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建立防火、防毒、安全用电制度,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人身事故发生。
(二)试验工作间要设置消防器材,做好仪器防尘、防晒、防锈工作,环境设施要满足仪器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搞好室内卫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放射性有害物品等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三)试验人员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化学试验接触有毒、腐蚀药品时应戴手套、口罩,室内应具备有肥皂、毛巾、清洗剂等用品。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放射性物资保管、维护核子密度仪和有毒等环境下工作人员,各级试验室要给予其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
(五)不得随意变动电源,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切断电源;电路变动和安装必须由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保护。
(六)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间,禁止在工作间吸烟。
(七)试验检测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要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八)各个试验员要做好防盗工作,下班后关闭所有门窗,配备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防止仪器设备和重要试验资料丢失。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各单位要按照集团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标一体化”的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集团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环境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集团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4、每年必须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5、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计划具体内容有:(1)安全技术措施;(2)职业健康措施;(3)辅助用室及设施;(4)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6、集团每季度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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