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建全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改进今后的工作。
4.维护、保养人员对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5.技术资料管理必须是指定管理人员专门负责。
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统一管理,严禁销毁、丢失,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科领导批准后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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