营销部于每年十月底前编制酒店下一年度的《销售预测分析报告》报总经办审批;
2、总经办于五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销售预测分析报告》下发财务部与各营业部门;
3、酒店各部门于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制订本部门下一年度经营管理计划报送财务部。其中,营业部门根据《销售预测分析报告》及本部门对下一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预测编制计划(见附件三),管理部门根据本部门上年同期管理数据及同行业相关管理状况编制计划(见附件四);
4、财务部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经营管理计划,在归纳分析和综合平�的基础上制订下一年度酒店经营管理计划(见附件五)、经调整后的部门经营管理计划及《酒店经营管理考核方案》报总经办审批;
5、财务部将经审批同意的部门经营管理计划分别下发相应部门执行。
二、酒店经营收入分为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其中营业收入由收银部收银员按酒店《收银操作规定》执行,营业外收入由相关部门按酒店《营业外收入管理规定》执行。
三、营业部门根据总经办审定的成本率或经营情况制订销售项目收费标准,并填写《营业项目收费标准(调整)表》(见附件六 )经部门负责人签认--财务部成本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后执行(财务部成本经理、财务总监须二个工作日内审批)。
四、酒店对生产经营过程实行成本控制和经营管理考核。
1、成本部按酒店《物资市场调查规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并于每季度末编写《物资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报总经办审批;
2、成本部收到采购部报送的固定供应商《固定采购价格定价表》和《直接采购参考价格表》或《直接采购参考价格调价表》后,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市场调查及价格审核确认,并返回采购部;
3、成本部每月按总经办批准营业部门的成本率与经营费用和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次月十日前编写《成本、费用数理分析报告》,呈报总经办;
4、收银部收银员按总经办批准的营业部门价格折扣率、优惠权限对营业部门各级管理人员上述权限的使用进行监督,成本部夜间核算员须每日逐单审核并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交日间核算员复审。
5、成本部成本核算人员按酒店《付款单证审核规定》执行成本审核工作。
五、酒店收入、成本和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准确、完整地进行核算。
六、财务部根据酒店和部门上月经营管理收支状况,结合已审批的酒店及各部门经营管理计划于每月九日前编制《酒店经营与计划考核对照表》(见附件七)与《部门经营(管理)与计划考核对照表》(见附件八),上报总经办及送给各相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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