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学院警卫管理制度6
为了维护学院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把建设和谐校园及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门卫是指设置值勤、保卫看守岗位的校园出入口。(下特指校门)
二、本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持工作证(学生证)或出入证,临时工作人员持临时出入证出入校门。
三、严格门卫值班制度,严禁车辆和行人阻塞大门和交通要道,禁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进行与学校无关的活动。值班人员必须在室外值班,不得坐在室内聊天,对来访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证并登记其有效证件,主动热情地做好来访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开启和关闭大门,值班员在以下的时间必须在岗台站岗值班:早上7:30―8:30,下午16:20―17:20。
四、凡来校联系工作,探亲访友人员或其他临时来校人员须持介绍信或本人证件,通过会客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内。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内。
五、学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准会客。
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悉学校各部位情况,严格巡逻盘查制度,严格岗位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在校园内、离校园时携带、运载贵重物品(如电脑、设备等)的人员,进行查验证件,严密堵截盗偷他人物品行为。
七、机动车出入校门要进行检查登记,拉运物品出校门必须持物品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通行证明。个人大宗物品出校门应由物品所有人到保卫科办理物品出门单,凭物品出门单给予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通行。外来办事的车辆一律在学院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内;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保证自行车车牌(分离式二合一)完整,主动下车配合检查,从侧门出入。
八、工程施工及维修队伍在进校施工前,应由主管部门通知保卫科进行暂住人员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件,签定治安管理责任书。凡校外人员在校内从事任何涉众事务都要办理登记手续。
九、校园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流动叫卖。禁止推销、广告人员,废旧物品收购人员以及其他闲杂人员在校内从事一切活动。
十、媒体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或采访介绍信,与学校宣传部门或办公室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十一、学院正门(南大门)实行24小时开放管理,学校其他大门由早上5:30开门,晚上22:30锁门,实施半封式管理,严把校门出入关。
十二、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视情节轻重移请所在部门处理或由保卫科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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