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管理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集团、分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自身防火意识,学习防火知识。
2、班组安全员负责车间内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建立消防设施台帐,每月检查一次站内消防设备设施,保证厂区消防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于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更换等工作进行详细记录。
3、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灭火器材不得挪用、损毁,存放地点不得随意变更。
4、发现消防隐患应采取合理措施,做到能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5、配电室、监控室等重点防火部位不得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及杂物,以免引起火灾或防碍操作。值班室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炉取暖及做饭。
6、车间内一旦发生火情应及时上报中心负责人,由负责人根据火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安全有效的措施阻止火势漫延,直至扑灭火情。
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灭火器,对注油设备可使用干沙,禁止用水灭火。
二、 治安保卫管理
1、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中心安保管理,提高安全保卫意识。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班都要定时进行厂区院内设施巡视,确保中心的安全。
3、若外部人员来访,值班人员必须核实身份并上报上级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入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车间内。
4、中心内一旦发生治安案件应及时拨叫110报警,并及时上报中心负责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安全有效的措施阻止治安案件发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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