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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管理制度8(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43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8

第1篇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8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八)

信息科人员培训和上岗制度

随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不断扩展和深入,信息系统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这就势必对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为了培养医院信息管理人才,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上岗制度。

1. 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知识:

(1) 信息管理和医院管理的法律法规;

(2) 计算机管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3) 熟悉医院管理知识及医院业务流程。

2. 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从事医院信息工作两年。

3. 本科室招聘员工,需经有关部门正式录用考试或聘用考试。新分配员工必须经过相关上岗培训,熟悉医院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和医院业务流程,必须从事硬件修理3个月,熟悉全院各类软件运维1年以上,才能分配正式的工作岗位。

4. 新调入员工根据其掌握的具体知识,有针对性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或获得相应培训证书后才能上岗。

5. 对于重要技术岗位,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条件,才准许上岗。软件开发人员、服务器系统管理员、网管员等需经厂商培训、取得软考资格证书或相应的职称资格。

6. 每年举办专项的知识培训,并进行内部考核。

7. 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管理岗位人员,应通过参观、会议、培训、主动学习等形式更新技术知识和管理技能,掌握新的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医院信息化建设。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 全科人员排班参与机房日常巡查工作,全员知晓机房的运行状况,紧急状况下有利于相关设备的顺利操作。人员配置充裕的条件下,可以考虑设置专人负责机房管理。

2. 进入机房须更换拖鞋或鞋套,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 值班人员需每天巡查机房,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并及时填写机房日志。

4. 保证服务器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 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或专业工程师操作或协助。

6. 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 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 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安全。

9. 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杀菌;保证机房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第2篇 建康医院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1. 信息部门(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长/副院长直接领导的、兼具管理职能的技术科室,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2. 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3. 医院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信息中心、医学工程处(设备科/器材科)、统计科、病案科、图书馆乃至通讯部门进行机构和功能的重组和归并。

4. 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全院大局为优先考量,在院长/副院长的授权下完成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并确保与信息系统相关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

5. 为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畅进行,信息部门必须争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包括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环境和办公空间;以及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预算资金。

6. 信息部门有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条例、规程和办法的责任。

7. 参照国家和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1) 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2) 信息共享管理

3) 机房管理

4) 网络管理

5) 数据库管理

6) 应用系统操作规程

7) 信息标准化管理

8) 用户管理

9) 数据备份管理

10) 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11) 人员培训

1. 确立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意识,参照信息技术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推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2. 信息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论证手续,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3. 加强以医学信息学为基础的专业学科建设,强化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分析、解决、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以为临床和管理部门提供及时、优质的信息服务。

第3篇 某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二、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4篇 医院信息科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管、财务、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置、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置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信息系统应急恢复工作制度》处理。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

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应遵循《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处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 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 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制度》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7.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5篇 医院信息科机房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1、机房实行管理员值班制度:

(1)管理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及服务器运行正常。

(2)规范遵守信息科各项规章制度,机房设备为专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所有设备的设置,不得随意开关设备,严禁安装和启用无关软件。

(3)值班时,要做好检查,并如实记录机房内温湿度情况、供电系统是否正常、网络服务器运行情况,如有故障发生,协同相关管理人员及时解决。

(4)机房实行门禁,未经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出入,如有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作好机房设备使用前后的记录。

2、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信息科机房安全消防具体工作由机房管理员全权负责。

(2)定期对机房内的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反映解决。

(3)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非机房电器设备,不得随意用水。

(4)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5)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同时报院保卫部门或报火警。

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机房内部卫生应每天进行清理,每周彻底清理一次。

(2)机房配备专用拖鞋和鞋套,无论是机房人员还是其他经允许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更换专用拖鞋或鞋套。

(3)严禁携带任何食品进入机房。

(4)每周对配线架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清洁,每月彻底除尘一次。

第6篇 医院管理-药学信息科工作制度

药学信息科工作制度

(一)药学信息科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药师以上人员及必要的设施。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掌握国内外药学发展的动向,负责药学情报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工作。

(三)本室应备有必要的专业书刊、药品说明书、药政法规等。

(四)对各类期刊,应按时做出文摘卡,分类编排。

(五)及时收集药品说明书、新药介绍等,分类保存。

(六)随时收集药物使用情况,包括疗效、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做好信息反馈。

(七)严格借阅制度,只限室内阅览。

(八)定期出刊“药讯”,举力专题讲座,开展咨询工作

第7篇 y医院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数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计算机网络包括服务器、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周边设备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维护。

三、内网工作计算机严禁接入外网线路,包括无线上网卡。除运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外,不得进行其他用途。

四、计算机摆放要通风、防潮(水)、防尘、防雷,时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各科室负责人应负责计算机的管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严禁不相关人员操作、使用计算机。

五、各部门要做好网络防毒、防黑等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的工作,不得使用光盘、软盘及u盘等。如因上述因素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黑客攻击或网络故障,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未经批准不得为任何无关单位或个人查询和拷贝数据资料。为防止数据资料丢失,严禁在微机上进行与各项业务无关的其他操作。

七、各部门、各科室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权限使用网络资源,禁止私自更改系统设置、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正常分配的使用,严禁非法访问或使用各种手段及相关的软件攻击其他部门的计算机。

八、相关软件及其计算机使用人应熟悉自己所负责的功能软件与计算机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8篇 附四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区人民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

3.职责:

3.1信息科是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

3.2规划发展部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

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4.本《规定》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

5.信息化建设规划

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信息科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

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信息科,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

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信息科配合执行。

6.安全管理

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

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执行。

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

6.4医院局域网提供统一的出口登录internet,严禁采用其它方式上网。紧急情况下确需通过其它方式上网的,必须中断与内部局域网的连接,以防止内部数据的外流和遭受恶意攻击。

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

7.计算机及网络

7.1设备使用管理

7.1.1信息科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

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

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7.1.4医院所属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信息科统一配置和调拨,各使用科室和个人应在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安装位置。如需更改,需报信息科批准并备案。

7.1.5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更不得私自更换部件。应及时通知信息科,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

7.1.6因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带走。

7.1.7医院驻地需动土或房屋维修、装修时,必须由信息科确认地下及地面上无网络线路,在动土证或派工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置

7.2.1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需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各科室提出申请,通过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后报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批准后,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报信息科办理。

7.2.2信息科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2.3不属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范围,但有关科室确定需要的,由使用科室向信息科提出需求,先行调配,无法调配时,报院长特批。

7.2.4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到院后,信息科须通知相关科室共同开箱验收,做好登记后,由信息科负责发放。

7.2.5信息科负责保管好随机附带的光盘等资料。

7.2.6新购置的设备凭信息科连接局域网方可投入使用。

7.3设备维修及报废

7.3.1各科室指定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科室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

7.3.2设备出现故障时,由计算机管理员填写“报修单”,报信息科维修。保修期内的联系生产院家保修,出保修期的经技术签定需更换配件的,经信息科主任批准购买配件予以更换,并在设备档案上记录维修情况。

7.3.3各科室计算机管理员负责保管本科室计算机设备档案,信息科负责保管科室及零星科室的设备档案。

7.3.4经信息科技术人员签定,已无法使用且已无修复价值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信息科按照设备报废程序汇同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8.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管理

8.1软件的使用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8.2各科室在工作局域网上均使用信息科安装的操作系统,严禁私自改用其它版本的操作系统。

8.3严禁将私自购买或自行编制的软件运行于工作局域网中。如工作需要,须到信息科备案,方可使用。

第9篇 华东医院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10篇 医院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2.进入机房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信息管理人员需每天查看24 小时值班日志和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4.保证服务器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6.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第11篇 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计算机中心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计算机中心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计算机中心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班组长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计算机中心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计算机中心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一律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和ftp服务器专门的上载、下载区进行,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计算机中心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12篇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二、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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