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个连锁超市中,对于超市的现金如何管理,对于收银人员如何管理,超市要制定哪些财务管理制度呢以下是详细的连锁超市财务管理制度,可供参考。
一.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支出必须先审批后支出,出纳不得随意支出。
2.所有现金收入(除营业款外)都必须开具收据,都要及时入帐,不得将销售单据收入、罚款收入、租金、应收电费、纸箱收入等不入帐。
3.各种现金的收入都应由财务部门集中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用白条收取现金。
4.财务收款使用的收据必须从总部领取,不得私自购买或领取使用。
5.严禁挪用现金或以个人名义借予他人。
6.出纳的现金库存限额最高为2万元。
7.营业款当天及时送存银行。交存现金应由财务部两人以上同往,保安护送。出纳根据记帐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8.节假日,公休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员应做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9.出纳应该每日盘点库存节余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由会计复核监盘,保证帐款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总监,原则上长款归公,短款由出纳和会计复核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
10.因公业务需要借用现金的,借款人应当填写“借款单”,经其所在部门经理、店长、公司主要领导对其用途严格审核后交财务部。一次性借100(含100)元以下,可直接经部门经理和店长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一次性借100以上-2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店长、财务中心主任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一次性借款在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一次性借款在5000元以上报经董事长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
11.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会计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出纳才能付款,现金付款所附单据要求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12.任何个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除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以外在公司不得发生任何借款。
13.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性质的借款应当在借款之日起一周内报销或返现。
14.现金支付程序:
(1)支付申请:供货商结帐或公司部门内因公用款时,应当向审批人提交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并附相关证明或单据。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规定的现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会计应当对批准后的现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其批准范围、权限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支付,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
15.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
16.超过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应进行催收,催收无正当理由仍未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其工资中将所欠款项收回。
17.违反本制度规定者处责任人50-1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二.收银员管理制度:
1.收银员长短款在2元之内,视同收银正确处理;
2.收银员长短款超过2元的,长款上交财务,并处以长款相同金额的罚款,短款补交,并处以短款金额相同的罚款;
3.收银员出现多刷、误刷情况的:自己人为操作造成的多刷、误刷,20元以内的均按20元予以处罚,多刷、误刷超过20元的,按实际多刷、误刷金额予以处罚。pos系统等设备故障造成的,报经收银组组长核实批准后,不予处罚;
4.收银组长全盘管理收银员,协调财务部门管理收银工作。
三.费用管理及货款结算制度:
1.报销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店长审批;100以上—200元由财务中心审批;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批,5000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所有的费用报销必须有内容真实的报销票据,写明事由、金额、经办人;
3.办公费、电话费、日常零星开支(除车辆、房费、水电费,美工费用外)不超过当月销售额的千分之一。车辆(小车)金额为500元/月,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货款结算,2000元以内由店长审批,2000—5000元由采购中心主任审核后,财务中心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由采购中心主任审核后财务总监审批。
5.收银耗材旺季(9月—2月)不超过当月销售额的千分之五;淡季(3月—8月)不超过当月销售额的千分之六,超出部分收银组负担,节约部分用于奖励。生鲜耗材领用不超过本部门销售额的千分之七,超出部分本部门查明原因上报总部,总部根据情况核销,节约部分用于奖励。
6.购入经营用器材、设备以及改造装修工程,必须先向总部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购进或改造装修,报帐时报销凭证需附有批准的请购申请,否则,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或挂帐。
7.定额费用不允许超支,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支付。
四.储值卡及会员卡积分返现制度:
1.空白储值卡由专人管理做好发放、登记工作,顾客购买储值卡,付款后出纳开具收款收据;
2.机房计算机操作员凭财务收款收据金额给予充值并做好登记工作(卡号、收据号、面值)不得随意充值;
3.机房充完值后,必须在收据上加盖“值已充”戳记,避免重复充值。
4.没有财务收款收据证明一律不得办理储值卡充值业务,总台协助顾客查询充值金额;
5.每个营业日结束,机房充值人员必须打印当日充值汇总表,随同当日储值卡充值登记表交予财务,财务部会计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店长及财务中心;
6.涉及储值卡返点须按返点比例金额返给顾客,不得随意改变储值卡的返点比例,不得不返或据为己有;
7.售出的储值卡一律不予退现或顶交费用和租金。
8.机房计算机操作员协助顾客查询会员卡积分情况,根据顾客要求,机房扣减本次返点积分,并打印单据。返现须填写返点表、卡号、卡主姓名、身份证号、本次返点积分、返点比例、返点金额、顾客必须签名认可;
9.会计进行复核无误后,经店长批准后出纳予以支付(会员卡积分返现只仅卡本人凭身份证领款)。
10.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五.团购管理制度:
1.综合业务部负责团购、接待、洽谈,并及时建立团购客户档案;
2.团购消费的最低限额为一次性消费2000元以上;
3.一次性提货的团购,顾客在收银台全额交款,多次分批提货的团购,在财务室全额交款。
4.所有的团购业务、货物出场都必须经过收银台。
5.团购优惠标准等同于储值卡办理的优惠标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团购的优惠标准。
6.团购需要制作提货卡的,综合业务部按照提货要求(注明名称、数量、金额、限定期限、编号等)制作提货卡,在背面加盖综合业务部章,经办人章。财务部收款后,在正面加盖财务章、出纳员章,核对清点后交给顾客。
7.团购优惠的,综合业务部出具优惠单据,财务根据收款情况或购小票(一次性提货)核实后予以支付。
8.财务部必须做好团购记录工作,以便核销发出的提货卡。
六、联营户申报特价商品管理制度:
1.申报特价的商品必须真实,对于虚报、谎报特价的联营户,一经查实,以后一律不予批准特价。
2.申报特价商品的销售额不得超过当月总销售的15%,超出比例部分财务结算时按正常销售扣点。
3.申报特价商品按月实行申报。
4.对于申报特价的商品,必须标明商品名称、条码、单价、数量。
5.申报特价的商品由综合业务部核准,店长审批、财务进行监督。
6.对于批准的特价商品须界定销售区间以及数量。
7.公司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公司另行确定特价范围。
七.会计核算要求及会计职责:
1.严格审核原始凭证,保证每项业务入帐的正确性,正确编制记帐凭证。
2.要求记帐凭证记录整洁,不允许刮、挖、擦、涂改
3.核算科目列支正确,正确进行帐务处理;准确、规范登记总帐与明细分类帐。
4.完整记录债权债务,作到帐目清楚;核算正确。
5.按照权责发生制正确确认收入,合理划分区间费用并明确其归属期间。
6.定期与出纳和供应商对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7.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情况。
8.协调税务,做好税款申报与交纳工作;负责发票的购买和保管工作,管理发票开具、使用。
9.监督考核费用报销
10.对每月应收款项制作成统计表,交于出纳收取或扣回。
11.监督卖场每月盘点情况,盘盈、盘亏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总部汇报情况。正确进行盘盈、盘亏帐务处理。
12.每月至少对清5家供货商的帐务,进行实时盘点,解决实销月结供应商商品盘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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