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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7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1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对于内部管理有着怎样全面的管理制度,我国的建设部门对于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如何制定呢以下是详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02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02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网站2002年11月1日

第2篇 建筑二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许可进入工地。

3、外运材料必须要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4、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5、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有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7、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人担任。

第3篇 某建筑公司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信息管理、传递和沟通及质量管理工作的改进。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3.《内审管理控制程序》

4.《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程序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外部信息收集、内部信息发布由工程部部负责;

3.项目部按规定内容负责信息的上报。

四、工作流程

4.1信息分类

4.1.1外部质量信息

<1>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

<2>国家、行业、地方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管理制度;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方面的规定;

<4>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信息。

4.1.2内部质量信息

1、项目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2、年度工程质量总结

3、考核实施情况

4、不合格品汇总

5、工程质量信息

4.2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4.2.1外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4.2.1.1外部信息的收集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上级主管部门来文、协作单位来文等渠道获取。

4.2.1.2 对收集到的外部信息由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视信息内容按文件资料控制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

4.2.2内部信息的传递

4.2.2.1工程部对外报送的报表需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进行报送;

4.2.2.2项目部上报的质量信息要及时传递给公司主管经理;

4.2.2.3工程部需发布的质量信息以文件、通知及视频会议的形式及时传达到各项目部。

4.3内部各项信息报送要求:

4.3.1项目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a.报送时间:在工程开工半个月内。

b.编审要求:按要求进行编审。

4.3.2质量检验计划

a.报送时间:在各专业(单项)开工半个月内。

b.编审要求:按要求进行编审。

c.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图纸晚到或其它原因需补充或变更的,经监理审批后,及时报送。

4.3.3年度工程质量总结

a.报送时间:在本年度12月20日前报送

b.编制要求:围绕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情况、质量管理工作的创新以及对公司质量管理有何意见和建议等各方面进行总结。

4.3.4项目考核实施情况

a.报送时间: 25日

b.报送内容及报送方式:依据项目部制订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并留有考核记录。报送可在工程质量信息中体现。

4.3.5不合格品报表

a.报送时间: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和反馈单每月25日前报;发生质量事故后12小时内报出。

b.报送格式要求:

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

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和其反馈单:按其整改通知单和反馈单的记录格式,以电子邮件、复印件或传真件报送。

4.3.6工程质量信息(年报)

a.报送时间:管理评审前一周

b.编制要求:主要编制内容有:重大工序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工程质量的闪光点、质量验收情况、监督(质检)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公司协调的问题等。

4.4 工程质量信息的处置及改进:对于信息反应的问题及处置及改进措施,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管理控制程序。

第4篇 建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 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作业:指起重机械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及天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指在企业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

5、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 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五条 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分公司报公司安环科审查同意后,报常州市建设局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 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全国通用,本省内调动工作的操作证继续使用,外省市调入的特种作业人员,凭操作证和档案由公司安全科上报温州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外单位来公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条 凡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j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

、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第6篇 建筑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坚持进出施工现场的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2、要求外来人员出示表明身份或联系工作的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勤,并做好登记手续,有据可查。

3、检查物资车辆进出情况并记录,无正当手续一切材料禁止出门,私自放行的要追究责任。

4、晚上人员进出应出示工地“出入证”或“工种牌”,对无理取闹者,要给予阻止,规劝无效当事人后果自负。

5、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夜间外出人员应在十点前返回工地,除特殊情况门卫有权不予开门。

6、对新工人或分包班组、车辆(新来驾驶员)、新来班组发放“职工须知”并做好发放登记手续,否则可以不予放行。另外在门卫处贴一份。

7、加强夜间工地保卫工作,防止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被破坏或被盗窃,发现情况马上采取相应措施,夜间值班禁止无故休息,否则相应赔偿损失。

8、做好门卫保卫工作,防止外来人员不经登记进入工地而发生安全、治安等事件。

9、进入工地(施工区)的外来者,必须在门卫领取安全帽并正确佩戴,上交安全帽押金。

第7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1、安全标志牌是施工现场在危险地点和部位挂设的警示标志牌,安全标志牌应醒目,制式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现场悬挂标志牌应根据施工部位配备,必须保证警示的内容与可能发生的危险相符。

3、安全标志牌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应对安全标志牌进行登记,并附有标志牌设置位置图表或设置明细。

4、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拆掉或毁坏,对毁坏标志牌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要求及时恢复或更换。

5、工程竣工后要将安全标志牌收回,妥善保管好。

第8篇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 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 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 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 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 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 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 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第9篇 建筑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某建筑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本集团业务开发和工程施工与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管理,切实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争创更多的精品、样板工程,从而不断满足家装行业发展所需。特根据本集团《规章制度汇遍》有关章节条款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业务开发、工程管理和施工等人员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信正义,廉洁奉公、敬业务实。

2、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具有良好的心态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3、志愿加盟东信装饰,认同并推崇集团的价值观,努力和集团共谋发展。

4、热爱家装事业,坚持不懈地为追求“尽善尽美的现代居家环境”而努力。

5、工程业务开发、施工管理等人员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工程施工作业等人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口齿清楚、文明礼貌,技术优良、勤奋肯干。

三、岗位职责

工程部经理职责

1、秉承总经理之命全面管理、执行本公司的宣传广告、业务开发、工程秉接、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总部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

2、负责宣传、执行有关业务开发、工程施工的各项管理办法。结合集团的年度经营目标,制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并具体落实、实施、汇报。

3、配合总公司的品牌和形象宣传广告,抓好窗口服务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4、负责年度预算内业务费用的分解、控制和实施,以及广告效果的调研、汇报。

5、本公司业务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以及业务报表的编制和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及工作目标的设定、分解、督查。

6、收集和馈市场信息,作好市场调查与分析、研究和报告。

7、组织并参与工程图纸、预算的会审,参与工程合同的签定以及合同正副本的分送与保管,具体负责项目经理责任书以及工班长责任书的签定与分送、管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款的催收、催缴。

工程部员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协助工程部经理完成工程操作的整个过程分析、统计、计划、安排实施。

二、负责监督项目部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特殊项目质量计划完成。

三、负责对施工现场、施工过程进行关键工序必检及抽检,检查施工环境是否适宜,并参与单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

四、负责售后服务的具体实施,编制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确保完成工程部质量目标。

第10篇 建筑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机械设备的合理应用与管理,本着节约公司开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的原则,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有关机械设备采购、检修、保养、周转、使用等的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1大型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进行采购。

1.2由机械设备需用部门做出机械设备需用计划,上报机械设备管理部门。

1.3由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制订机械设备采购计划,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1.4由机械设备专业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将调查信息汇总上报公司主管经理,确定供货厂家。

1.5由机械设备采购人员签定机械设备采购合同,并负责合同的管理。

1.6机械设备购入后,由机械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清点验收,并同厂家专业人员一起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交接工作。

1.7机械设备购入后,由机械设备管理员办理机械设备的入库手续,并建立设备台帐,建立设备档案。

2.机械设备检修制度

2.1日常检查维修:

(1)机械维修人员每天要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巡检。

(2)对机械设备松动的零部件要及时紧固、调整。

(3)对机械设备的制动装置,安全装置要重点检查(如塔机的刹车片、限位器、卷扬机的刹车带等)。

(4)对风险性较高的零部件、易损件要重点检查。(如起重钢丝绳、塔机地脚螺栓,高强连接螺栓等)。

(5)发现机械零部件破损或有缺陷,已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修复或更换。

(6)发现机械设备运转异常或出现异常噪音,要立即停机检查,异常情况排除后,机械方能准许重新使用。

(7)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机械维修人员不能解决时,要立即向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汇报。

2.2中修:机械设备从施工现场返回仓库或转运到其他施工现场时,机械维修人员要对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

(1)机械局部磨损:对机械进行局部解体,排除故障或修补磨损部位。

(2)检查润滑油:

①清除油内杂质。

②如出现浑浊及变质时,要更换润滑油。

(3)检查机械其它部位,进行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2.3大修:机械出现整机磨损较大或机械故障严重时,要对机械进行大修。

(1)整机全部解体,对磨损部位进行修复,对损坏的零部件或局部机体进行维修或更换。

(2)更换润滑油。

(3)机体清除污物和锈蚀,整机进行喷漆防腐处理。

3.机械设备保养制度

3.1机械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对机械设备按时进行保养。

(1)开机保养

①机械运转前,由机械操作人员检查机械需要润滑的部位,如缺少润滑油脂,需及时涂注润滑油脂。(如外露传动齿轮、滑轮、滑轨等)。

②机械连续运转工作时,每隔六小时,要涂注润滑油脂一次。

③机械设备有注油孔的润滑部位,每隔24小时,检查注油一次。

④有强制润滑部位的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机械操作使用要求进行润滑(如js系列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等)。

(2)停机保养

①机械停机后,机械操作人员要对机械进行清洁工作,清除机械的内外杂物,并做好机械的润滑、防腐工作。

②机械零部件如出现松动和移位,机械操作人员需配合机械维修人员进行机械零部件的紧固和调整工作。

3.2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在施工现场存放或返回设备仓库后,机械使用部门或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要对封存设备进行库存保养。

(1)机械维修人员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进行整机防腐蚀处理,合格后才能登记入库。

(2)机械如露天存放,经防腐处理后,要对机械进行苫盖。重要部位需苫盖严密(如配电柜、电机等)。

4.机械设备周转管理制度

4.1施工部门需用机械设备时,需提出设备使用申请,上报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上报主管经理,审批后,机械设备方可调出。设备使用部门与设备管理部门办理设备调出手续,要有出库单。

4.2机械设备在两个施工部门之间调转时,两个施工部门分别要同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调出和调入手续,以出库单、入库单据为准。

4.3严禁私下转借、调转机械设备,如出现部门之问私下转借或调转机械设备的情况,公司要严格处罚。造成机械设备丢失、损坏的,责任方要按价赔偿。

4.4机械设备返回入库时,使用部门要到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入库手续,要有设备入库单。

4.5机械设备调出时,设备部门要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合格。

4.6机械设备返回时,使用部门要保证机械设备的零部件齐全,并没有非正常损坏现象。

5.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5.1机械设备所有权属于公司,施工单位有使用权。

5.2备在施工单位使用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维修保养制度,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机管员每天要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3单位机管员每天瞄页喇删捅毙酎指亍i(嫁》t作,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刍≥使用。

5.4大型起重运输设备和大型混凝土设备(如塔吊、搅拌站等)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有交接班记录。

5.5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各施工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评t;l-e作,并不定期对各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抽查,对不按公司制度爱护公司机械设备的施工部门要进行处罚。

5.6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零部件丢失或非正常损坏,使用部门要按价赔偿。

5.7妥善管理好机械设备档案资料,如发生机械事故或进行了机械大、中修理,要详细记录归档。

5.8机械设备要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带病运行或野蛮操作。

5.9机械设备使用时,操作人员要定人、定机、定岗,严禁无证上岗和无证操作。

5.10 起重运输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需由设备管理部门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拆装队伍来完成。

5.11 机械设备因无法正常使用而需要报废时,需由专业机械技术人员对该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做出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上报公司,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机械设备方可报废,由设备管理部门核销该设备台帐,封存该设备档案。

6.设备部门工作指导方针

6.1以人为本,团结同志,工作认真,严肃活泼,全力抓好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为施工生产做好机械设备方面的服务工作。

6.2设备部fi t作目标

(l)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保证及时为施工部门提供机械设备,合格率100%。

(3)保证机械设备全年无恶性机械事故。

(4)保证为施工部门做好机械设备的技术支持工作。

6.3设备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机械设备的调配、运转工作。

(3)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库存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采购的管理工作。

6.4设备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设备部门领导下,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质量的检查。

(3)负责机械设备的技术革新改造工作。

(4)负责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采购质量的检查。

(5)负责机械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档案的建立及技术资料的补充工作。

6.5设备采购员岗位职责

(1)在设备部门领导下,负责公司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采购工作。

(2)负责机械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的前期的市场调研,统计和分析。

(3)负责签订并管理采

购合同。

(4)负责采购物品的运输工作。

(5)负责采购物品的检查、清点、安装、调试和交接工作。

(6)负责办理采购物品的入库工作。

6.6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设备部门领导下,负责机械设备运转状态的监控工作。

(2)每月对在用机械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评定。

(3)不定期对机械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抽查和评定。

(4)对机管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对库存闲置设备状态进行监控。

第11篇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 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 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第12篇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2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仓库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可以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必须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6、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8、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 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5、仓库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必须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情况及时通报设计师和预算员或公司,预防公司向准客户报工程预算价时严重底于市场致使公司受损。

16、第12、13、14条的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7、仓库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情况报给公司财务部,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18、仓库应做好各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于以后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二章 仓库管理作业流程

1、各工地主管(水电和油漆主管)接新工地图纸后认真审阅,根据工地工程预算情况和实际工程进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材料需求计划单,此单注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括性能、状态、颜色(如果是非常用的材料,需设计师提供样板或材料采购的店名)等提交仓库。

2、仓库接各工地材料需求计划单后,立即核查库存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

3、材料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包括到工地实际测量数量等)并与工地沟通后,提交订购单给采购员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4、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2天内必须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仓库。

5、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必须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和工地主管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6、材料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并及时通知工地到仓库领材料。仓管员根据各工地开出的领料单的数量发货给各工地并做好项目帐目。

第三章 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季报、工程项目竣工材料决算表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凭工地主管签名的领料单进行发放;材料必须送至仓库门口交接(重物品除外);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工地完工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工地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0、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11、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2、认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13篇 x建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目的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从事影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符合性的工作人员的控制。

3.相关文件

3.1《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总工程师,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指导,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办公室,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培训工作,建立职称、学历、技能、岗位证书登记的控制工作实施。

5.3相关部门

本制度的相关部门为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确定本系统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负责培训工作的实施。建立本部门的岗位证书的登记。

5.4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是各项目部,其职责;根据本单位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负责本单位培训计划的实施。负责项目部岗位证书、工人技能情况的登记控制工作。

6.工作程序

6.1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应确定本部门的人员与质量、环境、安全必要的能力,如能力不足时,应提供培训或参加学习,以满足工作的要求。

6.1.2每年初,各职能部门、项目部,收集、确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培训需求,和特定的专业学习要求,上报办公室

6.1.3办公室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培训计划及收集的培训需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按《文件控制管理程序》发放。

6.1.4因工作需要制定的临时培训计划由生产副经理批准,报办公室备案,相应部门组织实施培训,办公室监督检查

6.2培训对象和内容

6.2.1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体系及企业文化、方针、目标培训;法律、法规的培训。

6.2.2对各类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培训。

6.2.3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应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本知识,控制程序的运用,质量、环境检验的方法,统计技术及有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6.2.4对操作工人的培训

①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教育;

②本岗位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控制方法和应知应会的基本技能;

③新进场、上岗、转岗工人进行质量、环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

④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特殊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6.2.5经过培训应提高员工的质量、环境、安全意识,以及从本职工作提高水平来保证自己工作目标的实现,从而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

6.2.2应对照员工的工作情况来评价培训的结果是否有效。

6.2资格认可

6.2.1对从事与产品质量、工作环境、职业健康等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执行和验证的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经考试综合评定后,进行资格认可,持证上岗。如: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取样、送样员等。

6.2.2特殊工种参加劳动部门专业岗位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取得本工种操作证再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

6.2.3对本公司员工进行参加教育的记录、学历、职称、操作人员的技能、经验分别进行登记控制,并保存有关记录。

6.4档案管理

6.4.1各部门对于本部门负责实施培训班工作,负责收集有关培训记录,整理教学档案,内容包括:

①培训计划表;

②教学大纲;

③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登记表;

④资格认可证书及教育、技能和经历的登记。

6.4.2所有教学档案的控制执行《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6.5办公室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6.6对于项目部在施工现场的培训,可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以取得良好培训效果为宜。不必拘泥培训形式,但应做好记录。

第14篇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 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 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 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 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 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 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 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 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 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 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做好投标文件工作,因预算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罚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预算员负责外分包项目的核算,经营部长负责审核。

7.2预算员在做外分包结算时,必须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或定价单、质量验收单、计算书等。

7.3在计算外分包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查出罚款2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经济指标的管理

8.1预算员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并整理审核意见。

8.2预算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并且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到第一现场掌掮有关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履行情况,违者负激励50元/次。

8.3预算员必须及时(每次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审核内业资料中的经济指标,对不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经营部汇报。

8.4预算员必须参与现场签证的编写,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现场签证内容符合工程结算要求。

8.5预算员必须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将未按时办理手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经营部汇报。

9.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9.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9.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9.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9.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9.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9.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9.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10.经济纠纷的处理

10.1 经营部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

10.2 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经营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3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4 经营部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1.对外沟通与落实

11.1 经营部应负责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建委招标办、建委合同处等部门及时沟通。

11.2 营部应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第15篇 建筑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等。

2、新购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投入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各种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违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5、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继续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要立即组织整改。

6、做好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到人,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

第16篇 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

第四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

第八条 班组教育内容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

七、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 班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安全操作规程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或填写教育记录卡;

四、班组应适时组织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应急措施演习,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安全活动

第十条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交底)

一、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危险危害因素,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

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学习、抽考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班组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班组每周例会

一、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组安全例会。时间不少于1小时,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

第17篇 建筑公司对劳务队伍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对劳务队伍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产值不断扩大,公司逐步向管理型企业转变,在不断培养各级管理人员的同时,针对目前建筑市场人力资源现状,应培养成建制劳务队伍,建立成建制劳务队伍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选择劳务队伍

通过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了解,引进劳务队伍,在实际中彻底掌握该队伍的素质,对好的队伍继续留用且培养,差的清理出公司的施工行列。

2.配备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对于成建制劳务队伍应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工作上必须有技术员、测量放线人员等技术管理人员。项目部还应安排技术人员对其技术质量工作进行管理,使其施工的工程必须符合公司和项目部的要求。

3.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

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和公司质量检查人员对劳务队伍施工所用的材料、机具及工程分项工程的质量跟踪检查,不合格产品坚决报废和返工,其损失由其劳务自己承担。

4.建立质量鼓励约束机制

公司对劳务队伍建立质量奖罚体制,严格执行一公司的《质量管理细则》,好与坏都要兑现在劳务队伍身上。对劳务的各种费用的结算,除由行政管理人员认可外,必须要经过项目部负责该工程的技术员和公司现场质量检查员认可并签字盖章、公司质检中心确认后才可支付费用,从根本上约束劳务队伍对工程技术质量的负责和服从于项目部与公司的管理。

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项目部必须和劳务队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并备公司部门存档。

第18篇 某建筑分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后勤保障部负责统一安排或调整员工住宿。

2、员工必须服从后勤保障部的安排或调整,一律不得乱住,对不服从安排和调整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予改正者罚款200元,或停工接受教育。

3、患有传染病者,有不良嗜好影响他人休息者,携眷未经批准者不得入住。

4、住宿员工(含同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存放、使用危险品及违禁品;

(4)被褥起床后要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箱)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防妨碍他人;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

(11)夜间最迟应于22时返回宿舍。迟归者应注意关闭门窗;

(12)贵重物品妥善保存,遗失由自己负责;

(13)不得于墙壁、柜厨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4)污秽、废物、垃圾等要倒于指定地点;

(15)各房间的清洁,由各房间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6)节约用水、用点,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7)不得在床上吸烟;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友、喝酒、打扑克、打麻将、赌博或其它不良和不正当行为。

(1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

a、在宿舍打麻将、打扑克赌博、斗殴者;

b、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c、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者;

d、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e、违反宿舍安全者;

f、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g、有偷窃行为者。

(2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带的物品,应先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有关离开手续。

第19篇 建筑分公司管理制度

有很多的企业都设有分公司,对于分公司的管理其管理制度是否与总公司一样呢以下是某建筑分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监,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2个专业监理员。分公司为监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2、分公司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股东大会讨论批准。

(3)凡设立分公司一律以市、县为分公司区域范围,其他地区一律以地级市为区域范围,一个区域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和用印保证金。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第三条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可参照执行。

第20篇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内蒙古鑫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9日

目 录

一、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意见稿)

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三、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四、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五、质量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六、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七、项目工程师岗位职责

八、资料员岗位职责

九、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1、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3、岗位培训制度

4、技术复核制度

5、技术交底制度

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7、材料采购、检验制度

8、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9、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0、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11、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12、成品保护制度

13、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十、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意见稿)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在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工程建设实际,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向社会提供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建筑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

一、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和自我评价;

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或评价。

第四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除应健全自身质量保证体系外,还应依照本规定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核。

第五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建立,并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分包工程的范围、特点,以及总包项目经理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子体系。

第六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参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0制定。

第二章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七条 施工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配备与公司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质量管理机构应设专人作为部门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特级企业应不少于20人,一级企业应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应不少于10人,三级企业应不少于6人。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具备必需的质量监控检查能力。

第八条 质量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应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人员应是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目前尚无条件的必须在2年内填补空白点,质量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 九条 实行建筑施工现场质量保障制度。公司应设置专职质量员,且应专业配套合理,并组成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

第三章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围绕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持续改进工程质量活动,建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和交付活动的管理。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持有与工程项目类型和规模相适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相适应。部门或岗位的设置及人员定编配置,应满足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和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的规定。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直接派驻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应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公司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五、项目经理部应明确与工程质量所有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和权限,建立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文件和记录控制、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材料采购和验收、分包选择和管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工序控制、设计变更、技术复核、隐蔽验收、工程资料、质量验收、事故处理、工程交付及回访保修的管理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一、掌握地质资料、设计意图,掌握关键部位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

二、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并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证;

三、确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包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已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形成文件。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应包括:

一、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

二、满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和所在施工企业的承诺;

三、包括工程实物质量的总要求和阶段性要求;

四、可考核,并尽可能定量。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为实现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项目与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案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4、施工进度计划;

5、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需求计划;

6、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工艺检测和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7、工期、技术、质量等施工管理措施;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质量计划应以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为目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与质量责任分配;

3、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文件资料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4、检验、测量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5、施工和工程交付过程中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安排,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已完工程的验收标准;

6、施工和交付过程所需的记录。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可单独编制也可合并编制,单独编制时相关内容可互相引用。

四、质量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应按规定分级组织审批,并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当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变更时,应修改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并按规定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一、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文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保留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

二、应确保被交底人全面准确地了解施工工艺、操作要点、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信息。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要求选择供应商、分包单位,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后,组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人员进场。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开工条件主要应包括:

一、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齐全;

二、施工组织设计已获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三、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

四、道路、场地、水、电、大型临时设施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质量教育和培训,确保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项目经理、专职技术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物资,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能力进行评价,签订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等;并对进场的物资实施验证,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备案证、出厂质量检验和有效证明文件。

二、内部调拨或转移的物资,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三、发包单位提供的物资,应对其规格、型号、等级及质量验收标准与方法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做出约定,进场时会同发包单位进行交接验证。

四、分包单位采购或转移的,项目经理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对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进行签认;对进场的物资共同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五、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按规定见证取样,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单位予以控制,以确保分包活动符合规定。

一、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合格的分包单位发包施工业务。应评价分包单位的合法资质,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文件,技术、质量、生产管理能力等。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分包单位明确各自质量责任权限,规定分包单位应满足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规定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审核审批与签署手续齐全、有效。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

1、审核批准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技术措施;

2、确认分包单位进场人员的资格,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质量教育、培训和施工交底,形成记录;

3、安排专人对分包单位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活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要求,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动态控制和检查,确保工序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控制,控制内容和要求主要应包括:

1、安排具有相应操作技能和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2、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

3、明确适用的工艺规范、验收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并落实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4、组织技术复核和施工令签发。

二、工程施工与设计要求发生矛盾时,项目经理部收到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后,应修改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并对分包单位及操作人员进行补充交底。;

三、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建立工序活动控制记录,确保主要工序活动的可追溯性,主要应包括:

1、施工日记和施工记录;

2、工序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序技术交底评审记录;

3、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记录;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5、施工质量的过程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交付制度,对涉及工程质量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不合格工程不转序或竣工交付。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在建工程分部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保存验收记录。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授权人员实施,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有要求时,应由所属施工企业、发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见证、审核、复验或签认。

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主要应包括:

1、隐蔽工程验收;

2、施工工艺检验与试验;

3、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工程交接检验与验收;

5、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中间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二、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的预检和整改,经施工企业确认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通过质监机构竣前检查后,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工程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提报质量保证书。

三、工程质量验收或竣工交付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整改,不得转序和放行

四、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整理、移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竣工交付资料;

6、竣工图;

7、工程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磁盘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对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确保不留工程质量隐患。

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对后续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上报做出规定。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上报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整改。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质量缺陷的处置方法包括:

1、采取返工措施,消除工程质量缺陷;

2、采取返修或加固补强措施,使工程质量缺陷控制在验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3、不作返修让步接收,在后续工序中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使其影响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三、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缺陷实施返工、返修、加固补强等弥补措施后,应按处置方案规定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重新进行检查验收,作好记录,以证实其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经理部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报告、调查鉴定、质量缺陷、处置和重新检查验收和标准的原始记录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文件管理和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对文件的发布、配置与使用进行控制,确保在使用场所都能获得适用的有效文件和记录。

一、文件控制的范围是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其强制性条文;

2、设计文件、合同、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二、质量记录控制的范围是用于证实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工程实物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应包括:

1、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记录,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物资采购、工程分包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及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信函及处置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2、工程实物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及沉降观测记录;施工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试验记录及见证检测记录;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样检测资料和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设备调试和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系统功能测定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工程竣工交付记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保证能力,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

第 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转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质量诚信档案,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刊、杂志)、建管信息网等向社会和行业公示,并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作为评价企业质量管理和企业资质升级、年检、评优和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松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00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施工人员自检基础上,项目经理要对工程施工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3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及现场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员责任制

1、施工员是现场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职责是按照“尽量要好、成本要低、速度要快,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材料、加工半成品。予制构件,按规格型号配套,按需用时间提出计划。

3、准备好的施工机械,组织材料进场,根据现场时间材料情况,调正好砼、砂浆等材料的施工合比,进行挂牌公布。

4、做好劳动力的组织和安排,了解施工班组的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组织工序和各工种的搭接。

5、将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换施工方案、措施,向班组进行交底。

6、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有无情况,机器能否转动,材料是否齐全,并检查安全隐患,落实“五防”,“四口”,“三安”的措施,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7、加强质量管理、检查。如砂浆、砼配比是否正确,检查试块,试件是否按规定制作、养护。做好每天施工记录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 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图纸的会审工作。

二、 编制施工图纸(施工)预算,计算出材料分析汇总表,按分部分项工程(基础、主体、装饰、分层)提出材料计划表。

三、 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四、 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五、 负责测量用具、仪器的保管,并定期校正测量仪器。

六、 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资料。

七、 做好分部、分项成本核算工作,按时结算各施工班组的分部、分项、分层、单项完成任务结算书。

八、 应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细致的完成。

九、 认真配合好项目经理(施工员)的工作。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二、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监督各项施工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三、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返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写出返工意见并出具罚款单。

四、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五、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向每个施工班组做(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交底。

七、每个项目施工都应在施工段(墙、柱、梁、板)贴上质量检查验收表。如:混凝土柱:(浇灌时间、拆模时间、垂直度、平整度、施工班组、木工、混凝土工、施工负责人、检查人)制表贴于柱上。

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履行承包合同。

2、根据工程合同范围,协调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的关系,按时参加协调会,定期召开各分包单位协调会。

3、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及班组建设。

4、组织实施包括各专业安装单位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施工中按月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填报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内的进度计划表,负责同建设单位联系按期收取工程进度款项。

项目工程师职责

1、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负直接责任。认贯彻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并将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3、主持编制各关健工序的施工方案(技术指导书),主持图纸会审,负责向工长进行技术规范方面的交底工作。

4、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展。

5、积级推广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参与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帮助各专业分包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6、协助工长抓好班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文明工地。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 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 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 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 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五、 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 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 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 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时认真、不误竣工

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五、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 品 保 护 制 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及义务)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场管理,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公司计划和开发项目的组织设计要求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的职权

1、受公司领导或工程部直接指导代表公司支持和办理开发项目的一切管理业务,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领导或向直接领导做出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重大事宜应及时汇报。

2、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使其项目工程优质、高效、节省、文明、安全的完成。

3、依据“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签办工程价款的拨付和有关经济签证。

4、当发生影响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混乱影响项目进度及违约、违章事宜时,除向领导做紧急报告外,由权做出临时停工或应急的决定。

5、组织办理项目交工验收。

二、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1、前期阶段现场施工的内容及工作

(1)开发地块内的动员工作及旧建筑拆除工作;

(2)三通一平工作(接通施工用水、电;接通开发区通达外部的道路;现场要按规划设计要求平整好场地)。

(3 现场的其它前期工作(包括:伐树、移树、现场的临搭建等)

2、施工建设期的现场管理内容及工作

(1)做好充分完善的施工前准备工作,及技术准备(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审学、会审施工图纸。通过审学、会审图纸应掌握设计意图,澄清图纸疑点,解决设计上的错、漏、碰、缺;编制开发项目组织设计等)。

(2)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以明确现场地形地貌,放线定位依据,平面坐标及标高原始点,邻舍布置方案等。

(3)与各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协调平衡工程的组织进行与穿插;完善不良施工季节(雨季与冬季)的施工组织与措施。

(4)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的全过程,定期召开现场平�、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进度中的问题,做好施工中的进度、质量、技术、供应、成本等全面协调与控制。

(5)加强场容管理。包括:各施工单位作业场区与调整;物资与施工机械的合理堆放与布置;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道路的畅通;场容整洁;施工用水、电的分配供应,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环保措施的制定与贯彻等内容。并建立检查评比制度等。

3、现场技术管理的内容及工作

(1)加强图纸管理。现场应具有图纸收发、登记、保管、回收等环节的图纸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变更图纸在内)。

(2)加强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传达设计部门,及时约其举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会同施工单位一起研究解决。

(3) 加强对材料、配件、设备试化验的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均应具备合格证件,出厂证件及化实验的证件。

(4) 要记录好工程日志和施工记录。即工程开竣工日期及各分部分项施工起止日期;图纸及文件收发日期;气象情况(气温、风力、风向、阴、雨、晴、雾、霜、雪);每日施工部位及进度;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各类事故的发生、分析与处理;材料、配件、设备、供应及短缺情况;上级部门的检查及指示;其它重要事项如停水、停电、停工、现场治安等等。

(5)要做好施工记录。如地基处理记录;大型构件安装记录;现场予应件施工记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记录;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雨冬期施工记录;构件荷载实验记录;质量与事故处理记录。

三、加强现场管理工作

1、加强工程量的管理与控制;

2、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

3、加强工程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4、加强工程首尾及竣工验收的管理;

5、加强保修期的管理及尾款支付的管理;

本管理制度是按现行公司实际情况拟订的,日后新的开发项目根据现实环境、问题等可以删增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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