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提高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便于进行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总结、交流与沟通,特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安全会议活动。
三、职责与分工
(一)公司安委会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二)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专题会,事故分析会等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三)各部室、车间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会议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生产例会
1.安全生产例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召集,安全环保部经理主持,安全环保部记录。公司各部、室、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
2.召开时间:安全生产例会一次/月,定于每月18日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时由安全小组负责提前通知。
3.会议内容: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⑵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计划实施、安全检查、安全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安全、防火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1.公司安委会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并记录,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副总主持。
2.召开时间:一次/季度以及特殊状况下临时组织召开,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召开。
3.参加人员:安委会全体成员。
4.会议内容: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或安全生产指示精神;⑵各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安全管理经验,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等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公司各部室、车间安全生产例会参照以上会议程序和内容执行。
(三)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公出差缺席人员必须补办由本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请假手续,参会人员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对于无故不参加及迟到、早退人员,参照生产调度会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召开无准备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会议决议等。
4.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例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送主管安全生产副总审阅签发,并由安全环保部备案存档。
第2篇 防治水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开掘、防治水安全会议,时间定于每月5日下午3:30点,如遇星期天,推后一天(若有变动另行通知);与矿安全办公会一起召开。
二、 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安全会议由公司矿长、安全矿长主持,参加人员如下:公司各副矿长、副矿长,非生产部室负责人,生产部室主管以上,区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
三、安全会议内容及要求
1.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指示。
2.通报本旬(月)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考核情况。
3. 通报本旬(月)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顶板检查、防治水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针对下旬(月)提出重点工作、注意事项及合理化建议。
4.听取有关单位安全工作汇报和建议,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5.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措施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
6.对有关事故进行分析,通报事故责任处理结果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7.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
8.安监部负责安全会议的召集和对安全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各单位每旬必须组织一次安全会议,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及时传达公司安全会议精神,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措施,并做好会议记录。
10.所有单位不得缺席,与会人员关闭手机或打到震动,否则每次罚款100元,迟到罚款30元,缺席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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