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中学维修管理制度
(1)各部门、班级在使用学校各类设施设备、教学器材及办公用品过程中,要注意爱护使用物品,若发现损坏,要由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向学校总务部门提出报修并填写报修表,每位教职工、学生均有责任与义务向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或学校总务处反映损坏情况。
(2)在报修的同时,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先要对物品损坏原因给予认定,若发现是人为损坏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有责任协助总务处查找当事人,并协助总务处做好赔偿工作。
(3)学校总务处接到报修后,要及时进行修理,做到急事急办,小毛病当时就办,自己能修的当日办,自己无法修理的,应尽快与供货商或维修部门联系,维修前,应查看相关设备档案,注意设备的保修期限。
(4)学校维修人员在修理前要对物品的损坏原因再次进行审核,若发现人为损坏的要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反映情况,以便协助他们查找当事人,并做好赔偿工作。
(5)学校总务部门有责任向学校考评小组反映各部门、各班级使用、维护各类设施设备情况,为学校考评小组提供评优材料。
(6)校财产管理员要经常对校舍、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总务主任对于学校的校舍维修,设施设备的添置,须在新的一年前作出计划,报学校校长室,为每年的暑期维修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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