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机关安全(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局机关的安全防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局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
二、值班人员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如实填写值班日志,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三、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酗酒,不带无关人员到单位。值班期间不发生空岗、脱岗、擅离职守或单人值班等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及时接听电话,保证政令、信息畅通,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认真做好情况记录,并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理。
五、值班期间坚持安全巡查,确保办公楼安全。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注意电器的使用安全,杜绝安全事故。
七、值班时间:
白班:早8:00――晚19:00;
夜班:晚19:00――次日早8:00;
节假日值班
早班:8:00――12:00;
中班:12:00――16:00;
晚班:16:00――20:00;
值班电话:节假日、夜晚:3933517白天:3933425、393348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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