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物业管理部消防应急管理规程
1.目的
迅速扑灭火灾,保证用户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管辖的消防应急处理。
3.职责
3.1管理部消防中心人员负责消防监控、报警工作。
3.2工程部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运行。
3.3义务消防队队员负责火场灭火。
3.4物业组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3.5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物资疏散抢救工作。
4.工作规程
4.1各级人员分工
4.1.1消防中心人员
4.1.1.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巡楼员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4.1.1.2火情确认后,向各部门负责人通报。
4.1.1.3向公司领导报告,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向消防部门报警。
4.1.1.4启动相应的消防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备(设施)。
4.1.1.5将火警记录在'中央控制室监控运行记录表'上。
4.1.2工程部人员
4.1.2.1在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应急电源设备的正常运行。
4.1.2.2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4.1.2.3关闭客梯,打开消防梯。
4.1.3义务消防队队员
4.1.3.1在管理部领班导下,负责火场灭火。
4.1.3.2接到火警信号后,义务消防队队员立即到达现场观察,如确认火情,按下报警掣并及时组织灭火。
4.1.3.3管理部主管和各班班长确定人员分配,确定铺设水带和使用的灭火剂、灭火器材。
4.1.4物业组
4.1.4.1在部门主管领导下,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4.1.4.2维护公共秩序,保持通道畅通并协助义务消防队。
4.1.5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
4.1.5.1负责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保障器材供应,协助义务消防队工作。
4.1.5.2确定疏散人员物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组织引导消防人员、护送用户有程序地疏散至安全区。
4.1.5.3逐房检查,核实疏散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火灾现场。
4.1.6服务中心主任
4.1.6.1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小区灭火救人工作总指挥。
4.1.6.2服务中心主任现场灭火组织指挥组长;担负各个环节分工、决策。
4.1.6.3组织火情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灭火方案。
4.1.6.4向服务中心以下各级主管明确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检查执行情况。
4.1.6.5专职消防队到达现场时,及时向专职消防队领导报告火情,服从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带领员工执行。
4.2灭火器材选用和使用
4.2.1灭火器材选用
4.2.1.1因电器、电器故障短路引起火灾,应迅速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进行扑救。
4.2.1.2汽油、柴油等着火,用1211灭火器进行扑救。
4.2.1.3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着火,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4.2.1.4其它固体物质的着火,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4.2.2灭火器材使用
4.2.2.11211灭火器应对准着火部位根部喷射。
4.2.2.2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提高灭火效果。
4.3疏散原则
4.3.1严禁使用电梯,人员疏散应徒步从消防楼梯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
4.3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图
烟感器通知当班向各级部门确定疏散维护公共秩序灭火剂消防栓
电话义务消防布置警戒、疏路线、出口水枪喷淋
观察队员确认火警散、灭火疏散人员、保障通道畅通侦察火情防排烟
向公安消防物资断电
队报告火情核实人员断气
疏散情况
119报警
5.相关记录
5.1'中央控制室监控运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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