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
三、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四、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对群众提出的有关村务公开的问题及咨询等应在三日内答复。
六、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做好活动记录。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村级重大事项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二、范围:宅基地使用、机动地和资产发包、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其他重大事项。
二、由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三、由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共同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
四、村民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凡是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实施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六、对决定实施的事项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民主理财制度
一、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现民主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村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四、全面推行村财镇代理,村级财务帐目、资金由镇代管,实行备用金制度。村集体存款不准另行开户,严禁公款私存。
五、村集体资金收支票据必须具备日期、收支项目、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基本要素,有经手人签字,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审批签字。村财会人员填制报帐单后到镇财务核算中心报帐。镇财务核算中心对村原始票据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开支票据,一律不得付款、报帐、入帐。
六、严格控制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严禁擅自举借新债,禁止发生任何新的债务。
七、村集体内部往来、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帐、死帐,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镇财务核算中心审核后进行帐务处理,严禁擅自进行帐务处理。
集体资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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