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劳动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规、道路及交通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必须建立劳动车辆日趟检制度,编制车辆二级维护计划,落实维护,按要求配备有效足量的灭火和安全防范用品,有条件的可以安装gps。
二、 公司应按规定对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业整改好方可继续营运。
三、 加强车辆保险制度和安全风险基金的管理制度,公司所属车辆应由公司统一按规定投保和缴纳安全风险金。
四、 驾驶员使用营运车辆应遵守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五、 公司必须建立营运车辆的基本档案,内容如下:(每年应注意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
1、 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购置证、风车发票等证件的复印件。
2、 车辆保险合同书,承包合同书等。
六、 公司必须规范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如下:
1、 与具有二类以上维修技术资质维修企业签定维修合同。
2、 设立单车技术档案的登记台账。
⑴车辆技术参数⑵车辆里程记录。⑶维修记录(维修工时材料清单、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⑷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⑸二级维护竣工检漏报告单和出厂合格证⑹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⑺交通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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