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防止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确保所有固体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收集,妥善处置,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相关方和物业区域内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0职责
3.1 环洁部负责固体废弃物控制的归口管理。
3.2 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分类回收。
3.3 综合部联络具备法定资格的合格废物回收公司,处理固化废弃物,其合作协议须经管理者代表确认。
3.4 各部门协助综合部负责对公司收集固体废弃物的相关方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0工作程序
4.1 固体废弃物管理原则
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4.1.2 所有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分别处理、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
4.1.3 分类回收是指按照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以后再收集,应在盛装固体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4.1.4 集中保管是指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场所。
4.1.5 废渣处置服务供方评价:环洁部协助品质督导确认对回收废渣公司相关事项及资格进行评价,管理者代表审批,由综合部负责填写《合格供方名录》。
4.2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4.2.1 本公司物业活动服务中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一般
生活垃圾、可回收废弃物(如废纸张、塑料、玻璃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电池、灯管)、建筑垃圾。
4.2.2 一般生活垃圾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住户日常食宿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果皮、剩菜、塑料制品、卫生纸等。
4.2.3 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杂物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
4.2.4 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电池、医用药品(针头、针管等)及用具、废弃办公设备(灯管、打印色带、墨盒)、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及容器(农药、油漆空瓶)等。
4.2.5 建筑垃圾是指:装修、装饰房屋建筑/设备、设施改造而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及其容器等。
4.2.6 本程序要求本公司各部门以及物业区域的顾客将各自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分类,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地点或垃圾箱内。
4.3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3.1 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方法
4.3.1.1 生活垃圾
与取得垃圾处置证的企业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4.3.1.2 建筑垃圾
与取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4.3.1.3 有毒有害垃圾
与具备政府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协议回收本公司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4.3.1.4 可回收垃圾
移交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处置。
4.3.2 综合部负责与具备政府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固体废弃物清运回收协议,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
5.0支持/相关性文件
《清洁服务控制程序》
《工程维护部工作手册》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手册》
《环洁部工作手册》
《护卫队工作手册》
6.0记录
《合格供方名录表》
《有毒有害废渣收集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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