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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制度(三)
一、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立册登记,由班级教师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前清点班务财产,在保管员的见证下如数交班。新接管的班级教师按册验收,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务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二、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三、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属不合理损耗,当事人负责赔偿。
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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