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客服助理巡视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的楼宇巡查工作。
3职责
3.1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客户服务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程序要点
4.1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主管应制定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重点内容等。
4.2 楼宇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消防设施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 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 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
a.水电表的检查范围.水表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总表、各栋楼的分表、业主户前分表、配套健身馆、阅览室、会所等分表以及绿化、景观用水、物业管理用房的分表;电表包括楼道公共照明电表、景观用电电表、店面电表、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健身馆、阅览室、会所等电表。
b.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元阀门,预防水浸事故;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主管。
c.检查水表阀门有无发生渗漏溢水现象.
4.4.2巡查楼梯间:
a.检查走廊灯、楼梯灯、电源开关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楼梯扶手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闭路电视、电信、宽带等接线盖板是否盖好,有否缺损。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f.检查电梯门有无刮擦、乱涂乱画。
g.检查消防排烟道百叶窗、强弱电井门是否完好。
4.4.3巡查消防连廊、逃生天台:
a.检查消防连廊有无被占用、封堵。
b.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正常;
c.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d.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e.检查雨水管道是否通畅;
f.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内外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e.检查电梯内壁有无乱涂乱画现象.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5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燃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元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5.1.1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5.1.2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5.1.3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5.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5.2.1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5.2.2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5.2.3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5.3.1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5.3.2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5.3.3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5.3.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自行车棚、摩托车场:
5.4.1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5.4.2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5.4.3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5.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巡查周边环境。
6.1检查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7.巡查违章装修(按装修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办法检查):
8.巡查空置房:
8.1检查空置房的门窗、阳台推拉门、水笼头开关、照明用电有否关好;
8.2检查空置房内物品有否缺失;
8.3检查空置房内有无异常,有无人员在内留宿迹象
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1)客服助理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中》巡查回来后报告主管解决。
(2)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①
属公共设施设施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②属物业部其他处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延长修理时间的应报经公司部门经理同意;
③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装修管理办法》处理。
(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客服主管应及时向公共事务部经理汇报,由公共事务部经理处理。
(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管理中心员工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10.《巡查记录表》每月底汇总由服务处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
11.记录
8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