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预算管理制度
1、各管理处必须按照管理年度编制管理预算。
2、各管理处必须按照公司总部财务部编制的《财务预算格式》编制年度预算。
3、各管理处管理预算的编制周期应与实质管理周期同步。
4、各管理处的管理预算需提前两个月编制,以便公司总部审核、修改后审批。
5、各管理处应严格按照经审批后的预算执行,凡预算范围内开支,均应按照付款审批流程经审批后付款;凡预算外开支,一律不予审批。
6、每月编制各管理处的损益表中均必须有当月收支数字与当月预算数字的比较,实际与预算数字差额比例超过5%的项目应专门分析差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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