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保安部制定年度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5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定期放水检查一次。
6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7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8消防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9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10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12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必须先到物业部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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