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县委办公室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优良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县委办公室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由办公室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负总责,行政股负责人具体负责。
三、县委办公室办公场所、公共区域每天一小除,每月一大除,做到环境清洁、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搞好卫生工作。
五、干部职工要讲究卫生,做到办公楼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统一。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杜绝脏、乱、差现象。
六、县委办公室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一)县委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其随行人员负责,周一至周五上班前打扫一次,如遇会客较多,随时保洁。
(二)县委办公室各股室及县委政研室、县保密局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所在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周一至周五上班前打扫一次,并注意随时保洁。
(三)县委办公室一、二楼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由朱福群、韦旭英负责。周一至周五18:00点下班后用湿拖帕保洁,上班时间随时保持地面整洁。朱福群负责二楼办公室公共区域、楼梯及二楼女洗手间卫生保洁工作;韦旭英负责一楼办公室公共区域、门厅梯步及一楼女洗手间卫生保洁工作。
(四)县委办公室一、二楼男洗手间卫生保洁实行轮流值班,每月轮换一次。
(五)县委办公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由杨莲珍、王长忠负责。杨莲珍负责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每天早上8:00前完成清扫工作;王长忠负责公共区域绿化地段花草树木修剪、除草、施肥、施药,花草树木修剪、除草、施肥、施药每月进行一次,如遇虫害随时施药。
七、轮到值日的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下班前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各办公室关灯、关电、关门情况;
2、督促门卫做好防盗监控器布防;
3、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八、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标准:
(一)办公室卫生
1、桌椅、沙发、茶几、痰盂、文件柜等摆布合理、放置规范;
2、办公桌上只能摆放电脑、电话、茶杯、台历和少量材料等物品;下班前要收拾好茶杯、桌上文件资料、文件柜资料,确保放置整齐,无杂物堆积;
3、茶几上只能摆放烟灰缸;
4、墙面未经允许不得钉钉子、张贴任何物品;
5、窗台、文件柜上不得摆放、张贴任何物品;
6、墙面、窗台、屋门、窗帘、地面、空调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水渍污垢、无痰迹、纸屑、烟蒂、茶根等;
7、茶杯、纸篓、烟灰缸、痰盂每天下班前倒干净。
(二)办公用具卫生
办公桌、照明灯具、毛巾、茶几、电话、茶杯、烟灰缸等办公用品洁净,无灰尘、无水渍污垢、无蝇屎、无锈迹。
(三)门厅、室内玻璃门窗卫生
玻璃门窗须窗明几净,无灰尘、斑迹、污垢、水渍。
(四)资料档案卫生
文件资料档案摆放整齐,类别清晰,无水浸、虫蛀腐烂现象;报纸随时上架,并整齐美观。
(五)各卫生区卫生
走廊、大厅地面无灰尘、痰迹、水渍、污垢、纸屑、烟蒂、茶根等杂物污物;楼梯无灰尘和异色斑点,不准在楼道、楼梯间堆放杂物。
楼梯扶手、玻璃干净,无灰尘异色斑点;洗手间随时保持窗户、墙面、地面、便槽、衣帽镜、洗面台、漱洗盆整洁、无污物、异味等,洗面台上不得有水渍,保证卫生纸供应。
公共区域无灰尘、痰迹、污垢、纸屑、烟蒂等杂物污物;公共区域绿化地段无杂草,花、草、园艺植物造型美观、修剪得体。
(六)室内美化
室内花卉要枝繁叶茂,色泽鲜艳;花盆表面要光泽明亮,无灰尘污垢,无水渍斑迹,保持室内舒适清新。
(七)个人卫生
各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着装要朴实整洁,严禁穿着奇装异服;仪表要干净卫生,严禁邋遢不洁;举止言谈要庄重得体,严禁粗俗浅薄。
九、以上制度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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