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系统生产以及检修过程中的监护工作,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针对公司系统的生产和检修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正常生产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一)联防监护
1、针对各岗位人员配置满足不了巡检监护工作,要求各车间根据岗位的区域特点以及工作特性,组成巡检联防监护组,实现生产巡检过程中的监护。
2、根据各岗位危险因素的不同特点,各车间对生产岗位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具和防护用品。
3、监护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监护人马上发出警报,从而实现第一时间救援。
(二)防护用具的管理
1、各车间根据公司系统《气体防护器材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进行规范管理。
2、车间指派一名领导专门管理防护用具。做到定期检查,实时记录,以保证用具的完好备用状态。
3、各车间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实现防护用具的有效保管,防止流失和意外损坏。
4、结合不同人员的体貌特点,建立防护用具档案,并在各生产岗位进行张贴,同时根据档案的数据,分别配备相应数量和型号的防护用具。
5、公司生产技术部不定期对各车间的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二、检修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一)确定气体安全监护地点
1、凡进入各种密闭的塔、罐、槽及地沟、地下室、污水井等有危险性的工作场所。
2、为切断物料来源,须抽加盲板时。
3、对发生泄漏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或操作时。
(二)监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监护员由本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重大的危险性检修项目,须由专职医护人员配合时,由车间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
1、监护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2、技术熟练,全面了解工作性质,熟悉监护场所的危险源情况,能熟练使用防护器材。
(三)执行监护前的准备
1、审查票证办理情况,符合要求后首先进行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
(1)有毒气体的隔绝情况(断开、加堵盲板)。
(2)置换分析情况。
(3)温度、压力情况。
(4)架子与走梯的搭设情况。
(5)安全带、安全灯及其它防护器材的准备情况。
(6)消防用具、工具准备情况。
(7)工作人员对安全措施的了解情况。
2、监护人员必须根据施工地点及任务的危险性,配备与之相适应的防护用具和用品,如防毒面具、救生绳以及指挥旗、应急口哨等。
3、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在确认相互关系后,要制定联络手势或方式,并要求彼此明确。
4、在进行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工作时,监护人员应劝阻无关人员离开一定距离,并要求车间另派人把守毒区,以免造成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后中毒。
5、监护人员必须根据情况事先提醒工作人员,不准用铁器敲打,对贮存输送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设备、管道应使用铜制工具。
6、监护人员必须提前选择一个适当的监护地点,并注意监护点既有利于自身保护,又便于监护工作。
7、一名监护人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担任多人工作的监护任务。如三人以上工作的监护,须提前增加监护人。
(四)监护人员的监护职责
1、在监护工作中监护人不得脱离监护岗位,并时刻注意着被监护人动态变化,禁止帮助被监护人工作而忘记了自己的监护责任,监护人要站在上风侧。
2、在监护期间,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动作和身体情况,以保证不发生问题,同时又要做好万一发生问题自己将怎样行动的思想准备。
3、在工作中,被监护人若感到身体不舒服或呼吸困难,要离开工作地点后,才能脱下防毒面具,摘去面罩,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必要时可通知医护人员到现场,监护人员应禁止被监护人在工作环境中脱下面罩,以防中毒。
4、长管面具的空气吸口地点的选择,必须考虑风向和周围是否有毒源,同时要注意避免泥土灰粒被吸入的可能。
5、被监护人如违章不听指挥,监护人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车间领导报告。
6、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如因病或有急事时,须请领导另派监护人来顶替才能离开,若暂时找不到领导无人顶替而又必须离开,则应暂时停止被监护人的工作。
7、在进行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时,工作单位应准备两班人员轮换休息,监护人也应予轮换而不能进行两次或时间过长的监护工作。
(五)监护时意外情况处理原则
1、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使工作不能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时,必须采取保证该项目能顺利进行的安全措施,并有主管副总经理的书面同意,车间分管主任自始至终在场,监护人方能予以监护,否则,监护人有权拒绝监护。
2、在进行危险性较大、需要采取安全措施较多的工作,如果监护人员无法保证安全施工时,车间主任应另外指派车间副主任或工段长去协助监护。
3、监护过程中发现情况变化危及安全生产时,应通知被监护人中止工作,及时撤离。
4、如果被监护人发生意外(中毒或其他伤害),监护人(包括医护人员)给予迅速而有效的抢救,同时通知调度室及时求助于医院。在救护人员未来到前,不应停止现场抢救。
5、劝阻未戴防护用具的职工进入毒区抢救中毒人员,避免事故扩大。
6、进入密闭容器内部的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以防发生意外。
(六)检查与考核
1、安全管理部门及各车间领导应经常在气体监护场所进行检查,如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并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罚。
2、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
第2篇 气体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气体安全监护地点
⑴凡进入各种密闭的塔、罐、槽及地沟、地下室、污水井等有危险性的工作场所。
⑵未切断物料来源,须抽加盲板时。
⑶对发生泄漏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或操作时。
2.监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监护员由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指派,重大的危险性项目,须由专职医护人员配合时,由车间向安全技术部门提出。
⑴监护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⑵技术熟练,全面了解工作性质熟悉监护场所的危险情况,熟练使用防护器材。
3.执行监护前的准备
⑴审查票证办理情况,符合要求后首先进行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
①有毒气体的隔绝情况(断开、加堵盲板)
②置换分析情况
③温度压力情况
④架子与走梯的搭设情况
⑤安全带、安全灯及其它防护器材的准备情况
⑥消防用具,工具准备情况
⑦工作人员对安全措施的了解情况
⑵通知调度室,讲明施工地点及任务
⑶在进行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工作时,监护人员应劝阻无关人员离开一定距离,并要求车间另派人把守毒区,以免造成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中毒。
⑷监护人员必须根据情况事先提醒工作人员,不准用铁器敲打,对贮存输送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设备,管道应使用铜制工具。
⑸监护人员必须提前选择一个适当的监护地点,并注意监护点既有利于自身保护,又便于监护工作。
⑹一名监护人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担任多人工作的监护任务。如三人以上工作的监护,须提前增加监护人。
4.监护人员的监护职责
⑴在监护工作中监护人不得脱离监护岗位,并时刻注意着被监护人动态变化,禁止帮助被监护人工作而忘记了自己的监护责任,监护人要站在上风侧。
⑵在监护期间,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动作和身体情况,以保证不发生问题,同时又要做好万一发生问题自己将怎样行动的思想准备。
⑶在工作中被监护人若感到身体不舒服或呼吸困难,要离开工作地点后,才能脱下防毒面具,摘去面罩,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必要时可通知医护人员到现场,监护人员应禁止被监护人在工作环境中脱下面罩,以防中毒。
⑷长管面具的空气吸口地点的选择,必须考虑风向和周围是否有毒源,同时要注意避免泥土灰粒被吸入的可能。
⑸带有毒气气体抽毒盲板时,对无刺激性气体如煤气等压力不超过200mmh20;而有刺激性气体如氨气等压力不超过50mmh20,气温不超过60度,否则不予抽堵盲板。
⑹被监护人如违章不听指挥,监护人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车间领导报告。
⑺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如因病或有急事时,须请领导另派监护人来顶替才能离开,若暂时找不到领导无人顶替而又必须离开,则应暂时停止被监护人的工作。
⑻在进行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时,工作单位应准备两班人员轮换休息,监护人也应予轮换而不能进行两次或时间过长的监护工作。
5.监护时意外情况处理原则
⑴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使工作不能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时,必须采取保证该项目能顺利进行的安全措施,并有总工程师的书面同意,车间分管主任自始至终在场,监护人方能予以监护,否则,监护人有权拒绝监护。
⑵在进行危险性较大、需要采取安全措施较多的工作,如果监护人员无法保证安全施工时,车间主任应另外指派工段长去协助监护。
⑶监护过程中发现情况变化危及安全生产时,应通知被监护人中止工作,及时撤离。
⑷如果被监护人发生意外(中毒或其他伤害)监护人(包括医护人员)给予迅速而有效的抢救,同时通知调度室及时求助于医院,在救护人员未来到前,不应停止现场抢救。
⑸劝阻未戴防护用具的职工进入毒区抢救中毒人员,避免事故扩大。
⑹进入密闭容器内部的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以防发生意外。
6.检查与考核
⑴安全技术处及各车间领导应经常在气体监护场所进行检查如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并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
⑵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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