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生管理制度2
学生管理制度(一)
一、学生一日常规
(一)起床
按时起床,不得睡懒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洗漱和内务整理,按时出门,准时到校。
(二)两操
1、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眼保健操时间不得做其他事情。
2、眼保健操结束后各班迅速入场列队,入场和出场均按指定的路线有秩序地进行,做到快、静、齐,各班体育委员站在队伍前面。
3、一切行动听指挥,做操时动作要整齐、正确、有力。
(三)上课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不能到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预备铃响,立即进入教室,安静坐好,做好上课准备。
3、上课时要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待老师回礼后方可坐下,下课要让老师先行。
4、迟到者,应在教室门口立正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再入教室,动作要轻、快。
5、课堂上要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考,积极发言,不交头接耳,不做小动作,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不打瞌睡。发言或提问时,要立姿端正,声音洪亮,口齿清楚,发言完毕,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坐下。
6、实验课、微机课、劳技课、音美课时,要听从指挥,不得高声大叫,随便走动,不得随便触摸仪器、物品,损坏东西要按规定赔偿。
7、课间要积极休息,不准在教室前后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准打球或远离教室,不得随便到校外办事。
8、遵守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四)自习
1、早自习要认真朗读,不提前出教室。
2、上自习课要保持教室安静,按老师要求完成各科作业,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看小说,不得随便说话,不下位走动。
(五)卫生
1、早到校后搞好教室前后、包干区的卫生,下午放学后清扫教室卫生,教室桌凳要整齐,讲台、窗台不能有灰尘;卫生角处要干净整齐。
2、讲究个人卫生,维护校园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向窗外丢杂物。
(六)路队
1、放学铃响后,按学校要求迅速站路队,做到快、静、齐,行走时须到指定的位置方可解散。
(七)礼仪
1、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同学间相互关心,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不叫绰号。
2、服装要整洁、随时佩带好学生证,男同学一寸平头,女同学齐耳短发,不化妆,不烫发,不戴首饰,不穿奇装异服,不戴手机、bp机,不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进教学区。
(八)安全
1、遵守门卫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出入校门,进出校门主动下车,不责难门卫,不翻越围墙。不准骑摩托车上学,自行车要按指定的地点整齐摆放并上锁,课间不得在校内骑车。
2、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在路上逗留,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
(九)其他
1、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得故意损坏教室、宿舍的门窗、玻璃等,不准在墙壁上乱涂乱划乱张贴,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教室、寝室离人断电关水,洗澡用水不超过两桶,严禁直接在水龙头下洗澡,严禁用热水洗衣服。
2、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偷摸扒窃、敲诈勒索、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谈情说爱、参与赌博、进三室两厅、私自游泳、吸烟喝酒、顶撞老师等严重违纪行为。要有正义感,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制止并向老师报告。
二、学习与作业的基本要求
1、要认真阅读教科书,力求真正理解书上的内容,提高自学能力。
2、注意细心观察各种事物,学会正确的观察方法,养成良好的观察习惯。
3、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4、书面作业要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不抄袭,要符合老师规定的格式。解题要正确、合理,作图要有一定的比例。书写清楚、端正、符合规范,学会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5、实验要按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实事求是地填写好实验报告册上有关内容。
6、考试要忠诚老实,不弄虚作假。
7、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多看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8、要爱护课本和作业本。
三、考试规则
1、考生进入试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和稿纸。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铅笔、圆规、三角板,但不得带计算尺、计算器。
2、考生按指定的座位入座,不得随便调座位。要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学校、年级、班级、姓名、考号
3、考生在试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独立完成答卷。交卷后,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谈论。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或发现试题有错误,字迹模糊等可先举手个别问监试人员。
5、考生答题一般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及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规范化。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试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抄袭或换卷。
7、学生要爱护考场内的财物,不乱扔纸屑,保持考场整洁
8、对于违反纪律和舞弊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分,试卷作废,直至行政处分。
四、实验规则
1、按教师布置的实验科目认真的做实验。
2、实验时要按操作规程,要仔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3、实验完要填写实验报告,实验过程中发生问题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
4、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设备,借用的仪器等物品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并保持实验室和仪器的整洁,必须得到有关教师的同意。
5、实验室开放时,学生要进行实验,必须得到有关教师同意。
6、学生因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视情酌情赔偿。
五、借书规则
1、借书时凭本人借书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手续借书。
2、在选图书时要遵守纪律,互相谦让,不高声谈笑,做到文明有序。
3、每周借书一次,每次限借一本。
4、对所借图书要爱护,不涂改污损,不任意卷折。
5、书籍遗失要赔,损坏负责补好。
6、借书证及借图书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7、借书到还书的期限为一星期。
六、阅览规则
1、学生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手续在规定的时间里进入阅览室。
2、保持阅览室安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
3、必须爱护书刊,不得书刊上涂画或撕毁、污损书刊。
4、书刊阅后放回原处,不得带出室外。
5、对违反规则者将予以批评教育或酌情赔偿处理。
七、教室规则
1、上课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上课铃响,即入教室就坐,静候教师进入教室。
2、在教师上、下课时,都要起立问好。
3、上课时要坐端正,注意教师讲解及同学发言,不随意交谈,不打瞌睡,不做其他事情。
4、回答问题时必须起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坐下。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经教师许可后起立发言。
5、上课时间出入教室,必须经教师允许;下课时出入教室,不争先拥挤,应先请教师先行。
6、用心学习,按时完成各种作业。自习时,不高专声交谈,不做妨碍他人的事。
7、教室内,地面、墙壁清洁卫生,无纸屑、果壳、鞋印、痰迹等;器物、课桌等摆放整齐,并按规定地点摆放。
8、课桌上保持整洁,不放置与学习无关的其他用品;讲台桌除摆放必要的粉笔、教鞭等,一般不应堆放其他物品。
9、教室内应悬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张贴名人名言及图像,悬挂班级卫生安全公约、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
10、黑板报内容应及时更换,需确定专人负责、专人抄写,不敷衍了事、讲究实效、实用。
八、请假制度
1、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上课、自修、劳动、活动等日课表内排定的时间)如因故不能到校时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分为公假(外出竞赛等)、事假、病假三种,请假时应有相应的证明。公假带有关部门证明;事假需家长证明;病假需医生或家长证明。
2、必须事先请假,没有充分理由不得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3、学生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之内由级部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批准后送教务处登记,才算手续完毕。
4、为保证制度的严格贯彻,减少旷缺课,有关旷缺课作如下规定:
(1)未经请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上课后迟于教师进入教室(或集会场所)作迟到论,教师未宣布下课(会议或活动未宣布结束)而离开者作早退论,无故迟到三次或早退二次作旷课一次。
(2)一学期旷课时数累计达一天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三天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一周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二周以上不得参加学期考试;达三分之一上课总时数经上级批准责令其停学。
(3)请假时数累计达上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学期考试。
九、文明礼貌规定
1、要求做到每周一至周四入校穿服装且整洁,不穿背心、拖鞋或赤脚进校。
2、见到老师同学要问好,与老师分手要说'再见'。
3、得到别人的帮助或借用了别人的东西要说'谢谢',做错了事要主动承认错误,并说'对不起',破坏不别人的东西,应该道谦、赔偿。
5、要尊敬老师,不对老师评头品足,不给老师起绰号,不在背后说老师的坏话,当老师对自己进行批评教育时要虚心听取,不辩论、不顶撞。
6、要尊重家长,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孝敬父母。
7、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女同学。
8、进办公室应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入内,不乱翻老师的东西。
9、进出校门须下车。
十、集会、课间操、劳动纪律规定
(一)集会纪律
1、按时整队,集体进会场,按指定地点就座。
2、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交头接耳,不看书报,不做小动作,专心听讲。
3、重要报告,要认真记笔记。
4、会议期间因故要离开会场时,要请假。
5、散会时,依次离场,椅子带回教室。
(二)课间操纪律
1、每天都要按时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和课外的体育活动。
2、出操集队要快、静、齐,动作要规范、认真、有力。
3、出操时夏天不得戴草帽、太阳帽和墨镜,冬天不得穿大衣,戴手套。
(三)劳动纪律
1、按学校教学计划和文明礼貌的要求,积极认真参加校、班组织的各项劳动活动和劳动竞赛。
2、劳动时要主动、积极、吃苦耐劳。
3、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劳动时要爱护劳动工具,遵守操作技术规程。
4、要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5、劳动时要勤于思考,理论联系实际。
十一、爱护公物规定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折花木;不破坏校园内种植的绿化。
2、开关门窗时,必须随手扣好风钩,插好插销,以免打碎玻璃。
3、保证图书的整洁,破了要及时修补,不得长期占用或转借。
4、借用的公物必须经管理人同意,使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放回原处。
5、班内的清洁工具要爱护,使用后放回原处,不乱搞班级的清洁工具。
6、节约用水、用电。发现自来水、电灯开着,人人有责把它们们关掉。
7、看到公物落失在外面要自觉放回原处,不得私自占有或随意丢弃。
8、要节约粮食,不乱倒剩菜剩饭。
十二、体育活动的规定
1、体育课课堂常规
(1)上课前两分钟,学生到达指定场地集队(体育委员负责),不迟到、不早退,因事因病缺席应事先请假。
(2)服装要轻便、整洁,一般应统一穿运动服,不佩带有碍于活动和安全的物品,不穿皮鞋、拖鞋、高跟鞋进运动场,提倡穿运动鞋。
(3)上课要精神集中,专心听讲,认真看老师示范,按照要求练习;听从指挥,不随意离开活动场地。
(4)爱护场地和运动器材,发现损坏,应及时向老师反映。
(5)活动中应互相照顾保护,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6)认真参加考核和测验,不弄虚作假。
2、眼保健操常规
(1)做眼保健操位置要正确,动作合拍,不装模作样。
(2)做眼保健操因故不有参加,事先应向班主任请假。
3、课外活动常规
(1)按照排定的活动日程、内容参加课外活动。
(2)活动所需器材由体育委员向体育器材保管员出借,填好借条单,方可拿出器材室;用完后及时归还。
(3)所借体育器材如果损坏或遗失应追究责任,责任到人,否则由班级赔偿。
(4)活动小学生应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三、文明学生评比条件
1、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一定的进步和提高。
2、尊敬师长,对老师、长辈有礼貌,团结同学,语言、举止文明。
3、爱护公物,不乱涂乱刻,不摘花攀枝,节约用水、用电、用钱,不浪费粮食,讲究卫生,不乱扔果壳、纸屑。
4、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不结伙,不夜游,不进'三室一厅',不赌博,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谈情说爱。
5、生活俭朴,衣着整洁,扣好钮扣,不穿背心、拖鞋进校,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戴首饰。
十四、奖励办法
1、奖励种类发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奖励者均记入学生档案。
2、凡有下列一次表现者,分别给予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直至通报表扬和奖励;拾的交公;自觉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和公物;热心助人勇于揭发违纪现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社会治安。
3、凡取得各类积极分子称号者;均发给荣誉证书,及适当奖品,并向全校学生公布,记入档案。
4、凡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按获奖等级分别发给证书及奖品。
学生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院规院纪。
第四条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学院笃实、求真、自强、开拓的办学宗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在院团委授权之下,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报院团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应该是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且负责人应得到院团委的认可;
(三)有合法、合规、健全的社团章程;
(四)有至少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明确本社团宗旨,有能力指导本社团活动。
第九条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称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专业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四)须认真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全称、学生社团类别;
(二)性质和宗旨;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五)经费来源、财务管理制度;
(六)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
(七)社团终止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社团发起人持申请书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取《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到本办法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报院团委批准后,并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成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报院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得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以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二)院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院纪院规处分;
(四)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经院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履行学年注册手续,每学年上学期的第一个月到院团委进行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会员卡等物品,社团的印章(不得刻制公章)应在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由学生社团统一刻制。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交流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要由院团委审查通过。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的网站(主页)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学生社团建立网站(主页)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和样本一份,经批准后方可发送到网站上。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须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学生社团跨院进行交流活动,须经院团委批准。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社团的方针、发展规划;
(二)选举和增补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应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部门。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应在院团委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我院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院纪院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九条社团会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交纳会费。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主动关心本社团的各项工作,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有利于服务社会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三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对社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四条各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内分别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三十五条各社团举行活动前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详细的活动方案,在活动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社团活动安排应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一致。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反应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各社团必须团结友善,不得以不正当行为进行竞争。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的经费采取学院支持与自筹相结合,自筹为主的原则,要积极争取院内外的广泛支持;
第四十条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每年9月份注册和纳新时收取一次,最高不超过10元,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四十一条社团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院的财务规定;社团的公共财务是为社团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挪用。
第八章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表彰一批“优秀社团”。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院纪院规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三)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不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和指导的;
(四)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的;
(五)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六)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七)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八)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的;
(九)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背弃社团宗旨,从事与本社团宗旨不符的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情节恶劣的。
第九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及注销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将强令注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触犯院纪院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极坏的;
(三)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共青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制度(三)
为了有效的开展本补习班的各项工作,辅导学生保质保量的完成家庭作业以及有效地提高学生成绩,特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如下:
1、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不能按时到,请家长提前打电话请假;
2、学生不得无故旷课,以免影响学生成绩以及学习进度;
3、必须认真完成作业,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讲小话、交头接耳;
4、学生每完成作业立即上交给老师检查,如有错误需改正后再交与老师检查验证;
5、提问必须先举手,不得大声喧哗;
6、不得无故在教室里走动,如需喝水、上厕所等必须征得老师的同意方可;
7、上下楼时不得大声打闹,不得乱仍纸屑、果皮等垃圾;
8、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9、20:30下课后完成作业的学生必须立即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第2篇 某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一、各校区公寓办负责学生公寓固定资产、家具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二、每个寝室按有关文件规定配备床、床垫等。
三、每个寝室按室内居住人数配备书桌、衣柜、撮子一个,拖布、条帚各一把,其中拖布、扫帚每学期更换一次。
四、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被罩、床单由自己负责送洗衣房洗涤。
五、寝室内家具(桌、柜、凳、床)和门窗、玻璃、开关、灯具如有损坏应由寝室长向楼宇值班员报告,由楼宇值班员及时安排维修,属于人为损坏的应由责任者照价赔偿,责任不清集体赔偿。
六、卫生服务监督员的清洁工具实行定额管理办法,节约有奖,超定额、使用者个人补偿差价款。
七、各公寓要加强对公寓内家具的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公寓内家具搬出公寓或寝室挪做它用。
八、各公寓维修人员要经常检查公寓内家具使用状况,发现破损及时维修或报修,保证家具的正常使用。
第3篇 z大学学生公寓中心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公寓中心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学生使用不造成水电浪费公寓中心制定如下措施。
1.学生要养成节水节电的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2.学生寝室要在晚23时准时熄灯,早5:30分准时供电。
3.寝室禁止私接乱接电线,不准使用非正常用电设备(例如电炉子、热的块、电热毯、电饭煲、电水壶)。禁止台灯夹在床头上。
4.公寓实行限流定时供电,用电超负荷断电,逐步实行一室一表制节余指标归己,超标收费的管理办法。
5.清洁工要节约用水,发现跑、冒、漏要及时报告维修工及时维修。
6.学生洗衣、洗脸后要关好水龙头,逐步实行用水定额供应超额收费。
第4篇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基础部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常规要求
(一)、 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本周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系部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管部每周2—3次,不定期检查,宿管员发现问题随时反映给系部,均记入文明系部的评选条件。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达标宿舍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每项10分,共100分):
1、地面(10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5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6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洗手间、阳台(10分):洗手间面盆可以面盆按规定统一在盆架上摆放整齐,盆内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阳台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窗帘整齐。
8、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 :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公共卫生(15分) :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时刻保持清洁,室内空气清新;门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摆放鞋子,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注:未打扫:0分;
第5篇 zx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中心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寝室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寝室纪律安全制度
1、坚决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尊重与听从寝室长、值周班管理的指派、安排与管理,不顶嘴、不冲撞、不骂人,做一位文明的寝室成员。
2、按时起床。做到不过早起床,也不赖床。
3、按时就寝、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准说话、谈笑、高声叫喊,不准吃零食,不准亮电筒看书。
4、有事回家要向班主任请假,履行课假手续,准假签字后作好登记。
5、不准在外过夜留宿,不得擅自留宿他人。
6、寝室里严禁擅自使用自备电器、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等有安全隐患的物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有害安全的物品。
7、就寝后不得随便起在校园或者其他地方逗留。
8、不在寝室走廊、楼梯、床上等场所拥挤、推拉、玩耍、不爬跳寝室后窗。
9、寝室值日生、管理员严格管理、及时汇报寝室违纪情况。
10、团结室友,禁止在寝室内打架斗殴或开展其他活动,不允许串铺或在床上打跳,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爱惜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不做有损自己或他人的事。
二、寝室生活规范
1、寝室及时关门,除用餐、就寝时间外,其余时间无管理员陪同一律不准开门。
2、每天离开寝室前,要按规定折好被褥,放好枕头、枕巾,折好衣服,衣服生活用品包放在被褥边,做到一条线。
3、脸盆、鞋子放在班级规定位置,并保持整齐有序。
4、夜里起来动作要轻,以免惊动他人,要穿上衣服,以免着凉。
5、保护寝室内一切实施,爱护他人生活用品。
6、寝室里不放贵重物品或者钱币,可交班主任代为保管。
三、寝室卫生规范
1、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整理好自己的被褥及其他生活用品,注意个人卫生。
2、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整理被褥及其他生活用品,打扫好卫生。
3、注意寝室卫生,不乱放物品,不乱丢废品,不乱丢废物,不随地吐痰,保持寝室整齐清洁。
4、进入寝室,脚步放缓,折叠被褥,动作要轻,以免扬起灰尘。
5、上,下床时,必须脱鞋。
6、卫生用具放在门后,摆放整齐。
第6篇 大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可照明充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学生公寓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公寓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学生公寓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公寓不超过4台,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电脑的使用及收费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公寓内留宿异性。
5.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6.未经许可不准留宿他人。
7.公寓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8.严禁从公寓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9.严禁在公寓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威职招生咨询(26934759) 2013-8-22 11:14:04
第17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校园管理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
(1)不准将钥匙交给非本宿舍的人,一旦发现自己钥匙丢失,立即报告,并及时换锁。
(2)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更不准留宿异性。
(3)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
第18条 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除校园广播外,禁止播放高声音响,如工作需要,应先向保卫处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9条 校园内严禁划拳、酗酒、结伙斗殴和流氓活动,违犯者除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外,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20条 校园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学生饲养宠物。未经保卫处批准校园内禁止捕鱼、钓鱼。
第21条 严禁在文体活动中心、阅览室、教室等共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抽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校园内主要通道溜旱冰、滑板。
第22条 进入校园应讲文明、讲礼貌,言谈、穿着要得体,不允许穿拖鞋进入公共教学场所,不允许在校园内赤背裸身。否则,值勤人员有权予以禁止。
第25条 校园内严禁摆摊设点,如属服务于学生的宣传促销活动,必须经过保卫处同意。举办单位应向保卫处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位置举办,以便加强管理。
第26条 晚自习以后,学生无故不得随便进出校门;晚自习下课后半个小时内学生必须离开教学区。
威职招生咨询(26934759) 2013-8-22 11:14:33
第28条 校园内严禁利用钱物刺激等手段打麻将、扑克牌,搞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第29条 严禁登录非法网站;禁止传播有害信息;严禁利用电脑进行违法活动,违者除没收设备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0条 校内严禁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携带和存放各类枪支、匕首、刮刀等管制刀具,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将由保卫处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37条 不准随便挪动消防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子、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 在校生要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按时到教室上晚自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者均以旷课处理。
第2条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凡迟到、早退三次或一次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上者,均按旷课一课时处理。
第3条 因病请假者,须持医务室证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4条 因事请假者,须本人持请假条到班主任处签署意见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5条 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或系辅导员签字后生效。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6条 各班班长负责班内同学的考勤工作,在进行检查时,由班长出示假条和缺勤人员名单。
第7条 晚自习期间有活动(会议、值班)或到部(系)办公室、阅览室、视听室、微机室、形体室等劳动、学习、训练者,班长要出示名单,由检查人员做好记录,不定时抽查。
第8条 晚自习期间有特殊情况(急事、急病)者,本人要持请假条写出请假申请,由班长交部(系)内值班老师签名,方可生效;如值班老师不在,班长持其请假条交由部(系)学生会纪检部和院纪检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否则按照旷课处理,补假无效。
第9条 晚自习期间参加各类辅导班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系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处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10条 各部(系)纪检部成员在例行检查时,其成员如出现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行为者,由院纪检部负责监督并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11条 学生要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阻碍学院管理人员依法或依院规执行公务。
第12条 晚间自习纪律由学生工作处及各部(系)值班老师组织院、部(系)学生会纪检部成员进行检查,每周不定时抽查1-2次。
第13条 晚自习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内聚集打闹或有其它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14条 晚自习期间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不允许乱串教室,不得下棋、打扑克或有其它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第15条 晚间7:00-7:30收看新闻联播时要保持教室安静,正常学习时间不允许看电视。
第16条 每周考勤结果和晚自习纪律由院学生会纪检部以各部(系)晚自习的出勤率、学生守纪率的形式在学生常规工作简报及量化考评成绩上予以公布。
第17条 无故旷课者或旷课次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者,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第18条 以上条款不尽之处,又属明显违反校规校纪的,参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19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20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某大学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安全、整洁的优良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责和范围
1、学生宿舍维修由学管中心负责。
2、主要负责学生楼内水、电网络和设施家具的维修和保养。
二、维修管理
1、学生宿舍值班室和维修管理办公室,设有维修登记本,学管中心办公室楼外墙上设有维修登记黑板,如需维修可及时登记报修。
2、学生宿舍电线网络和设施家具损坏时,学生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属人为损坏按赔偿标准交费后维修,属自然损耗免费进行维修。
3、公共区域设施家具由楼长负责检查报修,维修后楼长进行检查验收。
4、学生毕业时,宿舍的电路、设施和家具由楼长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在离校手续上盖章或签字。最后一名离开宿舍学生需要负责本舍设施和家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维修人员未来维修之前,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拉乱拉电线、更换电器设施,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学管中心每学期应将维修计划和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落实计划和经费。
7、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天',维修完后应在维修登记本上签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登记本上说明原因。节假日、下班后维修组都应留有维修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报随修,方便学生。
8、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各自负责的工作岗位检查巡视,随时维修出现问题。
三、检查与考核
1、学管中心设立有检查考核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2、学管中心每月对维修组工作汇总检查考核一次,维修管理员每天应到学生楼检查、监督、指导维修工作,每周检查考核一次。
3、维修工程由学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附件1:
学生宿舍维修登记表
第8篇 金清中学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1、必须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泳。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成年人),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
2、参加游泳前,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生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向教师汇报。
3、游泳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游泳中注意安全,不得在水中嬉戏、扭打,严禁跳水。
6、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7、被污染的(水质不好)河流、水库、有急流处、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来说,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8、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宜游泳。
第9篇 某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7、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4、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6、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9、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正规化管理,端正学风,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长必须在上课之前将学生送进教室大门,在下课之后于教室大门口将学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做好人员交接手续。无故不得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由于学生较多,老师无法关注到学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因此,学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长监护,教室内的学生安全由本校监护。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老师不得安排学生独自离开教室;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未经老师同意不准私自离开教室。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学校,需经老师与家长联系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到校将学生接走,并做好人员交接手续。
三、对接学生的可疑人员,老师要严加盘询,必要时查验有关证件,与家长电话联系,坚决杜绝学生随同陌生人离开教室;一般情况下,家长应当在教室门口等候,防止可疑人员混进教室冒充家长以蒙骗手段将学生接走;学生应当提高警惕,坚决杜绝随同陌生人离开教室。
四、放学时,如果家长因故未能按时来接,学生不准独自离校;老师应当耐心等待家长;家长因故不能及时到校接学生,应事先安排成年亲属接送并通知老师;对因特殊情况造成学生当天确实无法被接走,且学生家庭住址在九江县城和九江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当班老师应当视情义务护送学生回家,并做好人员交接手续。
五、学生不准携带刀具、玩具、游戏机进入教室,一经发现即予收缴,不得携带贵重物品、食品和作文参考书籍、作文范文进入教室。培训期间,严禁推拉打斗,严禁触摸电源,防止笔尖伤人,自觉守纪,爱护卫生,讲文明,知礼仪,空闲时间可进行阅读和练字。
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不准穿暴走鞋,不得穿拖鞋和鞋底易滑的鞋子,应当服从老师和班干部的管理;采风期间,必须听从老师和班干部的指挥。
七、本校保留对屡次三番严重违纪、屡教不改的学生劝其退学的权力,同时退还家长相应的学费,以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八、为便于安全管理,非本校学生不准进入教室。
九、未尽事宜,敬请家长与本校商定。
十、本制度于2023年1月1日制定,2023年1月1月、2023年9月1日相继修改,适用范围为九江市、瑞昌市、九江县青苗作文奥数学校全体学生。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第11篇 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办法
一、学生班级饮用桶装水的供水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已用水的各年级部要向供水单位索取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下同)、“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饮用水出厂检验报告”、“容器检验报告”等证件,在供水单位保证水质安全良好的前提下方能签订用水合同。
二、供水单位提供的饮水机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以后每学期假期消毒一次,供水单位应向学校提供饮水机消毒凭证。消毒后初次使用前用桶装水冲洗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供水单位应配备专门的人员送水,送水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级部定期检查其体检合格报告单,同时复印一份用于存档。
四、桶装饮用水放置地点的门钥匙应为一人保管,其他人不得进入。每次换水要检查桶装饮用水的出厂日期,并检查桶口封口,发现有启封的应停止使用。
五、开启后的桶装饮用水使用时间应不超过10天,超过时间的桶装饮用水应及时更换。
六、年级组要时刻密切注意学生在春夏之交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切不可掉以轻心,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第12篇 大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针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 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暖气、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热毯、暖手宝、烫发棒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注:4人间宿舍写字台上可以使用个人床头灯,但不得在床上使用)。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 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如下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 学生宿舍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宿舍不超过2台,4人间宿舍可为4台(以微机注册标签为准),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 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宿舍内留宿异性。
5. 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未经许可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
6. 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7. 严禁从宿舍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8. 严禁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9. 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二)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者,没收所使用的违章电器、火源,同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者或屡次违规者及违规后执意对抗处罚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其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所在宿舍取消本年度参评“文明宿舍”的资格。
2. 安装微机的学生宿舍如使用违章电器,除按规定处罚外,该宿舍还将被取消微机使用资格。
3. 因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火源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财物造成损失的肇事者须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和接受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外,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4. 对于晚归、酗酒、赌博、吸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及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或校外留宿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 对于违犯《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有关规定,通过微机观看、传播任何带有*、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者,学校将取消该宿舍使用微机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 对于私接电源、乱拉电线、随意挂布帘和床、墙帷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者,没收违章物品,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三)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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