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管理制度精选篇
企业管理制度精选
目·录
第一篇·人事管理
a、组织及职掌
1)公司章程
2)公司组织规程
3)工作职掌
4)员工职位等级制定办法
b、人事甄选制度
人事规划程序图
1)人员增补申请办法
2)新进人员甄选办法
3)新进人员报到须知
4)员工守则
5)专业技术人员聘雇办法
6)临时人员聘雇办法
c、出勤管理制度
1)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2)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3)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4)员工免打卡管理规定
5)因公外出管理办法
6)因内外出差管理办法
7)节假日值班管理办法
8)加班管理办法
d、薪资与奖金管理办法
薪资管理办法程序图
1)薪资管理办法
2)各项津贴核发办法
3)全勤奖金核发办法
4)绩效奖金核发办法
5)生产奖金核发办法
6)研发奖金核发办法
7)营业人员奖金核发办法
8)服务人员奖金核发办法
9)年终奖金核发办法
e、绩效考核及晋升奖惩制度
1)目标管理推行制度
2)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4)员工奖惩办法
f、员工福利制度
1)婚丧喜庆福利给付办法
2)员工申购公司产品办法
3)员工重大伤病补助办法
4)员工保险实施办法
5)员工活动实施办法
g、教育训练实施制度
工作教导循环图
1)教育训练实施办法
2)新进员工教育训练办法
3)在职训练实施办法
4)国外受训管理办法
5)教育训练成果评价办法
h、离职资遣制度
1)员工离职办法
2)员工资遣办法
3)员工离职工作移交办法第二篇·行政事务管理
a、出入厂管理制度
1)人员进出管理办法
2)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3)物品进出管理办法
b、文书管理制度
1)文件编号管理办法
2)收发文件管理办法
3)内外公文签呈处理办法
4)国内外传真收发管理办法
5)档案管理办法
6)图书管理办法
7)行事纪要管理办法
8)公司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c、事务管理制度
1)文具用品管理办法
2)印章管理办法
3)车辆管理办法
4)电话管理办法
5)宿舍管理办法
6)食堂管理办法
7)公司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8)财产管理办法
9)门卫管理办法
10)会客管理办法
11)来宾参观接待办法
12)安全防范办法
13)会议管理办法
14)制服管理办法
第三篇·财务会计管理
a、财务管理制度基础
1)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2)财务事务处理准则
b、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程序图
1)预算编制办法
2)资金预算作业细则
c、资金运用管理制度
1)资金结算方式
2)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3)费用开支核定标准办法
4)出纳作业处理办法
5)费用审核办法
6)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7)应收账款之对账单管理办法
8)应付账款管理办法
9)问题账款处理办法
d、其他财务事务管理
1)财务稽核办法
2)内部财务控制办法
3)财务盘点办法
4)财产盘点作业办法
5)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篇·营销业务管理
a、营销业务处理制度
1)内销业务处理办法
2)外销业务处理办法
3)产品价格制定与管理
4)货款结算回收办法
5)应收款的评估与改善办法
6)订货受理办法
7)交货检验配送办法
8)产品企划与广告宣传办法
b、营销市场调查
1)市场调查处理办法
2)订单情报处理办法
3)竞争对手调查实施要点
c、营销通路管理制度
1)经销点设立审核办法
2)客户名单处理办法
3)经销点奖金办法
4)经销点信用担保办法
d、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1)营销人员管理办法
2)营销人员考核办法
3)营销人员士气调查管理办法
4)营销人员激励办法
5)拜访作业管理办法
6)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7)营业工作日报表审核须知
e、售后管理
1)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2)客户抱怨处理办法
3)客户保养办法
4)客户提案意见处理办法
5)客户满意度调查办法
6)不良客户处理办法
第五篇·生产管理
a、生产管理组织
生产管理系统和各部门的关系
1)生产部门组织办法
2)生产部门职掌
3)生产作业管理办法
b、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新产品开发程序图
1)新产品可行性分析管理办法
2)产品设计管理办法
3)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办法
4)新产品开发周期管理办法
5)新产品评审管理办法
6)新产品量产导入管理办法
c、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2)技术变更申请办法
3)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4)标准工时管理办法
5)零件确认管理办法
6)样品需求管理办法
7)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管理办法
d、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订货生产流程
1)产能与负荷分析实施办法
2)产销协调实施办法
3)中日程生产计划实施办法
4)细部生产计划制定办法
5)生产进度控制办法
6)生产计划变更管理办法
7)生产异常管理办法
e、设备工装管理制度
1)机器设备管理办法
2)机器设备维修保养实施办法
3)模具管理办法
4)工装夹具管理办法
f、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2)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
4)工业安全评比规定
5)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篇·物料管理
a、物料控制管理制度
物料订单订购流程图
1)物料编号原则
2)产品用料明细表实施办法
3)物料需求计划
4)物料请购作业规定
5)物料电脑化管理办法
b、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定置管理规定
2)物料入库管理规定
3)物料领发管理规定
4)物料仓储管理规定
5)物料调拨管理规定
6)呆料物料处理规定仓库盘点办法
7)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c、半成品、产成品管理
1)半成品管理规定
2)成品管理规定
3)不良品、报废品管理办法
4)退货品、滞成品处理规定
5)制程中材料管理规定
第七篇·采购管理
a、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流程图
1)供应商开发
2)供应商调查
3)供应商评鉴
4)供应商管理
b、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流程图
1)采购计划与预算
2)采购方式
3)订购采购流程
4)采购价格管理
5)采购品质管理
6)采购交期管理
7)采购付款方式
8)委外加工管理办法
9)采购绩效评估办法
第八篇·品质管理
a、品质检验制度
1)品质抽样办法
2)进料检验规定
3)制程管制规定
4)最终检验规定
5)出货检验规定
b、品质控制制度
1)品质管理职责
2)客户提供物料控制
3)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
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
5)不合格品控制
6)品质记录控制
7)品质成本分析办法
8)品管会议制度
c、品质保证制度
1)品质检验规范制定办法
2)订单评审办法
3)供应商、协力厂商辅导
4)首件检验制度
5)品质试验制度
6)品质异常处理办法
7)客户抱怨、退货处理办法
8)品质稽核制度
9)品质训练规定
10)品管人员任用规定
d、全员参与活动
1)5s推行制度
2)qcc活动实施办法
3)改善提案制度
4)tqm的推行办法
第一篇·人事管理
a、组织及职掌
b、人事甄选制度
c、出勤管理制度
d、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
e、绩效考核及晋升奖惩制度
f、员工福利制度
g、教育训练实施制度
h、离职资遣制度
a、组织及职掌(公司章程)
1、总则
(1)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2)于××××年××月申请在中国全额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特订本公司章程
(3)公司的投资者为:
外文名称为:
公司法定地址:
(4)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本企业的责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5)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2、宗旨、经营范围
(1)公司宗旨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规模
(4)公司产品向国外销售,其比例占有百分之。
公司自行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如需要也可委托其他有条件之公司代为销售。
公
司对自行生产的品质量负责。
3、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公司投资者认缴的注册酱包括以下内容:(厂房万;机械设备:万;流动资金万;其他万)。
(3)公司应在完成投资后一个月内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4)公司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5)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构输变更手续。
(6)公司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转移、占有公司资金和财产。
4、组织机构
(1)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2)公司董事由投资者委派。首届董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其他董事××为董事长,董事任期为四年,经投资者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3)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宝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履行其职责。
(4)公司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5)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主持。
(6)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决议法定人数必须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所通过决议无效。
(7)公司投资额的增加、转让和与其他企业合并、章程更改或提前终止经营或其他认为需要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通过。
(8)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董事会会议记录文字使用中文。
(9)董事会记录材料由公司存档、管理
5、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衽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x人,负责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解聘时亦同;董事长、董事经聘请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务;正副总经理任期四年,经董事聘请,可以连任。
(3)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公司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其他职务。
(5)总经理、副总经理应维护公司正常经营之权益,不得参与者有损公司利益的商业行为。
(6)公司得根据企业需要设立总工程师、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7)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并各负其职责。
(8)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事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财务会计、税务
(1)公司的财务会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2)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无用中文书写。
(4)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计算。
(5)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6)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7)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主要内容:(公司所有的资金收入、支出数量;
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公司注册资金资产及负债情况;公司投资
资金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董事会认为其他应记载的事项)。
(8)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通过。
(9)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管理条例和制度,定期按时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报关财务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10)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工商、海关等机构的监督,并提供方便。
(11)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12)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应自行解决外汇平�问题。
7、利润分配
(1)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撮比例和使用由董事会决定,公司从净利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为可供分
配利润,由投资者按投资比例或有关协议分配。
(2)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之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使用利润。
(3)投资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可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8、职工
(1)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法办理。
(2)公司所有职工,经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同意,由公司公开招聘,通过面试,择优录用。
(3)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坭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并报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4)公司与每个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职工的工资待遇、福利、奖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
定。
(5)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公司为工会活动提供方便。
9、保险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10、期限、终止、清算
(1)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工商营业执照发放之日起算。
(2)公司经营期满需要延长,应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在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内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应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公司发生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经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公司未达到经
营目的,又无发展前途)。
(4)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董事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并及时公告。
(5)在清算结束后,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注销登记手续,缴销
营业执照。
a、组织及职掌(公司组织规程)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1)为完成企业经营目标,依据分工合作组织原理,就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分设相关机构经营执行。
(2)赋予各经营单位特定权限,使其能各司其掌,发挥职务范围内之专长,相互合作无间。
(3)促使本公司各单位之工作及业务推行顺畅。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之组织,除本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悉依照本规程所规范的体制加以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程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程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总经理室为本规程之管理单位。
1.5名词定义
(1)建制(最高经营阶层领导之下的公司营运单位组织架构)
(2)建制外人员(本公司组织部门编制外的人员)
2.建制单位
2.1 管理原则
(1)本公司为有效经营,并达成企业经营目标,经董事会同意采用投资与经营分离之管理政策。
(2)本公司经营上之管理组织属总经理建制。
(3)本公司于总经理建制下,得依业务性质划分如下:
(a)总经理之下视实际需要各设部(厂、室),分别负责处理该部(厂、室)业务。
(b)部(厂、室)之下视实际需要各设课,分别负责处理该课业务。
(c)课之下视实际需要各设组,分别负责处理该组业务。
2.2 总经理
2.2.1 编制
本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加设副总经理数名协助之。
2.2.2 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以过半数之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过半数之同意任免之。
(2)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同意任免之。
2.2.3 职权
(1)总经理承董事长之命综理本公司全盘业务,领导公司各单位机能之推展。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全盘业务,并于总经理请假或公出时代理其职务2.3 部(厂、室)
总经理之下视实际需要,各设部(厂、室)负责有关业务。
2.3.1 编制
各部(厂、室)设经理(厂长、主任)一人;必要时得加设副经理(副厂长、副主任)数人协助之。
2.3.2 任免
(1)各部(厂、室)经理(厂长、主任)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同意任免之。
(2)各部(厂、室)副经理(副厂长、副主任)由各该部(厂、室)经理(厂长、
主任)提名,呈报总经理承认任免之。
2.3.3 职权
(1)各部经理(厂长、主任)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处理各该部(厂、室)之业务,并考核属员之勤惰能劣,并呈报其升迁奖惩。
(2)各部副经理(副厂长、副主任)辅助该部经理(厂长、主任)处理该部(厂、室)业务,并于该部经理(厂长、主任)请假或公出时代理其职务。
2.4 课
各部(厂、室)之下可视实际需要,各设课分别办事。
2.4.1 编制
各课设课长一人,必要时得加设副副长一人协助之。
2.4.2 任免
(1)各课课长由经理(厂长、主任)提名,呈报总经理承认任免之。
(2)各课副课长由各课课长提名,经由经理(厂长、主任)同意,呈报总经理承认任免之。
2.4.3 职权
(1)各课课长承主管部(厂、室)经理(厂长、主任)之指示负责各该课之业务,督导属员办事,并考核属员及呈报其奖惩。
(2)各课副课长协助各课课长处理该课之业务,并于该课课长请假或公出时,代理其职务。
2.5 组
各课之下得视实际需要,各设组分别办事。
2.5.1 编制
各组设组长一人,必要时得加设副组长一人协助之。
2.5.2 任免
(1)各组组长由课长提名,经由经理(厂长、主任)同意,呈报总经理承认任免之。
(2)各组副组长由各组组长提名,经课长、经理(厂长、主任)同意,呈报总经理承认任免之。
2.5.3 职权
(1)各组组长承主管课长之指示负责该组之业务,督导属员办事,并考核属员及呈报其奖惩。
(2)各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处理该项组之业务,并于该组组长请假或公出时代理其职务。
2.6 职员工
(1)本公司各部(厂、室)、课、组各设员工若干名。
(2)所需人员由各单位主管依实际需要层呈签请总经理核定之。
2.7 编制外人员
2.7.1 编制
本公司得依实际需要聘请各种顾问及特约人员若干名。
2.7.2 职务
各种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或专门技术提供意见,并备咨询。
a、组织及职掌(工作职掌)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1)本细则依据《公司组织规程》第#条之规定订定之。
(2)交本公司课以上单位组织内之工作职掌予以具体化、明确化、细分化,促使本公司内各单位的职掌业务推行顺畅。
1.2 适用范围
(1)凡隶属本公司组织内之各单位的工作职掌,均依照规范的体制管理。
(2)但本公司《公司章程》与《公司组织规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总经理室为本规程之管理单位。
2、总经理
2.1 职掌
总经理承董事长之命执行董事会之决议,综理本公司一切事务,副总经理、协理协助之2.2 管辖单位
总经理建制下设总经理室及企划、管理、财务、研发、制造、业务等六部,分别负责该部、室的业务。
3、总经理室
3.1 工作职掌
(1)企业经营环境分析与策略之研拟。
(2)长期、中期、短期经营发展计划之研拟。
(3)预算制度之规划与修订事项。
(4)整体经营计划之汇编与调整。
(5)部门计划之研拟汇编等事项。
(6)全公司经营目标之研拟事项。
(7)经营分析报告事项。
(8)多角化经营之分析研拟。
(9)转投资计划之分析研拟。
(10)增资计划之分析研拟。
(11)新厂筹建之总体规划。
(12)经营管理情报之汇集与提供事项。
(13)管理会计制度之规划与修订事项。
(14)成本会计制度之规划与修订事项。
(15)利润计划之分析研拟。
(16)费用控制规划与执行事项。
(17)成本之估算与审核及降低成本方法之研拟。
(18)财务改善计划之研拟。
(19)内部稽核与内部控制之研拟。
(20)经营绩效之分析。
(21)其他有关整体经营管理及总经理交办之事项。
4、企划部
4.1 管辖单位
企划部下设规划课、广告课分掌其业务。
4.2 规划课
工作职掌
(1)拟订产品销售、生产、存货之计划。
(2)分析产销状况并作出销售预测。
(3)汇集整理市场情报并加以分析研判。
(4)汇集整理竞争厂商之产销及市场活动策略并加以分析。
(5)价格及行销通路策略之拟定。
(6)新产品开发及旧产品变换之可行性研究。
(7)产品别利润组合计划、分析、拟订。
(8)营业相关办法拟订、修改、审核。
(9)其他专案规划及交办事项。
4.2 广告课
工作职掌
(1)商品广告定位、广告策略之拟订及执行。
(2)竞争厂商之广告策略、广告量、广告表现、促销信息、媒体选择等分析研究及对策。
(3)年度广告计划之拟订、执行与控制。
(4)广告预算之拟订、执行与控制。
(5)广告媒体及广告代理商之选择。
(6)广告效果之分析、对策、改进。
(7)广告内容、方案设计制作、媒体选择执行等之掌控。
(8)其他有关广告宣传及交办事项。
(9)其他专案规划及变办事项。
5、管理部
5.1 管辖单位
管理部下设总务课、人事课、电脑课分掌其业务。
5.2 管辖单位
工作职掌
(1)总务计划之拟订、实施及总务经费预算之编拟及执行。
(2)一般文书之收发、呈阅及档案之管理。
(3)建筑营修事项及不动产之管理事项之办理。
(4)事务设备及办公生产器具之购置、管理。
(5)文具用品、图书、杂志等采购、管理。
(6)捐赠、招待及有关对外公共关系事项。
(7)有关公司涉及民事、刑事等法律案件之处理,及商标、专利权、著作权之法律事项之处理。
(8)股东及董监事有关事务之处理。
(9)公司环境卫生及安全之管理。
(10)伙食管理。
(11)车辆管理。
(12)交通管理。
(13)宿舍管理。
5.3 人事课
工作职掌
(1)人员之考选、任聘、到职、奖惩、升迁、福利、离职、退休等应办事项之审查办理。
(2)人员编制之拟订、执行、修正。
(3)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事宜之办理。
(4)职工保证书之征言、对保、保管。
(5)职工名册之编订及人事出勤资料之建立、分析、保管。
(6)职工到(离)职手续之办理。
(7)薪资及其他人事费用预算之编拟、执行。
(8)人事命令发布及人事有关记录之建档管理。
(9)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之办理及有关质疑之解释。
(10)有关职工差、假、勤事项之输及薪津之核计发放。
(11)有关职工教育训练之计划、督导、执行。
(12)有关职工福利及职工劳动争议事宜之办理。
(13)人员发展之规划。
5.4 电脑课
工作职掌
(1)电脑系统规划、设计、分析。
(2)企业电脑化之教育训练。
(3)企业电脑化之成本绩效分析。
(4)电脑系统硬件特性及其操作问题之解决。
(5)电脑系统软件运作之一致性、完整性规划。
(6)软件系统规划设计及程式撰写。
(7)企业电脑资讯资料之正确性及维护作业。
(8)企业电脑化应用之推进。
6、财务课
6.1 管辖单位
财务部下设财务课、会计课、成本课分掌其业务。
6.2 财务课
工作职掌
(1)中短期财务奖金运作之规划、分析、调度。
(2)财务报表及财务预算之编制。
(3)对金融机构之存款、取款、贷款等有关手续之接洽、处理。
(4)公司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等之保管及现金、票据等收支业务之处理。
(5)审核有关收、支单据及其收、付款作业。
(6)各项职工奖金、津贴或零用金等之请领作业。
(7)一般贷款之催收及员工借支之收款。
(8)有关财务运作之明细账记载。
(9)其他有关财务及交办事项。
6.3 会计课
工作职掌
(1)会计制度之拟订与执行,预算案之编制、分析。
(2)编制各项会计及决算报表并呈报。
(3)一般传票之编制及其有关凭证之整理。
(4)一般总账、明细账之会计事项登录。
(5)有关会计报表、文件及账册等之保管。
(6)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各项税收工作之申报办理。
(7)其他有关会计及交办事项。
6.4 成本课
工作职掌
(1)成本会计制度之规划及执行。
(2)各种实际成本之核计、分析与控制。
(3)各种标准成本建立并分析其差异。
(4)损益平衡点分析及对策呈报。
(5)有关成本之传票、凭证、账册等的编制及整理。
(6)有关成本之各种报表的编制、分析。
(7)有关成本预算之追加删减作业。
(8)其他有关成本及交办事项。
7、研发部
7.1 管辖单位
研发部下设计划课、设计课分掌其业务。
7.2 成本课
工作职掌
(1)新产品推出之企划、分析、评估等计划研拟,产品更新计划之研拟、评估。
(2)新产品使用之便利性、安全性、维护性检讨。
(3)有关产品之经济情报、市场活动、消费倾向等的资料整理、分析、研判。
(4)产品利润计划及开发成本等研判、分析、预估。
(5)竞争厂商的产品有关计划之情报汇集、整理、分析。
(6)市场接受性之分析、判断与修正。
(7)整体设计概念与方针之拟定。
(8)国内外技术资料之汇集保管。
(9)其他有关商品化、生产化的可行性确认及变办事项。
7.3 设计课
工作职掌
(1)产品新型、新式样之研究、设计。
(2)新材料及材料新用途之研究。
(3)外观、造型之检讨与修正。
(4)产品设计样品试作。
(5)手制样品试作检讨与修正(working sample)。
(6)工程样品试作检讨与修正(engineer sample)。
(7)技术标准之移转。
(8)旧产品之问题点检讨与修正设计。
(9)其他有关设计事务及临时交办事项。
8、制造部
8.1 管辖单位
制造部下设生管课、仓储课(资材课)、采购课、品管课、生产课、生技课、厂务课分掌其业务。
8.2 生管课
工作职掌
(1)协调生产负荷与产能之平衡。
(2)生产计划之拟订、执行与控制。
(3)生产进度之安排、控制及差异分析。
(4)人员配置、机器配置之设定及编制。
(5)月别、季别等之材料需求计划。
(6)制造令、加工令、修理令之填发。
(7)制造工时成本之控制与分析。
(8)外包营运之安排及管理。
(9)其他有关生产计划及交办事项。
8.3 物料课
工作职掌
(1)物料仓储计划之研拟及管理。
(2)成品仓储计划之研拟及管理。
(3)暂收料区之规划及管理。
(4)在制品物料之发、退料处理。
(5)半成品、成品出货之有关程序及运输处理。
(6)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之领发业务及账务登录、库存报表编制及其分析。
(7)不良品、呆废品之处理。
(8)其他有关仓储管理及交办事项。
8.4 采购课
工作职掌
(1)物料采购计划、供应方式、材料预算之拟定与执行。
(2)资材之采购、报价、估价等应办手续。
(3)请购单、订购单、进货验收单、退料单之编制处理。
(4)材料供应商之开发及协力厂商之调查、管理、指导及交货之督促。
(5)进料品质、数量之异常及欠料之对策处理。
(6)材料供应商或协力厂商之付款审查、整理。
(7)资材的市场行情调查、动态资料汇集。
(8)其他有关资材采购及交办事项。
8.5 品管课
工作职掌
(1)有关品管教育训练、品质活动之计划及执行。
(2)品质资料之汇整、分析、对策处理及合理化、标准化推动。
(3)品管(进料品管、制程品管、成品品管、品质保证)作业方法、方式的拟定与执行。
(4)线上品质变异之处理。
(5)客户抱怨品质之会同处理。
(6)外包品质之管理、信赖度试验。
(7)对内、对外有关品管之联系。
(8)品质改善及全员参与活动之推行。
8.6 生产课
工作职掌
(1)依照生产计划配合完成产品之生产。
(2)各生产线人员之编制、调配与管理。
(3)生产途径中异常之反应及临时处置。
(4)生产设备、机器、仪器、工具之保管及保养。
(5)所属人员在职训练及管理。
(6)配合推动品质管制、工作时间、程序布置方法、效率之改进及研究。
(7)有关生产资料之编制、分析、报告。
(8)人员积极性之调动。
8.7 生技课
工作职掌
(1)生产技术、效率之分析、研究、改善。
(2)配合产量之新材料及新产品的技术认定与技术接收。
(3)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等检验标准之认定。
(4)生产设备、机器、仪器等维护、保养及检验计划。
(5)治工具设计、制程设计与生产效率评估。
(6)标准工时、异常工时等之订定及分析。
(7)生产技术研究改良及技术有关之品质异常对策。
(8)编制有关生产流程、作业指导说明、产品技术、产品构成零组件等资料。
(9)外包协力厂商技术指导与其资料汇整。
(10)其他有关生产技术与交办事项。
8.8 厂务课
工作职掌
(1)代办理工厂人员有关之人事作业。
(2)代办理工厂人员有关之总务作业。
(3)代办理工厂有关之财会作业。
(4)工厂安全警卫及门禁之管理。
(5)工厂环境卫生及消防措施之维护管理。
(6)工厂工作服、事务用品及其他需用物品等之采购管理。
(7)工厂下脚品之处理。
9、业务部
9.1 管辖单位
业务部下设业管课、内销课、外销课、外贸课、服务课分掌其业务。
9.2 业管课
工作职掌
(1)同业产品市场情况之调查报告。
(2)有关产销情况之分析及销售预测事项。
(3)价格政策、销路政策及广告政策等之研拟推行。
(4)订单调度、产品之调拨及沟通作业事项。
(5)销货会计账务及问题账之处理。
(6)业务人员之评价、训练及管理事项。
(7)营业成果之统计、分析。
(8)其他有关所属业务管理或计划事项及交办事项。
9.3 内销课
工作职掌
(1)国内客户之产品推销及促进活动。
(2)内销营业计划及预算之编制、执行。
(3)客户之开发、调查、联系。
(4)业务情形之报告与报表编制。
(5)市场营业情报之汇整呈报。
(6)货款之收缴及催收。
(7)每日营业情形之报告与有关报表之编制。
(8)客户抱怨之处理、汇整与分析报告。
(9)销售促进活动之配合事项管理。
(10)其他有关所属业务范围之销售事项及交办事项。
9.4 外销课
工作职掌
(1)国外直接客户之产品推销及促进活动。
(2)外销营业计划及预算之编制、执行。
(3)客户之开发、调查、联系。
(4)业务情形之报告与报表编制。
(5)货款之收缴及催收。
(6)每日营业情形之报告与有关报表之编制。
(7)客户抱怨之处理、汇整与分析报告。
(8)销售促进活动之配合事项管理。
(9)其他有关所属业务范围之销售事项及临时交办事项。
9.5 外贸课
工作职掌
(1)国内贸易商等产品推销及促进活动。
(2)外贸营业计划及预算之编制、执行。
(3)客户之开发、调查、联系。
(4)业务情形之报告与报表编制。
(5)货款之收缴及催收。
(6)每日营业情形之报告与有关报表之编制。
(7)客户抱怨之处理、汇整与分析报告。
(8)销售促进活动之配合事项管理。
(9)其他有关所属业务范围之销售事项及交办事项。
9.6 服务课
工作职掌
(1)各项产品之售后保养服务。
(2)产品用户服务之调查报告。
(3)编制服务日报表。
(4)服务器材及零件之管理。
(5)服务费收入会计账务之处理。
(6)辅导经销商之服务技术。
(7)协助品管单位汇集品质情报。
(8)售前之客户产品使用培训。
10、《公司组织架构图》
公司组织架构图
a 组织及职掌(员工职位等级制定办法)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1)将本公司职工之职位等级予以制度化、明细化。
(2)使本公司人事管理之组织建立有所遵循。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职工,其职位之归等阶,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1.4 名词定义
(1)职等(本公司将组织系统内之职工区分为五个职等,所谓“职等”可概称其为职务等级)。
(2)职阶(本公司将组织系统内之每职等再分为两个职阶,共计区分十个职阶)。(3)本职位(本公司将组织系统内之职位区分为技术体系及管理体系,亦即每职阶均有其技术本职位或管理本职位)。
(4)本职位(最高)主管:本办法所谓之本职位主管,系指适用该职阶之本职位职工,所能担任之最高主管职务。
2、等阶规定
2.1 等阶区分
本公司职工区分为五个职等,每职等再分两个职阶,共计区分为十个职阶。
(1)一等一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作业员管理本职位称呼:临时雇员。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班长。
(2)一等二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高级作业员管理本职位称呼:正雇员。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正班长。
(3)二等一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助理技术员管理本职位称呼:助理办事员。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组长。
(4)二等二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技术员管理本职位称呼:办事员。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正组长。
(5)三等一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助理工程师管理本职位称呼:助理管理师。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课长。
(6)三等二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工程师管理本职位称呼:管理师。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正课长。
(7)四等一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高级工程师管理本职位称呼:高级管理师。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经理。
(8)四等二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总工程师管理本职位称呼:总管理师。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正经理。
(9)五等一阶
(a)技术、管理本职位称呼:副监督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总经理
(10)五等二阶
(a)技术、管理本职位称呼:总监督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总经理
注:本公司职工归等阶方式区分为新进职工及在职职工。
2.2 归等阶区分
本公司职工归等阶方式区分为新进职工及在职职工。
2.2.1 新进职工
新进职工之归等阶,系依组织系统编制之需求为原则,依各单位提出之《增补人员申请单》上之增补人员等阶要求办理甄选,甄选通过之新进职工即依该原甄选需求之等阶来划分其任职后之等阶。
增补新进职工归等阶时,除三职等以上由总经理或董事长亲自聘任外,余二职等以下之归等阶,相关单位应注意审核下列限制事项,以避免造成全公司单位间之新旧职工归等阶差异,影响职工士气。
(1)一等一阶
(a)学历初中,经历不限,五十岁以下。
(b)专业知识由各单位视编需求自行限制要求之。
(2)一等二阶
(a)学历初中,经历不限,五十岁以下。
(b)专业知识由各单位视编需求自行限制要求之。
(3)二等一阶
(a)学历高中,相关经历三年以上,五十岁以下。
(b)专业知识由各单位视编需求自行限制要求之。
(4)二等二阶
(a)学历高中以上,相关经历一年以上,三十岁以下。
(b)专业知识由各单位视编需求自行限制要求之。
(5)三等一阶
(a)学历专科以上,相关经历六年以上,四十五岁以下。
(b)专业知识由各单位视编需求自行限制要求之。
(6)三等二阶
(a)学历专科以上,相关经历六年以上,四十岁以下。
(b)专业知识由各单位视编需求自行限制要求之。
2.2.2 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之归等阶,系依组织系统编制之需求为原则,并依《职工晋升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晋升,晋升通过之职工即依法晋升之等阶来划分其等阶。
晋升职工归等阶时,除三职等以上由总经理或董事长亲自晋升聘任外,余二职等以下之晋阶归等阶,相关单位应注意审核下列限制事项,以上避免造成全公司单位间之晋升等阶差异,影响职工士气。
(1)同一职等之晋阶(同等之一阶晋升二阶);职工符合《职工晋升管理办法》之晋升规定时,可由部门主管提报,转人事部审核无误后,呈总经理承认晋升之。
(2)不同职等之晋阶(不同等阶晋升高一等一阶);职工符合《职工晋升管理办法》之晋升规定时,由部门主管提报。
2.2.3 注意事项
(1)三职等以上新进职工之归等阶,呈请总经理或董事长核定聘任之。
(2)申请停薪留职之职工于返回复职时,原则上依其停职前之职等阶归等阶。
(3)已办妥离职手续之职工再次返回本公司工作时,按新进职工归等阶办理,其离职前之职等阶仅作为参考。
人事规划程序图
b 人事甄选制度(人员增补申请办法)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1.3 权责单位
(1)人事课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增补规定
2.1 增补申请时机
(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之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业务增加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因应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2 增补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签核。
(2)将主管签核之申请单转交人事课查核。
2.3 增补渠道
2.3.1 内部推荐
如本公司员工、员工亲友、协力厂商的引荐。
2.3.2 人力市场
如参加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会等。
2.3.3 媒体广告
如在报刊杂志、电视上刊登招聘启示。
2.4 审查
(1)人事课接到《人员增补申请单》后,应依公司编制、人员运用状况,评估是否需要增补,在申请单上注明意见。
(2)人事课呈相关主管审批。
2.5 核准(依职等分类)
(1)课长以下(不含课长)人员,由分管之副总经理核准。
(2)课长以上(含课长)人员,呈总经理核准。
3、注意原则
3.1 增产未必须增员
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可在时间使用、提高效率等手法上下工夫。
3.2 因事设,避免因人设事
健全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掌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适才适所。
3.3 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
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定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
4、附件(人员增补申请单)
人员增补申请单
日期:
总经理:管理部:人事课:申请人:
b、人事甄选制度(新进人员甄选办法)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建立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甄选制度,保证公司能选得优秀人才,以利于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甄选新进人员时,依本办法执行。
1.3 权责
(1)人事课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甄选办法
2.1 甄选程序
2.1.1. 依核准的《人员增补申请单》,确定招聘的职位与人数。
2.1.2. 依本公司的任用标准,确定职位的工作分析及任用条件。
2.1.
3. 确定招聘方式
(1)刊登招聘广告:依用人单位《人员增补申请单》的条件,在报刊杂志、人才市场上刊登招聘广告。
(2)互联网:依《人员增补申请单》的条件,在人才网上查找所需人才资源。
(3)人才市场:如召开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会等。
(4)大专院校。
2.1.4. 信息发布
2.2 资格审核
(1)人事课负责初审应聘者自填履历表、工作经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2)用人单位初审合格者,审核通过后矬人事部。
(3)由人事部发给《面试通知书》,说明时间、地点、或用电话通知时间、地点。
2.3 面试
2.3.3. 面试内容
(1)向应聘者介绍公司及应聘工作项目。
(2)了解应聘者:了解应聘者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对本公司公司兴趣)、专长等;
了解应聘者工作能力、意愿及目标;了解应聘者相貌仪容、待人接物、反应
能力等。
2.3.4. 将初试结果,记录在《面试评价表》上。
2.3.5. 复试合格者,人事部应于3日内发出通知书办理报到。
3、注意原则
(1)面试时力求公正客观。
(2)无论录用与否,对应聘人员资料均应建档备用。
4、附件相关图示
招聘程序图
●人才市场
●校园
上述所列的评价项目,可根据企业不同的要求修订或追加。
b、人事甄选制度(新进人员报到须知)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体现公司关爱员工的宗旨,协助公司新进人员更快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进入工作状态,特制定本须知。
1.2.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新进人员报到时,依本须知执行。
1.3. 权责单位
(1)人事部负责本须知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须知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报到前工作
(1)人事部与相关用人单位确定职前培训、实习内容与试用期限。
(2)人事部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及准备事项。
(3)准备报到人员的办公场所。
3、办理报到事项
(1)友善的欢迎。
(2)介绍组织与认识新同事。
(3)介绍工作环境(安排宿舍),发放办公用具(生活必需品)。
(4)签订劳动合同(档案资料验收核对建档)。
(5)办理对保手续: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户籍资料、联系方式核对建档(担保人填写《职工保证书》)。
4、介绍职前训练内容
(1)说明公司政策与法规。
(2)公布员工守则。
(3)岗位培训。
(4)指导工作。
(5)了解并帮助达成其他需求。
5、注意事项
(1)对新报到人员应亲切地接待。
(2)分发至用人单位后应介绍认识周边同事。
(3)报到后之训练,依本公司新进员工培训办法实施。
b、人事甄选制度(员工守则)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则,以便执行。
1.2. 适用范围
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均须遵守本守则。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由人事部门印制成册,公司所有员工每人一册。
2、员工守则
2.1. 仪容仪表规定
2.1.1. 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1)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清洁,朴素大方,不得有脏污(特殊工作人员如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时除外)。
(2)男员工不得穿背心、短裤,上衣扣子不得解开超过两个,女员工不是穿着过于裸露的衣服。
(3)若有规定工作服,必须着工作服上班(工厂另行补充规定)。
(4)不得穿拖鞋上班,鞋应干净。
(5)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准,男女员工上班均将头发梳理整齐。
(6)所有员工不得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
2.2. 基本行为举目规定
(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1)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2)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2)同事、工友遇到困难时,任何员工均有责任及义务帮助解决困难提供必要支援。
(3)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4)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
用电话应长适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5)热诚接待宾客,使用礼貌语言,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6)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7)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8)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车间卫生工作。
(9)使用卫生间后应随手冲洗。
(10)爱护公物,力求节约,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习惯。
(11)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12)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
(13)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14)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15)严禁打架斗殴。
(16)严禁聚众赌博。
(17)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2.3. 工作纪律规定
2.3.1. 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上班时必须将工作证正确佩戴于左胸前。
(2)外出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公务还是私事)。
(3)上下班须打卡,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不得仿造出勤卡,不得虚打加班卡,打卡时须按秩序排队。
(4)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须办理规定手续,发生丢失损害时照价赔偿。
(5)禁止带领公司以外非办事人员进入公司或宿舍留宿,不准将小孩带入车间或办公室。
(6)以上规定,门卫应严格要求,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
2.3.2. 工作纪律规定
(1)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2)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3)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5)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厅或指定场所。
(6)工作时间不得喝酒。
(7)离开工作岗位时段防止干扰他人。
(8)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及,但可事后提出意见。
(9)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物或以纸条传递。
(10)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11)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仪器;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12)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
不得越级,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
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13)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生产、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14)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15)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16)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不得利用职权行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言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公代关系,从事与集团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
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言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
卖。
(18)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
(19)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发送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20)爱护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损坏或采摘树木花果。
2.3.3. 保密制度
(1)员工个人或近亲不得经营或投资与公司有关的事业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职务。
(2)严守公司机密,公司未实话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露。
(3)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不得泄露。
(4)公司的档案或资料,未经总经理或主管特别授权时,不得携带离开公司。
(5)本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经营及特有的专利)为他人或自己服务。
b、人事甄选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聘雇办法)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确保本公司商业机密,维护本公司应有权益,将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雇予以规范化。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专业技术人员之聘雇,依本办法执行。
1.3. 权责单位
(1)人事部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名词定义
(1)本办法所称“专技人员”,指研发或资讯等部门聘用,对本公司产品生产研发技术具有专门技能者。
(2)本办法所称“专业机密”为:1)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不论是否与职务有关,所创作、开发、收集、取得、知悉的与公司有关的专用电脑程序、产
品规格、流程图、制程、设计、模型、模具、构图、构想、概念或发现等专
门技术;2)不论是否为本公司所自行开发,或已完成及须再修改,或已完成
及须再修改,或已标示“机密”或可申请专利专有技术等一切商业上、技术
上或生站秘密,及专技人员依约或法令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商业
机密。
2、聘雇规定
2.1. 申请流程
(1)研发或资讯部门拟聘专技人员(对本公司产品技术具有专门知能者)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核准,转交人事部查核。
(2)人事部接申请单后,评估该申请单位用人计划是否得当,并在申请单上签写意见,呈相关主管审核。
(3)中级职称以下专技人员,由总经理签署执行;中级职称以上专技人员,经总经理核决后由董事长签署执行。
2.2. 人员来源(依照新进人员甄选办法)
2.3. 专技人员协议书
本公司专技人员聘雇除依本公司相关办法处理外,另须签订《商业保密智慧财产权权益协议书》(参见附件),经确保本公司商业机密。
3、附《商业保密智慧财产产权权益协议书》
b、人事甄选制度(临时人员聘雇办法)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1)使本公司人力运用更具有弹性,业务处理更为灵活。
(2)减少事务性工作时间及有效控制与管理人力成本。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各单位临时人员聘雇,依本办法执行。
1.3. 权责单位
(1)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聘雇规定
2.1. 聘雇时机
(1)临时增加非专业技术性工作。
(2)短期性之大量文书处理工作。
(3)短期性产品推广工作。
(4)特殊情况:非本公司人员所能从事之专业性工作。
2.2. 申请流程
各部门如需雇用临时人员时,应依下列手续办理:
(1)填写《雇用临时人员申请单》,并注明工作性质、时间、人员名额及条件。
(2)经部门主管签核,送人事部查核。
(3)人事部在申请单上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批示。
(4)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办理临时人员雇用。
2.3. 薪资
(1)一般人员(不具有专业知识),以日薪或小时薪资方式计算。
(2)特殊人员(具有专业知识),按具体情况计薪。
(3)每年的临时员工薪资给付标准(工资率)另行发布。
2.4. 聘请限制
(1)不得雇佣童工。
(2)有关经管财物、仓库、财务、销售等重要工作,不得以临时人员担任,特殊情况另案处理。
(3)能够委托协力或配合单位进行协助的(如后道包装)等,尽量委外。
(4)各部门非经申请,不得自行雇佣临时人员。
2.5. 注意事项
(1)临时人员应遵守所有管理规定。
(2)临时人员工作期满或工作完成,应立即终止雇佣。
(3)临时人员若无法胜任工作及违反公司规定,应立即停止雇佣。
(4)临时人员表现特优者,可以优先续聘或申请转入正式员工。
(5)临时人员应实施适当的职前及在职训练,以确保工作安全及工作品质。
3、附《雇用临时人申请单》、《临时人员资料表》
雇用临时人员申请单
年月
总经理:管理部:人事课:申请人:
临时人员资料表
号:
c、出勤管理制度(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1)促使本公司全体职工养成守时出勤习惯,以增进工作效率。
(2)统一本公司职工出勤标准,以利管理工作之进行。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职工之出勤,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出勤管理
2.1.出勤时间
2.1.1. 上下班时间
(1)上午:八时至中午十二时整
(2)午休: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一时三十分整
(3)下午: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整
注:可按公司具体需要,安排上下班时间。
2.1.2. 每周工作时数
(1)周一至周五,每天八小时。
(2)每周工作时数为四十小时。
注: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各单位主管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况,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加以调整,但每周实际出勤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小时。
2.2. 打卡规定
2.2.1. 除外人员
本公司职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适时打卡参见《免打卡人员管理办法》:(1)因公出差经主管核准者。
(2)因故请假,经主管核准者。
2.2.2. 打卡手续
(1)职工每日出勤应亲自将本人考勤卡,自退勤卡箱抽出打卡后,放置于出勤卡箱。
(2)退勤时亦应亲自从出勤卡箱抽出打卡后,再放置于退勤卡箱。
(3)职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卡情事者,除有正当理由经单位主管证明,并经人事部核准于卡片上签注者外,视同旷职处理。注:上述签注必须于次上班日上
午十二时前,亲自呈送签注,逾期不受理。
(4)职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需要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者,应打退勤卡后方得离开公司。
(5)考勤卡必须保持完整清晰,如因考勤卡记录不明而影响薪金核算者,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2.2.
3. 禁止事项
本公司职工打卡,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均以旷工一日计,并按其情节酌予惩处:(1)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者(代打者亦以旷工一日论计并同受惩处)。
注:若有误打他人考勤卡者,应立即向人事单位申请更正,否则依代打卡论。
(2)仿造或涂损考勤卡者。
(3)有迟到早退情事,而故意不打卡者。
2.3. 一般出勤规定
2.3.1. 迟到
(1)上班时间后三分钟至五分钟以内始行打卡到职工者,视为迟到一次。
(2)上班时间十五分钟以后始行打卡到职工者,视为旷工一小时。
(3)因偶发事件经主管核准者,以请假办理,不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计假。
(4)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5)全月迟到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以旷工半日论。
2.3.2. 旷工
(1)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工者,均以旷工计。
(2)职工旷工应按日不发当日薪资,并加扣一倍。
(3)职工旷工连续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者,予以解雇。
(4)职工旷工之核计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2.4. 加班出勤规定
2.4.1. 工厂
(1)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提交《加班申请单》。
(2)加班申请单于下班半小时前送交人事部以备核查。
(3)因故不能加班者,应填写请假单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始得离开职守。
2.4.2. 公司
(1)职员每日应办事项,应于当日规定上班时间内完成,如确因紧急事务必须在规
定上班时间外加班完成者,应事先经直属主管同意始得加班。
(2)本款加班须由加班者填写《加班申请单》,于下班半小时前送交人事部以备核查。
(3)各单位主管对所属人员之加班申请,应确实审核。
2.4.
3. 加班注意事项
(1)职工加班,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核给加班费外,并视情节予以惩处。
(2)加班结束后,应于加班单上注明加班时间内之工作内容。
(3)出差人员除暂调外不得请领加班费。
c、出勤管理制度(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将本公司有关给假之规定事项予以制度化、标准化。
(2)促使本公司内各单位人员之给假有所遵循。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职工之给假作业,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请假管理
2.1. 请假手续
(1)职工请假应先至人事单单位领取《职工请假单》。
(2)请假人于《职工请假单》上填妥请假日期、假别、请假事由及职务代理人等项后,呈请主管核准。
(3)将经核准之《职工请假单》,交还人事单位。
2.2.准假权限
(1)单位主管:各单位主管给假,如在三天以下,得自行视情况批核。
(2)总经理:二等位以上假期超过四天者,必须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得给假。2.3.请假须知事项
(1)《职工请假单》交由人事单位存档保管。
(2)职工请事、病假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以一小时计;特休假、旷工以四小时为单位,不足四小时以四小时计。
(3)职工请假应先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需办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不能亲自输请假手续者,得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电话口头请假,返回后补办手续。
(5)职工请病假须栓附有效医院证明文件于当日或翌日交人事单位办理,否则以事假论。
(6)职工请假若其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之时,其主管可酌情不准给假、延期给假或缩短假期。
(7)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职守或请假期满而未办手续假仍不到勤者,以旷工论。
(8)职工如发现请假卡记载错误,应即向人事单位查询更正。
3. 给假管理
3.1. 公假
依法令规定,应给公假者,均可依据证明文件,申请公假。
3.2. 事假
(1)职工因私事必须本身亲自处理者,得提前申请事假,但一次不得超过三天,如超过者须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得给假。
(2)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中途到职或复职者,依比例递减)。
(3)逾限以旷工论处,假期内不予薪资。
3.3. 工伤假
(1)职工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无法工作者,得请工伤假,最长假期不得超过一年,或依劳动法规定办理。
(2)假期内之薪资依劳动法规定给付。
3.4. 病假
(1)职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经医院证明者,得请病假,但应于告假当天以电话托请服务单位代办请假手续或于翌日即时补办。
(2)全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中途到职、复职者,依比例减),逾期得以事假或特休假抵充(假期内之薪资依劳动法规定发放)。
3.5. 婚假
(1)本人结婚给假十五日。
(2)假期内基本薪资照给。
3.6. 分娩假
(1)本人分娩给假十五日。
(2)假期内薪资照给,服务未达六个月者,减半发给。
3.7. 丧假
(1)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丧亡时,给假三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养父母或继父母丧亡时,给假三天。
(3)兄弟姐妹丧亡时,给假一天。
(4)假期内薪资照给。
(5)丧假可分两次申请。
3.8. 特休假(年假)
职工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者,每年得依下列之标准核给特休假。
(1)服务满一年,未满三年者,每年七天。
(2)服务满三年,未满五年者,每年十天。
(3)服务满五年,未满十年者,每年十四天。
(4)服务满十年者,每增一年加一天,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十天。
(5)职工申请特休假,须于休假日前一星期提出,经核准后始得休假。
3.9. 探亲假
按劳动法规定给假
4. 职工请假单》
说明:1、依人事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2、依授权程度核准。
c、出勤管理制度(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1)将本公司职工出勤打卡予以明确化、合理化。
(2)促使本公司职工出勤管理推行顺畅。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职工之打卡,均依照本规定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1.5. 名词定义
本细则所指“外勤人员”系指业务部经常性外勤人员,下列人员均属之:
(1)营业人员:组长、副组长及营业员
(2)服务人员:组长、副组长及服务员
2. 打卡管理
2.1. 打卡区分
2.1.1. 内勤职工
内勤职工应于上、下班时适时打卡。
2.1.2. 外勤职工
(1)业务辖区在本县市者(应于上、下班适时打卡,但如因工作时间较晚无法打退勤卡者,得于次日由主管于出勤卡上签核)。
(2)业务辖区在外县市者(应于上班时适时打卡,下班时免打退勤卡)。
2.2. 打卡原则
2.2.1. 加班
内勤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于正常下班时间不需打退勤卡,待加班结束后打卡下班。2.2.2. 早退或外出
(1)职工因事早退而需要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勤卡后始得离开。
(2)职工需短暂外出公办者,其出人均不必打卡,但应在《外出登记簿》上,记录进出之时间。
2.2.
3. 出差
职工因公出差而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无法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勤卡后始得离开。
2.2.4. 打卡须知
(1)职工每日出勤时亲自将本人考勤卡,自退勤卡箱抽出打卡后,放置于出勤卡箱(2)退勤时亦应亲自从出勤卡箱抽出打卡,再放置于退勤卡箱。
(3)职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卡情事者,除有正当理由经单位主管证明,并经人事部核准于卡片上签注者外,视同旷工。
注:上述签注必须于次上班日上午十二时前,亲自呈送签注,逾期不受理。
(4)职工因事须出差或早退,需要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者,应打退勤卡后方得离开公司。
(5)考勤卡必须保持完事清晰,如因考勤卡记录不明而影响薪金核算时,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2.2.5. 禁止事项
本公司职工打卡,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均以旷工一日计并按其情节酌予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者(代打者亦以旷工一日论计并同受惩处)。
注:若有误打他人考勤卡者,应立即向人事单位申请更正否则依代打卡论。
(2)仿造或涂损考勤卡者。
(3)有迟到或早退情事,而故意不打卡者。
2.2.6. 打卡监督
(1)人事部应派人员核对打卡钟之时间。
(2)上下班时人事部应派人监督打卡情形。
(3)超过正常上班时间之上班人员,门卫应登记上班时间,人事部依登记上班时间查核出勤卡。
c、出勤管理制度(员工免打卡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将本公司免打卡人员之出勤管理予以制度化、合理化。
(2)促使本公司免打卡人员出勤管理推行顺畅。
1.2.适用范围
(1)本公司免打卡人员,除《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2)本办法适用人员为三职等以上本职位正式职工,且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临时性之出差或请假未予打卡者不在此适用范围。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出勤管理
2.1. 出勤时间
(1)免打卡人员为本公司任职之高级职员,当以身作则,上午上班时间应提早十分钟到公司。
(2)下午下班亦应等该单位该日工作全部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
2.2. 管理原则
2.2.1. 请假
(1)免打卡人员之请假仍应依本公司《员工请假办法》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在给假天数期限内请假经核准者,不予扣薪。
(2)免打卡人员经查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以旷工办理。
2.2.2. 旷职
免打卡人员无故旷职或超过给假天数请假,仍应依薪资管理办法扣薪。
2.2.
3. 迟到早退
(1)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仍应办理请假手续。
(2)免打卡人员之迟到、早退可不依《职工薪资管理办法》之扣减薪资办法处理。
2.2.4. 全勤及加班
免打卡人员支领月份固定责任薪资,故无全勤奖金,亦无加班费之核计支领。
2.2.5. 免打卡人员之重新核定
(1)免打卡人员,虽经核定为免打卡,但如出勤绩效不彰,并经总经理核准者,得重新核定为打卡人员。
(2)免打卡人员一经重新核定为打卡人员后,一切规定适用打卡人员,但仍无打卡人员之加班费核计作业。
2.3. 出勤考核
人事部应于每上班日派人查核免打卡人员之出勤状况,并登记于《免打卡人员考勤表》内,每月汇整后呈总经理核阅。
c、出勤管理制度(因公外出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将本公司职工上班时间内外出洽公管理予以明确化。
(2)增进工作效率并维护管理秩序。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外出洽公者,应遵守本办法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管理办法
2.1. 职工外出公办(次日因公办而延迟到职时间,均须提前一天在《公出单》上登记),不论职等,均须在《公出单》上详细登记,并事先经所属主管核准,方可外出;未经核准,均视为私自无故离开岗位,依旷工规定处理。
2.2. 职工外出公办返回时,应在《公出单》上,填上实际返回时间;未依规定填返回时间,视为逾时未返,依旷工规定处理。
2.3. 管理监督
(1)门卫依《公出单》放行,人员返回后确认登记返回时间。
(2)人事部门于次日中午前,将公出单核查清楚,并签章。
3. 附《公出单》
公出单
说明:1、因公事需外出时向主管申请;
2、向人事部报备;
3、门卫凭此单放行。
c、出勤管理制度(国内外出差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使本公司职工因公务需要出差时,其管理制度化、合理化。
(2)促使本公司之出差管理业务推行顺畅。
1.2. 适用范围
凡属本公司各单位职工如因业务需要,须至国内外出差接洽业务者,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名词定义
(1)国内出差:本公司职工因接洽业务、培训、开会等,须至工作所在地市以外当日不能往返者属之。
(2)国外出差:本公司职工因接洽业务、培训、开会等,须至其他国家者属之。2. 一般规定
2.1. 出差申请
2.1.1. 国内出差
(1)四职等(经理、副理)以下人员:
a)出差人员应于出发前觅妥出差期间之职务代理人,并提前5日提出《出差申请单》
(如为公司整体性业务需要则免填);
b)注明出差目的、行程、交通工具、差旅费预算,经部门经理核准并于出差前一日转送总务部报备后始得出发。
(2)三职等(课长)以上人员:
a)出差时间3日内者由分管副总经理核准。
b)b)出差时间在3日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2.1.2. 国外出差
不分职等一律须经总经理专案批准。
2.2. 出差报告
2.2.1. 国内出差
(1)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应于三日内向单位主管提报《出差报告单》。
(2)三职等以上人员或与其共同出差者免填写《出差报告单》,但必要时应口头报告其直接主管。
2.2.2. 国外出差
(1)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应于七日内向单位主管提报《出差报告单》。
(2)二职等以上人员填写《出差报告单》,向总经理呈报。
3. 出差旅费
3.1. 预支差旅费
3.1.1. 国内出差
出差人于出差前须预支旅费者,应于出差期间可能需要之旅费金额范围内,于《出差申请单》内填写,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向人事单位报核,财务主管审核后凭以向出纳单位领取预支款项。
3.1.2. 国外出差
出差人得依目的地及出差时间需要,专案经总经理核准,原则上以美金为旅费预支计算标准。
3.2. 差旅费报支
3.2.1. 国内出差
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应于三日内出具有关凭证,并填写《出差旅费支出明细表》,与出差之旅费单据并呈,经有关主管核准、财务主管审核,再向出纳结账,领取应补旅费或缴还预支旅费之余额。
3.2.2. 国外出差
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应于七日内出具有关凭证,并填写《出差旅费支出明细表》,与出差之旅费单据并呈,呈经总经理核准,再向出纳结账,领取应补旅费或缴还预支旅费之余额。
4. 旅费申报标准
4.1. 住宿费用
4.1.1. 国内出差
(1)三职等以上人员:a)单人(按财务会计费用规定办理);b)双人(按财务会计费用规定办理)
(2)三职等以下人员:a)单人(按财务会计费用规定办理);b)双人(按财务会计费用规定办理)
4.1.2. 国外出差
(1)三职等以上人员(当地四星级以上饭店);
(2)三职等以下人员(当地三星级以上饭店)。
4.1.3. 住宿原则
(1)三职等以下见同性职工,在两人同时出差至同一目的地时,应住宿双人房以节省费用。
(2)出差申报住宿费用超出标准时,超支部分由出差人自理。
(3)住宿单据金额如少于标准金额时,按单据金额报支。
(4)因业务需要,随同高职等人员一起住宿旅馆时,可按高职等人员住宿标准申报住宿费,但原则上应以最经济方式住宿。
(5)国外出差应依据行程,由总务部按规定等级先代预订饭店房间;如临时变更行程,出差人亦应取得饭店等级证明。
4.2. 交通费用
4.2.1. 国内出差
(1)飞机:
a)三职等以上人员可乘飞机出差;
b)三职等以下人员,除因实际需要,并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搭乘飞机出差。
(2)自备交通工具:
a)出差人若自备交通工具(以汽车为限)可较为经济快速时,得事先提出申
请(申请单上务必注明该车当时之里程数),经部门最高主管核准后行之;
b)其油料费用报支以市价为标准再乘以实际里程;
c)油料费用报支时应附发票等证明单据,如单据金额低于申报标准金额时,
则以单据金额核给;
d)过路、过桥、停车费用亦可一并申报并应附上单据为凭。
(3)乘车原则:
出差距离较近时,应以乘坐公共汽车为原则,由住所至车站或机场亦同。
(4)职工基于下列事由之一,报经单位主管核准可乘计程车:
a)携带公物,不便乘坐公共汽车;
b)前往没有公共汽车或公共汽车稀少地区时;
c)招待宾客而有必要时;
d)职工紧急公差时;
注:出差旅费上报支计程车之交通费用申请时,须在《支出证明单》上注明行程。
4.2.2. 国外出差
(1)飞机:
a)三职等以上人员可搭乘商务座舱或以上之等级;
b)三职等以下人员(除特殊情况并经核准,可搭乘商务座舱等级外,均以搭
乘经济座舱等级为原则)。
注:护照费、签证费、机场建设费可按实际列报,并可以公费投保十万元旅行平安保险。
(2)乘车(不分职等,按实际需要搭乘)。
4.3. 膳食费用
4.3.1. 国内出差
参见财务会计费用管理规定
4.3.2. 国外出差
(1)每日膳食费按当日住宿费之30%申报。
(2)出发日及返回日按当日住宿费之15%申报。
4.4. 交际费
4.4.1. 国内出差
(1)呈报部门主管核批后。
(2)总公司职工出差期间与客户之间的交际费不得由当地分公司等单位代申报,应于回公司后由基本单位另案呈报,否则不予承认。
(3)费用限额参见财务会计费用管理规定。
4.4.2. 国外出差
按实际需要检据列报。
4.5. 注意事项
(1)出差应以最短期间、最经济方法实施之。
(2)因培训、开会出差,如由主办单位提供膳宿及交通者,不得申报相关费用。
(3)出差人于出差期间应将联络地点通知其职务代理人。
(4)出差日程如须变更,应事先报请主管及管理单位核准,否则亦应于事后尽速提出具体报告。
(5)出差人员除暂调外,不得申报延时加班津贴,准打卡人员如适休假日出差,可另以调班休假方式为之。
(6)出差职工于出差期间遇有紧急事项,应立即以电话向主管提出报告。
(7)国外出差人应适时以电话或传真向公司报告近况。
5. 附《出差申请单》、《出差报告单》
出差申请单
申请日期:
批准:审核:申请人:
说明:1、详列出差事由;
2、详列出差预算;
3、出差结束后三日内提出出差报告。
批准:审核:申请人:说明:1、详列出差活动过程;
2、结果与出差任务相比较;
3、后续工作开展。
c、出勤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使节假日之临时业务能及时加以处理。
(2)提升本公司服务品质。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假日值班之执行者、管理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名词定义
本办法所指节假日为:
(1)政府规定的法宝节假日
(2)本公司规定的休假日。
2. 值班管理
2.1. 值班人员
(1)业务人员:业务部门主管以外的业务人员。
(2)本公司因生产或其他需要值班的人员。
2.2. 值班时间
与正常上班时间相同。
2.3.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应维护公司财产商品安全,防止火灾及其他有损公司财物的事情发生。
(2)值班时间应巡视公司内外,检查门窗,注意节约水电,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3)值班时所发生事项,如客户来电来访或收到重要信件,均须详细地记入《值班记录簿》,信件统一收集,于上班后转交管理部。
(4)在值班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或让非公司相关人员进入。
(5)在值班时间内遇到重要特殊事故时,应先行处理,事后再告知相关部门。若无法处理,应及时联络主管人员或有关部门处理。
2.4. 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上下班应打卡,作为人事考勤依据。
(2)值班人员薪资,依本公司薪资管理制度办理。
(3)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无故不执行任务者,以旷工一天论处理。
(4)值班人员工作失职,致公司财物、商品损失,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非业务特殊需要,值班人员不得安排公出、拜访时间。
3.附《值班记录簿》
值班记录簿
备
注
主管:制表:
c、出勤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1)使正常工作日之外临时业务能及时加以处理。
(2)提升本公司服务品质。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正常工作日之外工作之执行者、管理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名词定义
本办法所指正常工作日为:
(1)政府规定的法定正常工作日。
(2)本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日。
2. 加班管理
2.1. 加班人员
(1)生产人员。
(2)本公司因其他事务需要加班的人员。
2.2. 加班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外之工作时间(值班时间除外)。
2.3.加班申请
(1)生产人员因生产需要加班时,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呈部门主管答核后转交管理部报务,管理部考勤人员将加班时数如实记录在《加班申请单》上备查
并不定期抽查,作为日后员工考核之依据。
(2)本公司因其他事务需要加班的人员,须同前以加班申请单报备管理部门,并在离开时打卡,管理部考勤人员将加班时数如实记录在《加班记录卡》上备
查并不定期抽查,作为日后员工考核之依据。
2.4. 工作职责
(1)应确实完成加班申请书内所申请之加班事由。
(2)加班人员在加班时间内应维护公司财产商品安全,防止火灾及其他有损公司财物的事情发生。
(3)加班时间内应巡视公司内外,检查门窗,注意节约水电,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4)加班时所发生事项,如客户来电来访或收到重要信件,均须详细地记入《加班记录卡》,信件统一收集,于上班后转交相关管理部,由管理部转告相关
部门相关人员。
(5)在加班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或让公司非相关人员进入。
(6)在加班时间内遇到重要特殊事故时,应先行处理事后再告辞相关部门。若无法处理应及时联络主管人员或有关部门处理。
2.4.注意事项
(1)加班人员上下班应打卡,作为人事考勤依据。
(2)加班人员薪资,依政府有关规定实施。
(3)加班人员擅离岗位或无故不执行任务者,以旷工一天论处。
3.附《加班申请单》、《加班记录卡》
加班申请单
总经理:人事部:部门主管:说明:1、加班前2小时提出申请;
2、向人事部报备;
3、人事部应进行稽查。
加班记录卡
总经理:加班部门主管:人事部:
说明:1、人事部依员工加班申请单,填具此卡;
2、不定期抽查,作为员工考核之依据。
薪资制度程序图
依不同功能部门制订责任工作
依不同位阶及部门制订权责范
围
制订职位分等
依激励及制约原则制订薪资构
成项目
●公平原则
●合理原则
●成本原则
●分离原则
说明:1、薪资(含福利)应制成制度,并在执行进程中得到控制;
2、每年定期修订与调整。
d、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将本公司职工之薪资待遇予以标准化、公平化、合理化。
(2)促使公司与员工双方达成互助互惠原则。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所属各单位从业人员之待遇,依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名词定义
(1)底薪(基本薪资项,依公司所定之职等底薪数而给付之基本薪资)。
(2)津贴(贴补薪资项,依本公司所定之津贴给付项目而给付之贴补薪资)。
(3)奖金(奖励薪资项,依本公司所定之奖金给付项目而给付之贴补薪资)。
(4)技术职位薪(依公司所定之底薪等阶级数而归等之技术体系职位核发)。
(5)管理职位薪(依公司所定之底薪等阶级数而归等之管理体系职位核发)。
(6)破月职工(在薪资结算之月份,任职未满整个月之职工,即中途到职或离职者)(7)额定金额(指应给付职工月份之本俸及津贴之合计金额,依本规定核发)。2. 薪资发放
2.1. 发放时间
(1)每月十日发放上月份底薪、津贴奖金及职位薪。
(2)遇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2.2. 发放作业
(1)人事单位应于每月五日前结算出上月份之员工底薪及津贴。
(2)相关单位应于每月五日前结算出上月份之员工奖金,呈总经理核准。
(3)财务单位应于每月十日将薪资拨入指定职工之银行储蓄户,未开户者以现金发放。
(4)人事单位应于每月十日将薪资单发给职工。
2.3. 底薪
本公司职工底薪属基本薪资,区分五个职等,每职等下再分两个职阶,共计区分十个职阶,每职阶下再区分十八个本级。
每职阶给付本级系由本一开始,增加一个年限,相应增加(新进人员给付底薪为本级本一)本级差之金额,共计区分为一百八十个本级给付金额。
每职阶均有其底薪支付之技术或管理本职位称呼。
(1)一等一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作业员
管理本职位称呼:临时雇员。
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班长。
(c)底薪金额:自300元起至810元止。
(2)一等二阶
(a)术本职位称呼:高级作业员
管理本职位称呼:正雇员。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正班长。
(c)底薪金额:自500元起至1010元止。
本职差额:30元。
(3)二等一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助理技术员
管理本职位称呼:助理办事员。
文化程度:高中毕业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组长
(c)本俸金额:自800元起至1650元止。
本级差额:50元。
(4)二等二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技术员
管理本职位称呼:办事员。
文化程度:高中毕业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正组长
(c)本俸金额:自1000元起至1850元止。
本级差额:50元。
(5)三等一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助理工程师
管理本职位称呼:助理管理师。
文化程度:大专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课长
(c)本俸金额:自1500元起至3200元止。
本级差额:100元。
(6)三等二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正工程师
管理本职位称呼:管理师。
文化程度:大专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正课长
(c)本俸金额:自2000元起至3700元止。
本级差额:100元。
(7)四等一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高级工程师
管理本职位称呼:高级管理师
文化程度:大学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经理
(c)本俸金额:自3000元起至6400元止。
本级差额:200元。
(8)四等二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总工程师
管理本职位称呼:总管理师
文化程度:大学以上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正经理
(c)本俸金额:自5000元起至13500元止。
本级差额:500元。
(9)五等一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副监督
管理本职位称呼:副监督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副总经理
(c)本俸金额:自8000元起至25000元止。
本级差额:1000元。
(10)五等二阶
(a)技术本职位称呼:总监督
管理本职位称呼:总监督
(b)本职位最高主管为:总经理
(c)本俸金额:自10000元起至44000元止。
本级差额:2000元
2.4. 津贴
本公司津贴给付属贴补薪资,区分为固定津贴与临时津贴两种。固定津贴系指职能类津贴,可依人事命令由人事单位依职权自动调整;临时津贴系指专案津贴,须由当事人经层呈签报核准后发给之。
2.4.1.固定津贴
(1)主管津贴
担任主管职务者给付之,调任无主管职务者取消之。
①副班长:100元
②正班长:200元
③副组长:300元
④正组长:400元
⑤副课长:500元
⑥正课长:600元
⑦副经理:700元
⑧正经理:800元
⑨副总经理:900元
⑩总经理:1000元
(2)特殊津贴
三职等以下职工,担任下列特殊勤务者给付之:
①驾驶津贴:500元
营业部专职驾驶人员属之。
②技术津贴:200元
制造部生技课技术人员属之
③品管津贴:200元
制造部生产课线上品管人员
④报关津贴:200元
业务部进出口报关人员属之
3. 核计原则
3.1. 核计区分
本公司职工薪资核计,区分为免打卡人员与打卡人员两种。说明如下:
(1)免打卡人员:本公司三职等以上人员免打卡;免打卡人员属月计固定薪资制,除请假不扣薪外,亦不支领加班费与全勤奖金。
(2)打卡人员:本公司三职等以下人员须依规定在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时适时打卡;打卡人员属月计薪奉制,除请假扣薪外,可另外支领加班费与全勤奖金;
打卡人员若未打卡亦未请假,该日以旷工论,且不予计薪。
3.2. 法定月工作天数
法定月工作天数:
365天-(52+52)天-10天
周六、日节日
=20.92天
12月
3.3. 法定月制度工时
20.92天×8小时/天=167.4小时
3.4. 其他津贴
(1)房租津贴
(2)伙食津贴
(3)交通津贴
(4)其他
4. 薪资结构
4.1. 薪资支付
本公司之员工薪资、津贴、奖金等,各依其规定标准核算付之。
本公司之职工薪资支付以人民币核算。
5. 薪资结构
5.1. 底薪及津贴核算
(1)全月职工核算
实领金额=额定月薪资金额
(2)年资职工核算
实领金额=(额定月薪资金额)÷20.92×(工作日数)
6. 打卡员工薪资计算
6.1. 底薪及津贴核算
(1)全月职工计算
实领金额=(额定月薪资金额)÷(20.92×8)×【(20.92×8)-(扣薪时
数)】
(2)年资职工核算
实领金额=(额定月薪资金额)÷(20.92×8)×【(工作日数×8)-(扣薪
时数)】
(3)请事假、病假或旷工未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计。
6.2. 全勤奖金
见《全勤奖金核发办法》,办法另订之。
6.3. 加班费
加班费核算分超时加班与假日加班两种,其核计方式依劳动法规定。
d、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各项津贴核发办法)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1)提高本公司员工生活之保障,使员工能在无后顾之忧的情形下,安心工作。
(2)促使本公司各项津贴的发给有所遵循。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正式员工之津贴发给,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2. 固定津贴
2.2.1. 主管津贴
担任主管职务者给付之(经调任无主管职务者取消)。
(1)副班长:100元
(2)班长:200元
(3)副组长:300元
(4)正组长:400元
(5)副课长:500元
(6)课长:600元
(7)副经理:700元
(8)正经理:800元
(9)副总经理:900元
(10)总经理:1000元
2.2.2. 特殊津贴
三职等以下职工,担任担任特殊勤务给付之:
(1)驾驶津贴:500元
营业部专职驾驶人员属之。
(2)技术津贴:200元
制造部生技课技术人员属之
(3)品管津贴:200元
制造部生产课线上品管人员
(4)报关津贴:200元
业务部进出口报关人员属之
2.3. 其他津贴
2.3.1. 房租津贴
公司无提供宿舍:
(1)一等:100元
(2)二等:200元
(3)三等:300元
(4)四等:400元
(5)五等:500元
2.3.2. 交际津贴
职工之工作范围需要不定期经常小额交际客户者,可申请本款津贴。
2.3.3. 伙食津贴
经常性外勤人员或未登记于公司餐厅用餐者,可申请本款津贴。
2.3.4. 交通津贴
未登记上下班搭乘本公司交通车者,可申请本款津贴(按地方政府规定的公交车月票标准给予补贴)。
2.3.5. 其他津贴
各单位视事实需要专案申请的津贴属之。
3. 发给规定
3.1. 申核方式
3.1.1. 固定津贴
(1)由管理单位于人事命令发布生效后,依职权自动调整。
(2)管理单位除依职权自动调整外,应再知会当事人,以免产生不必要之困扰,3.1.2. 临时津贴
(1)由当事人依津贴项目,报主管核准。
(2)主管签核后,转送管理单位依相关规定查核。
(3)管理单位查核无误后,呈请总经理核准。
(4)总经理核准后,管理单位将申请案转送财务单位,再依相关规定拨款予当事人。
3. 2. 发给方式
依津贴性质区分为随薪资发给项及随费用发给项两种。
3.2.1. 随薪资发给项目
随薪资发给之各项津贴,列入薪资总额,均依税法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主管津贴
(2)特殊津贴
(3)房租津贴
(4)伙食津贴
(5)交通津贴
(6)其他随薪资发给津贴。
3.2.2. 随费用发给项目
随费用发给之各项津贴,于申请时均须检附相关有效凭证,无凭证或凭证无效者不予发给。
(1)交际津贴
(2)其他随费用发给津贴。
注:随费用发给之各项津贴,依本公司《零用金管理办法》申领。
d、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全勤奖金核发办法)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1)为鼓励本公司职工严格遵守出勤规定,维护罢休纪律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使本公司职工之出勤管理更趋完善。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三职等以下须打卡之职工,其全勤奖金之核发,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人事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核发规定
2.1. 全额核发标准
本公司月份全勤奖金之核发,依下列标准核发:
(1)全月迟到四次以内,且无早退、旷工或其他事病假记录者,核发全额全勤奖金。
(2)全月迟到两次经内,无早退、旷工记录,其请假仅记录一次,且该次请假未超过一个请假基数者,核发全额全勤奖金。
2.2. 部分核发标准
本公司月份全勤奖金之核扣,依下列规定:
(1)全月迟到两次以内,如第一次请假即超过一个基数以上时,则自超出的基数起计,每基数核扣全勤奖金三分之一;第二次请假时,则依每次请假之请假
基数核扣,每个基数核扣全勤奖金三分之一,至全额扣除为止。
(2)全月迟到两次以内,若请假为两次以上,而其第一次请假合于一个基数规定者,可自第二次请假起,依每次请假之请假基数核扣,每个基数核扣全勤奖
金三分之一,至全额扣除为止。
(3)全月迟到已达三次,尔后每迟到一次得核扣全勤奖金三分之一;但全月迟到超过六次,则以旷工半日论,全勤奖金全额扣除。
(4)全月迟到三次以上,则每次请假依其请假基数核扣,每个基数核扣全勤奖金三分之一,至全额扣除为止。
2.3. 全额扣除标准
职工因下列情事之一者,该月份不予核发全勤奖金。
(1)职工早退
(2)职工旷工。
2.4注意事项
(1)破月新进人员依比例核计,且依上述规定核发本奖金。
(2)破月离职人员,不予核计本奖金。
(3)本办法之全勤奖金系按月一次核计发放。
(4)本全勤奖之奖励金额每年度依薪资规定另订公告。
d 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绩效奖金核发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鼓励本公司职工各尽职守,发挥同心协力之精神,提升工作效能,特制定本
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二职等(含)以下,从事非直接营业或生产之正式职工。
【注】不适用违约或试用期满人员。
1.3. 权责单位
(1)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奖金核计标准
2.1. 盈收目标
本公司绩效奖金之核发,系依照每年盈收目标达成状况,按下列规定办理:
【注】盈收目标系指本公司税前之盈余收入目标。
2.1.1. 低于盈收目标以下
不发给绩效奖金。
2.1.2. 超过盈收目标
提拔超过盈余目标部分之5%作为绩效奖金。
2.2. 核计标准
本公司绩效奖金之核计准,按下列规定办理:
2.2.1. 核计公式
个人绩效奖金=绩效奖金金额×(个人基数÷总基数)
2.2.2. 个人基数统计
(1)一职等职工
个人基数=1×考核系数×年资系数
(2)二职等职工
个人基数=2×考核系数×年资系数
(3)三职等职工
个人基数=3×考核系数×年资系数
(4)四职等职工
个人基数=4×考核系数×年资系数
2.2.
3. 考绩系数
依职工之年度考核评定,给予下列考核系数:
(1)年度考核评定a等者。
考核系数=1.5。
(2)年度考核评定b等者。
考核系数=1.25。
(3)年度考核评定c等者。
考核系数=1。
(4)年度考核评定d等者。
考核系数=0.75。
(5)年度考核评定e等者。
考核系数=0。
(6)无年度考核评定者(不符合考核评等规定者)
考核系数=0。
2.2.4. 年资系数
依职工年度内任职月份,给予下列年资系数:
(1)满一年者。
年资系数=1。
(2)满九个月未满一年者。
年资系数=0.75。
(3)满六个月未满九个月者。
年资系数=0.5。
(4)满三个月未满六个月者。
年资系数=0。
(5)未满三个月者。
年资系数=0。
【注】发放前主职者不予结算。
2.2.5. 总基数
总基数=(一职等职工总基数)+(二职等职工总基数)+(三职等职工总基数)
+(四职等职工总基数)。
3. 核发规定
3.1. 核发时间
(1)本公司绩效奖金之核发,以会计年度为计算期间(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十一日)。
(2)每年绩效资金于次年农历春节前一周内,与年终奖金一并发给。
3.2. 核发流程
(1)人事单位依照人事动态核计每人发放之比例。
(2)财务单位依照盈余状况,按比例计算各人应发给之金额。
(3)呈现请总经理核可后,按规定发给。
3.3. 注意事项
(1)于每年预算送董事会核定后,依所核定之盈余目标为本办法之盈余目标标
准。
(2)绩效奖金之核计以元为单位,不足部分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4. 附件
【附件】《绩效资金计算表》
绩效资金计算表
部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总经理:财务:人事:
说明: 1.人事依照人事动态核计每人发放之比例;
2.财务依盈余状况,按比例计算各人应发给之金额;
3.总经理核准后,于次年农历春节前一周与年终奖一并发给。
d 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生产奖金核发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激励及提升本公司工厂从业人员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凡生产单位之下列人员,其生产资金之发放,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直接人员。
(a)生产线直接作业员。
(b)生产线班长、副班长。
(2)间接人员
(a)生产线组长、副组长。
(b)间接单位组长以下人员。
1.3. 权责单位
(1)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核发区分
2.1. 直接人员
以班为单位,每月按生产效率、品质、出勤率等项目,统计各单位实得分数,并
换算为奖金发放。
2.2. 间接人员
以班长或组为单位,每月按工厂直接人员之单位平均奖金作基数,并按该月其单
位之贡献度及个人考绩等项目,换算为奖金发放。
3. 直接人员核计标准
3.1. 评核项目
直接人员生产奖金之评核项目分为下列三项:
(1)生产效率
(2)品质合格率
(3)单位出勤率
3.2. 评核项目比率
(1)生产效率占50%
(2)品质合格率占30%
(3)单位出勤率占20%
3.3. 各项目核计标准
直接人员生产奖金之各评核项目核计标准,依下列规定办理:
3.3.1. 生产效率
以当月计算出来的该单位之综合效率乘以分配的权数,即得生产效率的得分。
例:综合效率=98.5%
权数=50分
得分=50分×0.985=49.3分
3.3.2. 品质合格率
以当月计算之品质良率乘以品质分配的权数,即为品质的得分。
例:综合效率=98.5%
权数=30分
得分=30分×0.985=29.6分
3.3.3. 单位出勤率
以当月计算之出勤率乘以分配之权数即为得分
例:综合效率=98.5%
权数=20分
得分=20分×0.985=19.7分
以上三顶之得分合计
=49.3+29.6+19.7
=98.6分
3.4. 直接生产奖金核准
3.4.1. 个人生产奖金核计
个人生产奖金须按该员工月出勤日数之比率核发。
个人应得生产奖金=生产奖金核发金额标准×(实出勤日÷应出勤日)
3.4.2. 生产奖金核发金额标准
生产奖金=生产奖金基准金额×得分系数
例:奖金基准额=200元
得分系数=0.986
奖金=200元×0.986=197.2分
3.5. 生产效率统计
3.5.1. 核计公式
生产效率=稼动率×作业能率
3.5.2. 核计说明
(1)稼动率
稼动率=(实勤时间-例外时间)÷实勤时间
实勤时间指出勤工作时间之总和,包括借用人员的时间。
例外时间指工作需要或工作异常之无作业时间。
(2)作业能率
作业能率=标准时间÷实际使用时间
或=实际产量÷标准产量
3.6. 品质良率核计
3.6.1. 核计公式
品质良率=良品总额÷检验总数
3.6.2. 核计说明
(1)以班为单位,依品管每日抽检查批数统计
(2)复检批数,不可重复列入检查批数实绩。
3.7. 人员出勤率统计
3.7.1. 核计公式
人员出勤率=实际出勤人数÷在籍人数
3.7.2. 核计说明
(1)公假或公司暂调指派人员,依出勤核计
(2)因公司交通车或其他不抗力因素而致迟到,依出勤核计。
4. 间接人员核计标准
4.1. 核计公式
单位人员奖金=直接人员平均单位奖金×单位人员单位考绩×个人该月平日考绩
×实出勤日÷应出勤日
4.2. 核计说明
(1)间接单位考绩由其课长初评后送制造部经理核定。
(2)单位考绩评定部分为100分,以附表所列方式扣分,依其对直接单位之配合度、贡献度予以评考扣分。
(3)平日考绩依考绩规定之分数计算
5. 核发日期
(1)工厂生产奖金之核计资料,各单位课以上主管务必于次月十日前送管理单位整理后,送呈总经理核定。
(2)工厂生产奖金在次月二十日核发。
6. 附件
【附件】《生产奖金计算表(直接人员)》
生产奖金计算表(直接人员)
部门:___________ ______月份日期:_____________
总经理:人事:部门主管:
说明:1.此表得分合计数为部门得分系数;
实出勤日
2.个人生产奖金=生产奖金基准金额×部门得分系数×―――――
应出勤日
3.次月十日前由部门主管核计送人事部整理,呈总经理核定。
d 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研发奖金核发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激励本公司研发人员致力于产品之研究开发,以提升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
办法。
1.2. 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内之研发人员,于新产品开发成功,且已正式生产后,其研发奖金
之核发,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核发标准
2.1. 核发对象
本公司研发奖金之核发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1)个人类
研发奖金之核发以个人为对象
(2)团体类
研发奖金之核发以团体为对象
2.2. 奖金核算标准
2.2.1. 标准分类
(1)完全自行设计者。
依照研发奖金基准×0.02
(2)部分参考内外技术资料者。
依照研发奖金基准×0.015
(3)完全参考内外技术资料者。
依照研发奖金基准×0.01
(4)变更设计者。
依照研发奖金基准×0.005
2.2.2. 研发资金基准
研发奖金基准=年度销售实绩×10%
3. 核发规定
3.1. 申请办法
研发奖金之核发,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研发单位提供试作之成本分析表、开发工作报告及有关资料,经主管签核后转送管理单位。
【注】申请团体类研发奖金,应附奖金分配表,以供审核。
(2)管理单位查核并核算实际应发放之金额,呈请总经理核准承认。
3.2. 发给方式
本公司研发奖金依照下列规定发给:
3.2.1. 于量产成功时
先发给按年度销售计划之销售计划量计算的应得奖金的40%,即:
量产成功时发给奖金=年度销售计划量×10%×40%
3.2.2. 于实际销售满一年后
发给按《年度销售实绩》计算的应得奖金,扣除已预付资金,即:
实际销售满一年后发给奖金=年度销售实绩×10%-量产成功时已发给的奖金。
【注】如实际销售满一年后,发给之奖金为负数时不予倒扣。
3.2.3. 注意事项
(1)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奖金
(2)奖金之颁发,由总经理在公司集会中当众发出,团体类获得奖金者,应由全体人员参加领奖,以资表彰。
d 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营业人员奖金核发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激励本公司营业人员工作士气,提高销售业绩并促使销售业务顺畅,特制定本
办法。
1.2. 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内之营业人员,其销售奖金之核发,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
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1.5. 名词定义
(1)营业人员
指有营业辖区并负有责任销售额之业务人员。
(2)销售额
本办法之销售额,其实绩计算除另有规定外,均依货款收回为准,并依其
实售价格核算。
(3)呆账
销售货品而取得之应收票据未能兑现,或所发生之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称
为呆账
2. 奖金标准
2.1. 奖金区分
本公司之营业奖金区分为下列两项:
(1)责任奖金
(2)超额奖金
2.2. 责任资金
本公司之营业责任奖金订为每月1000元,依下列规定发给:
2.2.1. 一般营业人员
(1)责任销售额达成率100%以上者,发给1000元
(2)责任销售额达成率90%以上者,发给900元
(3)责任销售额达成率80%以上者,发给800元
(4)责任销售额达成率70%以上者,发给700元
(5)责任销售额达成率不足70%者,不发给责任奖金
2.2.2. 新进营业人员
(1)试用期间不论销售额,一律不计营业责任奖金
(2)试用期满起比照一般营业人员办理
2.2.
3. 责任销售额
责任销售额是以营业人员所在分配之营业辖区内,上一年度之月平均营业额为准2.3. 超额奖金
营业人员每月销售额超过责任销售额者,可核发超额资金
营业人员销售超过部分,可根据公司具体销售情况核发:
(1)超过部分0~30万元之范围
以0.3%核计超额奖金
(2)超过部分30万元~60万元范围
以0.4%核计超额奖金
(3)超过部分60万元~90万元之范围
以0.5%核计超额奖金
(4)超过部分90万元~120万元之范围
以0.6%核计超额奖金
(5)超过部分120万元以上
以0.7%核计超额奖金
3. 核发规定
3.1. 发给日期
(1)本公司营业人员奖金以月份为计算期间
(2)营业人员奖金于次月与薪资一并发给
3.2. 发给流程
(1)各营业单位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之《营业人员奖金计算表》呈送部门主管签核后,转送管理单位。
(2)管理单位查核后,呈请总经理核可
(3)总经理核可后,转交财务部发给之
3.3. 注意事项
(1)如有因营业人员疏失所产生之呆账或因个人引起之业务损失,其损失由其奖金扣缴,其抵扣比率另订
(2)营业人员不得将销售额挂名于其他人之下,以获取更高额度之业绩奖金,一经查出,除须追回奖金差额外,并依奖惩规定论处。
4. 附件
【附件】《营业人员奖金计算表》
营业人员奖金计算表
部门:月份日期:
总经理:人事:部门主管:制定人:
说明:1. 各营业单位于每月5日之前将此表送部门主管签核后,转送人事查核;
2. 人事查核后,呈总经理核准。
d 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服务人员资金核发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加强本公司客户服务品质,以减少客户抱怨并提升公司之形象
(2)激励本公司服务人员之工作效率与士气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服务人员为客户服务维修,其奖金之核发,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
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奖金标准
2.1. 奖金区分
本公司之服务奖金区分为下列两项:
(1)件数奖金
(2)收费奖金
2.2. 件数奖金
件数奖金系依服务人员月份服务之无偿(保证期间内)件数统计,依照下列规
定核发(可按公司具体情况核发):
(1)服务地点于服务站所在市
每件核发件数奖金10元
(2)服务地点于服务站所在以外市
每件核发件数奖金15元
【注】服务无偿件数这认定系以客户一次服务维修完成为基准,同一客户同一故障原因,连续多次服务维修以一次计。
2.3. 收费奖金
如为有偿(保证期间外)收费服务,服务收费奖金依照下列规定核发:
(1)服务地点于服务站所在市
核发所收费用5%作为收费奖金
(2)服务地点于服务站所在市以外
核发所收费用8%作为收费奖金
3. 核发规定
3.1. 核发日期
(1)本公司服务人员奖金以月份为计算期间
(2)服务人员奖金次月与薪资一并发给
3.2. 申请流程
本公司服务人员奖金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服务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填写上月之《服务人员奖金明细表》,经主管签核后,转交管理单位。
(2)管理单位应比对《客户服务单》,查核《服务人员奖金明细表》。
(3)查核无误后,呈请总经理核准。
(4)总经理核准后,转交财务单位发给之。
3.3. 注意事项
(1)服务勤务完成之认定,以《客户服务单》之客户签名为凭证。
(2)有偿收费服务,服务人员应于次中午以前,将所收费用缴回,逾时者得扣除其收费奖金。
(3)服务单位应依服务地点远近,平均排订服务人员之勤务,服务人员须按照规定执勤,非经主管核准,不得任意更动。
4. 附件
【附件】《服务人员奖金明细表》
服务人员奖金明细表
总经理:人事:部门主管:制表人:
说明:1. 各营业单位于每月5日之前将此表送部门主管签核后,转送人事查核:
2. 人事查核后,呈总经理核准。
d 薪资与奖金管理制度年终奖金核发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将本公司年终奖金发放作业予以制度化,并达到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以
奖励职工对公司之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1)凡隶属本公司编制内人员之年终奖金核发,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2)约聘人员、顾问、临时人员之年终奖金核发,另行制定。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1.5. 名词定义
本办法相关名词定义如下:
(1)标准基数
以四十五天日计薪为年终奖金发放标准基数,但董事会另有决议时从其决
议
(2)日计薪
日计薪之计算标准为:
(月计基本薪资+月计津贴)÷30
【注】不含奖金项目
2. 奖金标准(范例)
2.1. 核计公式
职工年终奖金=日计薪×标准基数×考核系数×年资系数
2.2. 考核系数
(1)考核列为a等之人员
考核系数=1.5
(1)考核列为b等之人员
考核系数=1.2
(1)考核列为c等之人员
考核系数=1
(1)考核列为d等之人员
考核系数=0.8
(1)考核列为e等之人员
考核系数=0.5
(1)无考核之人员
考核系数=0
2.3. 年资系数
(1)任职满一年之人员
年资系数=1
(1)任职满九个月未满一年之人员
年资系数=0.75
(1)任职满六个月未满九个月之人员
年资系数=.0.5
(1)任职未满六个月之人员
年资系数=0.25
(1)任职未满三个月之人员
年资系数=0
2.4. 核发限制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资金不予发放:
(1)中途辞职或遭解雇者
(2)留职停薪者
(3)遭资遣者
2.5. 发放日期
本公司每年度之年终奖金,于农历春节前一周内发放。
3. 附件
【附件】《年终奖金计算表》
年终奖金计算表
部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人事:部门主管:制表人:
说明:1. 此表于农历春节前一周计算出来,部门主管签核,转人事查核;
2. 人事查核后,呈总经理核准。
e 绩效考核及晋升奖惩制度目标管理推行制度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
1.2. 适用范围
公司课级以上干部之工作目标的建立、推行与追踪、考核,均适用本规章。1.3. 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目标管理推行规定
2.1. 目标设定阶段
2.1.1. 目标推行期间
(1)本公司推行目标管理制度,以每年度为一期
(2)每年底11月-12月为下年度目标设定时间
2.1.2. 目标设定依据
(1)总目标之设定应以公司年度营业目标与预算为依据。
(2)单位目标之设定应以总目标、上级指示、职掌任务为依据。
2.1.
3. 目标设定之基本原则
(1)上下级目标应相互连贯,下级目标应以完成上级目标而设定。
(2)目标设定应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3)目标之衡量基准应数量化,确属无法数量化的,应有文字清楚表达任务、标准。
(4)目标设定应有时间性,即有起始及完成日期,并设定各阶段达成之标准。
(5)目标设定要具有挑战性。
(6)目标设定要具备可完成性。
(7)应注明目标达成之配合条件。
(8)目标设定应予以书面化。
2.1.4. 目标设定步骤
(1)由总经理召集部门主管协商制定公司总目标。
(2)由各部门主管召集本部门干部协商制定部门之目标,呈总经理核准。
(3)各部门干部与所属部门人员协商制定本单位目标,呈部门主管核准。
(4)填写《目标管理卡》,目标管理卡应包括下列内容:
(a)目标项目及数值
(b)目标的重要性
(c)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
(d)工作条件或需其他部门配合事项
(5)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a)执行目标之方法与步骤
(b)�量目标达成之标准
(c)开始及完成时间
(d)负责人员与人力调配
(e)其他说明事项
如《目标管理卡》相关栏目不足填写上述内容,可另附纸说明。
(6)《目标管理卡》一式三联,经权责主管审核后,执行人自存一份,一份交直属主管,另一份交总经理室存档。
2.2. 目标执行阶段
2.2.1. 实施工作计划
(1)各级目标执行人员按照既定之目标与工作计划进度执行。
(2)目标执行人之直属主管应予以充分授权,并提供必要之支援。
(3)目标执行人应以全力达成目标为努力方向,尽力而为。
2.2.2. 目标追踪
(1)目标执行人应每月填写《目标管理卡》,作自我追踪、检讨。
(2)目标执行人之直属主管应与执行人作面对面的沟通,并就目标执行状况作追踪及问题检讨。
(3)总经理室负责追踪、监督工作,各目标执行人应将经主管审核之目标管理卡交至总经理室。
2.2.
3. 目标落后处理
(1)目标执行困难,若纯属个别性,而不致影响公司总目标或单位目标之达成者,由目标执行人与其直属主管检讨,提出改进对策。
(2)目标执行困难,将影响公司总目标或其他单位目标达成者,应由执行人主主管协调相关单位共同检讨对策,必要时在公司经营会议上或召集专会协
商。
(3)确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目标无法达成时,可由目标执行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及经理核准后,准予修改目标。
2.3. 考核验收阶段
(1)由目标执行人对目标达成成果作自我评价
(2)由执行人之直属主管与目标执行人作面谈,进行成果评估。
(3)面谈达成评估协议后,呈总经理审核。
(4)成果评估结果经总经理审核后,转总经理室汇总、存档。
(5)召开目标管理成果发表会
(6)成果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加薪等之参考资料
3. 附件
【附件】《目标管理卡》
目标管理卡
e 绩效考核及晋升奖惩制度目标管理推行制度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
1.2. 适用范围
公司课级以上干部之工作目标的建立、推行与追踪、考核,均适用本规章。1.3. 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考核规定
2.1.考核区分
本公司职工考核分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与专案考核类。
2.1.1.平时考核(月度考核)
(1)各单位直接主管对于所属职工,应依《职工考核标准表》所订事项逐一作
正确之考核,并将每月之各项考核结果,,密记于《职工平时初考表》内,
并于次月三日前送管理单位,作为年度考核及专案考核之初核参考资料。
(2)职工平日之特殊功过,由各单位主管随时依《职工奖惩办法》报请奖惩。
2.1.2.年终考核
(1)每年初办理上一年度之考核。
(2)管理单位依据《职工平时初考表》、职工出勤和奖惩等资料予以核计,并
填列于年度《职工考核表》内,分送各单位复审主管复核。
(3)各单位复审主管依据该年度考核表内资料,分别复核各项成绩,并计算分
等,密封送管理单位核查后,转呈总经理签核定。
2.1.
3.专案考核
(1)在年度高薪或年终(中)奖金发放之前,得办理专案考核,作为发放或调
整之参考。
(2)专案考核之考绩计算期间视状况另行规定。
(3)专案考核办理的作业程序同年度考核。
2.2.考核评分标准
2.2.1.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为评定项目及最高评分标准如下。
(1)业绩贡献:60分。
(2)业务能力:20分。
(3)工作态度:20分。
2.2.2.年度考核、专案考核
年度考核或专案考核在复核时,除复核平时考核所列各项考核外,尚须加上出
勤考核项目及奖惩考核项目。其评分计算结构如下:
(1)年度考核或专案考核期间之平时考核平均数,占总考核分数的80%。
(2)职工出勤所评分数占总考核分数的确20%,其20分评扣计算如下:
(a)迟到每次扣0.2分。
(b)请事假一天(不满一天以一天计)扣0.4分。
(c)请病假一天(不满一天以一天计)扣0.2分。
(d)早退每次扣1分。
(e)旷工一天(不满一天以一天计)扣3分。
(3)职工考核计算期间曾受奖惩者,其考核应依下列规定加减分数:
(a)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各加减9分。
(b)记功或记过一次者,各加减3分。
(c)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各加减1分。
(d)功过得相抵,但受奖加分不得超过100分。
(4)上述出勤分数由主管人事单位核计。
2.3.考核列等
(1)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a等。
(2)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为b等。
(3)考核总分在70~80分者为c等。
(4)考核总分在60~70分者为d等。
(5)考核总分不满60者为e等。
2.4.考核列等限制
职工考核列等应注意事项如下:
(1)《职工平时考核表》成绩均在80分以上,并有记功以上奖励,且出勤项
目分数在18分以上者,才得列为a等。
(2)职工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其考核不得列为b等:
(a)曾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抵销者。
(b)出勤项目分数未达16分以上者。
(3)考核列b等以上有数在每考核单位所占比例,不得高过15%。
(4)考核列为c等以下人数在每考核单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15%。
(5)于年度考核或专案考核期间,职工实际在职工作时间未满1/2,或停薪留
职尚未回到公司工作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或专案考核。
2.5.考核奖惩
年度考核或专案考核之奖惩如下:
2.5.1.年度调薪时
(1)a等:升三级。
(2)b等:升二级。
(3)c等:升一级。
(4)d等:不予升级。
(5)e等:降一级或解除聘用。
2.5.2.年(中)终奖金
(1)a等:奖金系数1.5计。
(2)b等:奖金系数1.2计。
(3)c等:奖金系数1.0计。
(4)d等:奖金系数0.8计。
(5)e等:奖金系数0.5计。
【注】考核之奖惩幅度得视状况随时修改变动。
【注】连续两次年度考核列为e等之人员予以解除聘用处理。
2.6.核定权责
职工考核核定权责如下:
(1)直接对总经理负责之部、厂、课主管,不予考核。
(2)职员、员工、干部由直接主管负责初核,由部、厂、室或课主管负责复核,
复核后之考核密封送管理单位呈总经理核定之。
2.7.其它事项
(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或在职职工调升职务试用期满后,均应由各单位主
管填报《试用期满考评表》,密封送管理单位核查,作为归等级与派任工
作之依据。
(2)职工考核由人事部督导及复查,以期公平。
(3)考核人员均应以公正、公平的立场进行考核,不得泄漏或徇私,违者议处。
(4)职工考核表由人事部密存,除总经理及管理单位主管外,其他人员不得查
阅。
3.附件
【附件】ae02-1《职工月度考核表》
【附件】ae02-2《职工考核表》
【附件】ae02-3《试用期满考评表》
【附件】ae02-1
总经理:人事单位:单位主管:
职工月度考核表
初考日期: 月到月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ae02-2
总经理:人事单位:单位主管:
职工考核表
初考日期: 月到月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ae02-2
试用期满考评表
总经理:人事单位:单位主管:
e 绩效考核及晋升奖惩制度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努力上进,本公司职务升迁管道畅通,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二职等以上职工之晋升,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3)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职阶晋升规定
2.1. 职阶晋升条件
职阶晋升系指一职等之二阶升一阶。
2.1.1. 一般情况晋升
本公司职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得予以晋升其职阶:
(1)担任现职阶工作满三年。
(2)连续一年内无c等以下之考绩评等,后六个月至少有两次以上被评定为a等。
2.1.2.特殊情况
本公司职工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者,得予以晋升其职阶:
(1)连续两年考绩被评定为a等以下者。
(2)其他特殊情况表现优良,如有重大可行性提案。
(3)人事部门主管签核。
2.2职阶晋升申请流程
符合职阶晋升条件者,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部门主管(正经理)提报,转人事部审核。
(2)人事部依据该员工人事现况资料签注意见,呈总经理承认晋升之。
【注】人事管理单位得于必要时统一办理晋阶考试,作为晋升参考之依据。
3. 职等晋升规定
3.1. 职等晋升条件
职等晋升系指不同职等之下职等拟升上职等。
3.1.1.一般情况
本公司职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得予以晋升其职等:
(1)担任现职阶工作满三年。
(2)连续一年内无c等以下之考绩评等,提报前至少有两次以上被评定为a等。
(3)可以胜任上一职等之工作者。
3.1.2.特殊情况
本公司职工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者,得予以晋升其职阶:
(1)连续两年考绩被评定为a等以下者。
(2)其他特殊情况表现优良,专案呈报经总经理同意。
3.2. 职等晋升申请流程
符合职等晋升条件者,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部门主管(正经理)提报,转人事部审核。
(2)人事部依据该员工人事现况资料签注意见,呈有关部门审议。
(3)总经理签核。
4.注意事项
(1)晋升二职等以上者,须经人事部审批核定,人事部主管签定。
(2)三职等由人事部审议核定,呈报总经理。
(3)四职等以下人员之晋升,由董事长承认。
(4)本公司得于每件七月份、次年一月份统一输职工晋升作业。
4. 附件
【附件】ae03-1《员工职阶晋升申请表》
【附件】ae03-1
员工职阶晋升申请表
董事长:总经理:人事部:部门主管:
说明:1. 部门主管于每年7月5日或次年1月5日前提出申请;
2. 人事审核;
3. 董事长或总经理核准。
e 绩效考核及晋升奖惩制度员工奖惩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
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并使本公司职工之行为有所遵循。
(2)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制度,以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进行顺畅。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职工之奖惩,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奖励规定
2.1. 奖励分类
本公司职工之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奖金
(5)晋升等级。
2.2. 奖励标准
2.2.1. 嘉奖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嘉奖:
(1)全年从未迟到及旷职(工)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4)有其他功绩者。
2.2.2.记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旅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检举他人违规或损害公司工厂利益者。
(5)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6)曾记二次以上嘉奖者。
2.2.
3.记大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各项生产设备,有所发明或改进卓有成效者。
(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3)维护职工安全冒险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4)维护公司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6)曾记二次以上功奖者。
2.2.4.奖金或晋级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奖金或晋级:
(1)对各项生产方法及品质之改进确有成效。
(2)连续服务满五年考绩优良(乙等以上),未曾旷职(工)或受记过以下处分者。
(3)对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表扬者。
(4)曾记大两次以上者。
(5)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3.惩罚规定
3.1. 处罚分类
本公司职工之惩罚分为下列四种:
(1)申诫。
(2)记过。
(3)记大过。
(4)免职。
3.2. 惩罚标准
3.2.1.申诫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申诫:
(1)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2)在禁烟地点吸烟者。
(3)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4)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6)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7)涂写墙壁、机器、有碍观瞻者。
(8)出入公司厂区不遵规定或携物品出入公司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9)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申诫惩处者。
3.2.2.记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记过:
(1)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有事证者。
(4)不经许可擅自越权做主,致公司工厂蒙受损失者。
(5)私生活未检点,影响公司信誉或动作者。
(6)擅离职守,且虚报加班事宜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份利益有具体事实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躲卧休息或处理私事有具体事证者。
(10)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申诫惩处者。
3.2.3.记大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漏生产或事务上机密者。
(3)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秩序有事证者。
(4)撕毁公告或公务文件者。
(5)擅自变更公司政策或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6)拒绝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7)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8)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9)携带违禁品或危险物品进入工厂不听劝阻者。
(10)其他有重大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记大过惩处者。
3.2.
4.免职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免职:
(1)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工厂信誉遭受重大损失有具体事证者。
(2)泄露公司工厂机密,造成重大损失者。
(3)贪污挪用公款,证据确凿者。
(4)在公司工厂内互殴或殴人者。
(5)偷窃公司财物,证据确凿者。
(6)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经查明属实者。
(7)一再不听各级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重大查证属实者。
(8)故意破坏机件或损毁重要公物者。
(9)在公司工厂内聚赌或有伤风化之行为者。
(10)私自留宿不良分子于公司、工厂或宿舍不听劝止,致生事故者。
(11)记大过满两次,且经公司核定者。
(12)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胁主管或以暴力威胁同事有事证者。
(13)非法罢工、怠工或鼓动他人怠工,有具体事实者。
(14)在外行为不端,被判处徒刑确定者。
(15)在工厂严禁吸烟场所吸烟且导致火灾者。
(16)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或有公然侮辱上级之行为者。
(17)参加非法组织,意图破坏工厂有事证者。
(18)结伙纠众,扰乱公司工厂秩序,具有事证者。
(19)未经请假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无故旷工满六天者。
(20)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之行为,情节重大者。
4.注意事项
4.1.奖惩核定流程
(1)职工如发生符合奖惩标准等情事时,应由直属主管提报《奖惩呈报表》,详填发生时间、
地点、事实
(2)管理单位依据本办法之奖惩标准,签注意见于《奖惩呈报表》。
(3)管理单位呈送总经理载定后公布,并登记列入考绩。
4.2.惩罚累计
(1)职工一年之内记申诫两次,得作为记过一次。
(2)记过两次得作为记大过一次。
(3)累记大过两次且经公司核定者,得予以免职。
4.3.过功抵消
职工平日功过得于每年年终考绩时,由管理单位相互抵消,其规定如下:
(1)年度内嘉奖得与申诫抵消。
(2)年度内记功一次或嘉奖两次,得抵消记过一次或申诫两次。
(3)年度内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两次,得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两次。
4.4.移送司法部门
职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除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议处外,并得移送
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5.附件
【附件】ae04-1《奖惩呈报表》
【附件】ae04-1
奖惩呈报表
no.
f 员工福利制度婚丧喜庆福利给付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提升公司员工士气及福利,体现公司热爱公司员工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1)凡隶属本公司在籍员工之婚丧喜庆津贴,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标准执行。
(2)本办法之婚丧喜庆项目系指结婚、丧葬、儿女出生、上大学、一般伤病住院等,上述项
目外之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签准者不受此限。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总务部为本办法之管理、执行单位。
2. 婚丧喜庆给付
2.1. 结婚
2.1.1.员工本人
(1)贺礼600元。
(2)但正式聘用未满六个月者,贺礼减半。
(3)同在公司服务之异性员工结婚者,贺礼加倍。
2.1.2.对外关系之非本公司员工
(1)贺礼600元。
(2)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签准者不在此限。
2.2. 丧葬
2.2.1.员工本人
本项系指一般丧亡,因公丧另依相关规定办理。
(1)正式聘用满六个月以上者,每满一年发给两个月之基本薪及花圈。
(2)正式聘用未满六个月者发给一个月基本薪及花圈。
2.2.2.员工家属
(1)奠仪600元、花圈。
(2)但限于直系亲属(员工配偶、父母亲、子女)。
2.2.
3.对外关系之非本公司员工
(1)奠仪600元、花圈。
(2)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签准者不在此限。
2.3. 儿女去世
2.3.1.员工本人
(1)贺礼300元。
(2)正式聘用未满六个月者,贺礼减半。
(3)同在本公司服务之异性员工贺礼加倍。
(4)以上者均须计生委核准生育。
2.3.2.对外关系之非本公司员工
(1)贺礼300元。
(2)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签准者不在此限。
2.4. 儿女上大学助学金
此项只针对内部员工,非内部员工另行之。
(1)一次性发给助学金600元。
(2)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签准者不在此限。
2.5. 一般伤病住院
此项只针对内部员工,非内部员工另行之。
系指一般伤病住院因公重大伤病住院者另依相关规定办理。
(1)慰问品
因伤病住院者,该单位主管可申请购买慰问品(200元以下,凭单据报销之),亲自慰问
之。
(2)慰问金
员工本人因公受伤而必须住院者,除依相关法令给付外,公司据具体伤情发给慰问金,
由部门经理以上主管亲自慰问并给付之。
f 员工福利制度员工申购公司产品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增加员工福利,让员工购买本公司产品能享受应得之优惠。
(2)将公司员工申请公司自制产品手续予以制度化、合理化。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申购公司产品,悉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总务部为本办法之管理、执行单位。
(4)内销部门、财务部门为本办法协助执行部门。
1.4. 名词定义
本办法之名词定义如下:
(1)申购者(系指在本公司连续服务三个月以上之正式员工)。
(2)连带保证人(指在本公司连续服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员工)。
(3)产品(指本公司于国内外销售之内部生产、委外加工的产品)。
2. 申购办法
2.1.产品价格
2.1.1.员工内部价
(1)申购者每年仅可依内部员工价申购产品一套。
(2)以内部员工价“分期付款”方式申购产品,在分期付款未缴清前,不得再以内部员工价
名义申购任何产品。
2.1.2.员工打折价
(1)员工打折价之商品属本公司滞销产品。
(2)申购者之申购数量不受限制,售完为止,必须一次性偿付申购之货款。
2.1.
3.出厂价
(1)凡与本公司有直接业务往来之厂商,可由本公司该项业务承办人代为申购。
(2)本申购之产品由该项业务承办人为保证,须有能力偿还申购品之货款。
(3)申购者之申购数量不受限制,售完为止,必须一次性偿付申购之货款。
2.1.4.产品价格原则
(1)价格制定原则
本办法实施前由内销部门根据当前市场行情核定一价格表,呈总经理核准后交总务、财
务部门即日起生效,作为执行受理之依据。
(2)价格波动处理原则
本办法实施期间如遇价格波动,则自该价格生效日起按新价格审核申购,生效日前已核
准受理之申购案一律按原定价格收取货款。
2.2. 付款方式
2.2.1.员工内部价
申购者得以现款一次付清或以分期付款方式(最多分六期)由薪资中分期扣缴付清。
2.2.2.出厂价
由申购者自行向其代为申购之厂商收取现款缴纳,或于销货申请单中注明委由营业部门送货
者代向申购之厂商收取现款(货款之总额),必须一次性尝付申购之货款。
2.3. 申购方式
2.3.1.申购流程
(1)申购者亲自向营业部门领取申购申请单,详填收货者姓名、送货地点、电话、型号、数
量、单价、总价,并于备注栏内注明申购价类别及付款方式,呈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
将销货申请单转交总务部门。
(2)总务部门根据申购者员工内部价、员工打折或出厂价之申购记录及服务年资进行复核,
未违反公司规定者,于备注栏内加盖承办人之姓名、日期戳后,回转申购者自行转送业
务部办理出货。
2.3.2.连带保证人
申购者之部门主管为申购者之当然连带保证人,负连带保证偿还责任,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1)以员工内部价分期付款方式申购产品者,须另觅妥一名连带担保人,并填写保证书,并
附于申购申请单内,由总务部门复核、留存。
(2)连带保证人如于连带保证期间离职,则原申购人须办理连带保证人变更,如未办妥变更
则须将剩余货款一次性付清。
(3)连带保证人于保证期满前欲退连带保证责任,应于事前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始得变更、
退保责任、否则在未获核准前,原连带保证人仍须负连带保证责任,绝无异议。
(4)连带保证人限担保一人且不得与申购人互保。
2.4.出货方式
(1)业务部根据核准之员工申购产品申请单,依内销业务部处理之规定,办理出货、收款、
缴款。
(2)员工申购产品申请单复印件于送货后连同送货单财务联一并送财务部门。
2.5.货款账务处理
2.5.1.分期付款(员工价)
财务部门凭职工申购产品销货申请单影印本及送货单财务联记账,并于出货后次月起,按期
从薪资中扣缴冲账,直至期满缴清为止。
2.5.2.现款(员工内部价、员工打折价、出厂价)
财务部门凭员工申购产品申请单影印本及送货单财务联记账,于申购者缴清现款或营业部门
代收货款应缴现款后,由业务部将其编入收入日报表,依内销业务处理之规定办理缴款,财
务部门核对无误后准予冲账。
2.5.
3.薪资扣缴
(1)员工申购产品之货款(非分期付款)自出货日起三十日内仍未结清时,财务部门得自次
月起,由申购者薪资中扣缴,扣缴以一次缴清为原则,倘若薪资不足一次扣缴时,得由
隔月薪资中再继续扣缴,直至缴清为止。
(2)员工申购产品须前笔货款结清始得受理申购。
2.5.4.员工离职
申购产品之员工如欲中途离职,须于离职前将未结清之货款一次付清,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 附件
【附件】af02-1 《员工申购申请单》
【附件】af02-2 《申购担保书》
【附件】af02-1
员工申购申请单
财务部:业务部:总务:部门主管:申请人:
【附件】af02-2
申购担保书
兹保证公司员工,部门,于年月日申购公司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在公司规定的付款期间内,付清货款。若被担保人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特立此担保书为凭。
此致
担保人:被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电话:家庭地址/电话:
日期:日期:
f 员工福利制度员工重大伤病补助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加强本公司员工福利,增进其工作与生活之保障。
(2)将公司员工重大伤病之补助予以制度化、合理化。
1.2. 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内正式员工之重大伤病补助,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补助办法
2.1.申请手续
(1)本公司员工如患重大伤病时,得附医院证明、医疗费用收据,提出补助申请。
(2)申请人经部门主管签核后转总务部审查。
(3)总务部审查无误后,呈总经理核准。
(4)财务单位依据总经理之批示,拨款予申请人。
2.2.补助标准
(1)员工可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所规定之医疗金额外之全部个人自费医
疗费用。
(2)但每年申请补助之总金额,不得超过其两个月薪资的总和。
(3)上述补助金额如仍不足支付医院之医疗费用时,得另专案申请员工借支,但不得超过其
三个月薪资的总和(本项借支可分一年十二期摊还)。
2.3.注意事项
(1)员工在试用期间不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之补助金额均应在重大伤病发生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员工本人长期重大伤病导致无法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
执行。
(4)员工因工伤所致重大伤病的经济补偿,除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外,公司可依伤病轻
重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
f 员工福利制度员工保险实施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提升本公司人员工作士气,使其能专心、安心工作。
(2)将公司员工之意外保险予以制度化、合理化。
1.2. 适用范围
(1)凡隶属本公司人员之意外保险,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2)本办法所指外勤人员系指营业部经常性外勤人员,下列人员均属之:
1、营业人员(课长、副课长、组长、副组长及营业员)
2、服务人员(课长、副课长、组长、副组长及营业员)
1.3.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意外保险
2.1.申请手续
(1)本公司经常性外勤人员于试用期满后,应填写《外勤人员意外保险申请单》提出申请。
(2)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转总务部审核。
(3)总务部审核无误后,除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外,应立即与保险公司办理相关商业保
险投保事宜。
2.2.保费支付
本公司经常性外勤人员意外保险之保费,由公司编列预算全额支付。
2.3.投保内容
2.3.1.投保保费
每员投保费每年1000元以内。
2.3.2.投保受益人
(1)已婚者(已婚外勤人员之保险受益人以配偶为第一优先,其次为父母亲、子女。)
(2)未婚者(未婚外勤人员之保险受益人以父母亲为第一优先)。
2.4. 注意事项
(1)总务部应慎选信用良好之保险公司投保。
(2)已投保人员若调离非经常性外勤工作时,总务部应于其调职一个月内,与保险公司办理
解约。
(3)已投保人员若离职,总务部亦应立即与保险公司办理解约。
3.附件
【附件】af04-1 《外勤人员意外保险申请单》
外勤人员意外保险申请
日期:
总经理:总务:部门主管:
f 员工福利制度员工活动实施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了丰富公司员工的业余生活,体现公司热爱关心员工,特制定此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组织员工的业务活动依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活动办法
2.1.活动方式
(1)年度:出外旅游
(2)平时:爬山、游泳、钓鱼、球赛、棋赛等活动。
2.2.活动时间
(1)年度旅游:每年一次,法定长假期。
(2)平时活动:每月一次,利用双休日或生产空闲时段。月份内遇到法定期间重大节日,活
动就安排在该天(春节除外)。
2.3.主办单位
(1)年度旅游:管理部
(2)平时活动:爬山、游泳、钓鱼,各部门主办矬管理部,各项比赛由管理部主办。
2.4.经费标准
(1)年度旅游:每人每年1000元以内,超标准费用个人承担。
(2)平时活动:每人每月按20元标准。如遇到“五一节”、“中秋节”,该月份以50元为标
准。
(3)未参加活动者,不准以现金方式支领经费。
2.5.参加人员
(1)年度旅游:三职等以上人员(含三职等)。
(2)平时活动:公司在职员工
【注】携带家属者,家属的费用自理,从员工下月薪资中扣除。
2.6.活动地点
依年度计划实施
3.附件
【附件】af05-1 《员工活动申请单》
员工活动申请单
日期:
总经理:管理部:部门主管:申请人:
说明:1、年度旅游,此单提前一个月提出,呈会签核准;
2、平时活动,此单提前一个月提出,呈会签核准。
g 教育训练实施制度教育训练实施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提升本公司从业人员之素质,改善企业体质,提高工作效率与品质。
(2)通过教育训练增强企业凝聚力。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在职员工之教育训练之实施,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管理部门
人事部培训课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教育训练原则
2.1.训练施行原则
(1)本公司教育训练以通过组织系统实施为原则,各部门各阶主管,有责任对部属施予教育
训练。
(2)教育训练应有事先之计划及充分的准备,并应以最有效方法持续性办理。
(3)将所学之知识充分活用到工作中。
(4)实施后应进行成果追踪。
2.2.训练作业原则
人事部为教育训练管理单位,应负责办理下列有关之教育训练事项:
(1)综合调整各部门及工厂之各种教育训练方针及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负责推行各种教育训
练。
(2)制定年度教育训练计划。于每年年底预先调查各单位教育训练需求,排订次年开班计划
并编列预算。
(3)教育训练实施过程之督导。
(4)检讨教育训练实施,追踪评价教育训练成果,作为改进之参考。
2.3.训练计划编订原则
本公司教育训练计划编订应依下列原则办理:
(1)编订教训计划,要以本公司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与公司策略性强调的课题为首选。
(2)训练计划应于每年年底由训练管理单位负责调查各部门需求,并汇总整理编排次年度全
公司教育训练开班计划,其内容应含开班日期、地点、学员人数、报名方式、课程、讲
师人选、教材、费用预算等。
(3)年度教育训练计划应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2.4.训练分类
本公司教育训练,概分为职前训练、在职训练、专技训练三类。各类训练宗旨如下:
2.4.1.职前训练
其宗旨系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公司概况及公司规章制度并熟知本职务之工作内容,使其能胜任
未来之工作。
2.4.2.在职训练
其宗旨在于改善工作并增进效能,培养创新观念、积极进取的工作理念,建立科学化、制度
化、数据化之管理模式。
2.4.
3.专技训练
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而实施者,如为配合未来工作需要,得由部门主管专案申请参加与现今工
作无关之技术学识等训练。
2.5.训练方式
本公司教育训练方式分为公司内训和外训两种。
2.5.1.公司内训练
公司内训包括:
(1)部门内之训练。
(2)整体性之专案训练。
(3)外聘学者专家至本公司开课或演讲。
2.5.2.公司外训练
公司外训练包括:
(1)外派员工参加:(企管公司或企业管理辅导机构所举办之讲习、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
座谈会、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
(2)公司或工厂之参观访问。
3.教育训练管理
3.1.训练申请与核准
本公司职工教育训练应依依规定申请:
3.1.1.公司内训练
(1)若由公司内部自行办理之教育训练,其发球部门内之训练,如专题报告、作业讲解等,
部门主管可自行决定办理。
(2)如教育训练关系两个部门以上时,应由主办单位提出开班申请,并叙明时间、地点、参
加人员、讲师授课时数、授课主题、教具种类、教学目标、训练费用等详细资料及成果
考核方式,经核准后会签有关单位并公告之。
3.1.2.公司外训练
(1)参加公司外训练之人员,应于主办训练单位规定报名截止日一周前,填具申请单,并附
简章及有关资料。
(2)由部门主管签核后送训练管理单位审核,并转呈总经理核准。
【注】公司内举办之教育训练班,学员应于训练当日向训练主办单位办理一切报到事宜;参
加公司外之训练班学员,应凭训练管理单位转发之上课证,向主办机构办理报到事宜。无故
不参加已经核准之教育训练,得依奖惩办法议处之。
3.2.训练费用
教育训练计划实施前须计算全部所需费用并应遵照下列原则编列预算:
(1)公司内训练之费用计算应包括场地租金、教材、设备、讲师钟点费等。
(2)由公司指派至公司外机构受训者:
①训练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②自请派外受训者不视为公务,其膳宿交通费用应自行负担;
③上班时间外被派参加训练者,原则上不得申报加班,但情况特殊经专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④凡个人年度训练费用,累积达其个人一个月薪资总额以上者,应继续在本公司服务至少一
年,在此期间若中途离职或因故解职时,其由本公司所支付之研习进修费用及使用办公时间
前往上课之时数薪资与费用,应由本人悉数缴还。
⑤从业人员于上班时间内被指定参加受训时,当日可往返者,以公出办理;因路途遥远或依
受训单位规定,需于当地留宿,而训练单位未提供其膳宿交通费的,得依《国内外出差管理
办法》之规定处理。
3.3.公司内讲师遴选
公司内之教育训练在开班前必须先聘请适当人员担任讲师。聘用讲师应遵循下列原则办理:
(1)各训练课程应优先选聘公司内具有专业知识或专业技术,且具有讲授能力之主管或同仁
担任讲师。
(2)特殊课程无法于内部遴选讲师开课时,可对外聘请专家至本公司内讲授,但学员人数须
达经济量以上,否则应改为派外受训方式处理。
3.4.考勤及职务代理
参加训练班之同仁,其出勤与工作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1)训练地点在公司内且为上班时间则视同正式上班,无须请假。
(2)被派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应遵照公出办法申请核准,并觅妥主管认可之职
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
(3)自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视为公务,应办妥请假手续(事假或特休假)并觅妥
主管认可之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职务,方可外出受训。
3.5.成果考核
本公司教育训练成果考核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1)派外受训人员应于受训后十五日内,填写训练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连同训练
教材送部门主管核阅;公司内之训练,除学员提出之心得报告外,并应由讲师随堂测验,
其成绩将通知各学员主管并送人事单位归档存查。
(2)训练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逾期未交者,除一年内不得派外受训外,年终考绩亦不得
列为a等。
(3)部门主管或训练管理单位,得视实际需要指派受训人员,就受训课程安排讲述,被指派
人员不得借故推诿。
(4)凡参加公司内之训练成绩未达标准者,其训练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
(5)派外受训人员如因故未能完成该项训练,应出具签呈详述具体理由,呈部门主管签核,
并经总经理核准后,转知训练主管单位,始得退训。
(6)未经核准而擅自退训人员,其训练补助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
视同旷职论。
(7)训练主管单位应就擅自退训人员,以内部公文通知财务部,凭以由当月薪资中扣缴训练
补助费用。
3.6.其他事项
有关国外之参观、访问、考察、进修、研习等事宜,得另地订立办法规定之。
第2篇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立安全专职机构、人员和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 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每年初制定出全年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运管部门接受监督。计划中应含有学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 严格车辆技术管理。按照“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车辆技术档案。
五、 从营运证照,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车辆保险等方面把好参营车辆准入关,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进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营运。
六、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七、 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完善一般事故处置方案。按规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八、 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营运车辆进行足额、齐全保险、不脱保、漏保。
九、 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统计报表及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十、 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规定的其它专项安全工作。
第3篇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范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第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第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4篇 机械制造企业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国家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员工在高温和严寒季节改善劳动条件的要求,必须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冻保暖工作。
1.2 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在公司分管副总的领导下,由安技部门负责计划、协调、督促和检查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公司工会的工作监督。
1.3 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早部署和定期检查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的物资准备及措施落实工作,为员工在酷暑和严寒时节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
2 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
2.1 工程部门在设计与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应遵照国家发布的有关规定,同时设计与审核防暑降温、防冻保暖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2 工程部门、工艺技术部门和各分厂(分公司)应大力推进技术革新,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过程,改善工具设备,努力实现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从根本上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
2.3 动力部门及负有高温作业的分厂(分公司),应合理部署高温车间的热源和改善高温作业场所的通风条件,减少高温部件暴露的时间和面积。
2.4 动力设备部门应作好高温期间和严寒期间水、气、电的供给,以及防暑降温、防冻保暖设备设施的安装及其管理工作。
2.5 生产管理部门、劳资部门和各分厂(分公司)在调度安排生产中,适应夏季高温期间的特殊需要,合理调整劳动组织,适当调整作息时间,筹划轮换休息,避免加班加点。特别高温作业场所,可采取“勤倒班”办法,缩短一次性连续作业时间。
2.6 财务部门应根据当期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的费用计划,筹措落实资金到位。
2.7 物资采供部门和后勤部门应按安技部门计划要求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2.8 工程部门应在每年夏季和冬季来临之前,对所有生产及工作场所门窗进行检查,发现门窗及其附属物件破损短缺,应及时组织分厂、部门统一报修,安排计划及时修理和配置,以保证门窗完整,夏天能开启,冬天能关闭,通风降温及避寒效能良好。
2.9 后勤部门应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做好具有夏令特色的饭菜,花色品种多样,新鲜凉爽洁净。在冬季,保证供应热饭热菜。
2.10 职工医院应在夏季高温来临之前,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同时落实中暑抢救、肠道疾病等高发病的各项医疗措施,包括需用的医疗器械、药品性能检查和货源准备。
2.11 凡是使用电源取暖器、取暖火炉,使用部门应按规定切实加强管理。
3 电风扇使用管理办法
3.1 凡申请领用电风扇的部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写明安装部位,报安技部门核定。
3.2 各部门使用的电风扇必须建立台帐,落实专人保管。
3.3 各部门使用的电风扇必须采用可靠的保护接零措施。
3.4 若须改变电风扇的送风方向,必须先关电源,待风叶完全停转后,才许调整。
3.5 电风扇每年使用前必须进行维修、检查,待试运转正常后才许投入使用。凡有电气维修人员的部门应自行组织检查,没有电气维修人员的部门,报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3.6 移动式电风扇必须严格下列项目测试检查:
a 接零保护情况;
b 绝缘电阻值大于1欧姆;
c 电源线应为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电缆;
d 电缆线无接头,不油蚀腐烂,不破损;
e 防护网罩作到手指无法进入旋转部位,风叶完好无损;
f 使用环境无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防爆风扇除外)。
3.7 电风扇报废须经安技部门核查后,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3.8 各部门安装和使用的各类电风扇,未经安技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搬迁、改装或移作他用。
第5篇 化工企业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盲板抽堵作业 blinding-pipeline operation with stop plate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 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4.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4.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5.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5.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5.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6、 职责要求
6.1、 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6.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6.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6.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2、 监护人
6.2.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6.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 、作业单位负责人
6.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6.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 作业人
6.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4.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 审批人
6.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办理。
7.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7.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7.4、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单位生产部门审批。
7.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各一份,生产车间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第6篇 企业管理制度模板
企业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规章制度侧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本文就管理细则、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部门经济责任制度、管理者经济责任制度及其文本格式分别加以说明,可直接修改使用。
目录
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1
第一章 内部管理细则文本 1
内部管理细则参考格式 2
公司内部细则 2
第一章 管理大纲 2
第二章 员工守则 3
第三章 财务管理 3
第一节 总则 3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4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7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10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14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14
第七节 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14
第八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15
第四章 人事管理 16
第一节 总则 16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16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17
第四节 工资、待遇 18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19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21
第七节 附则 22
第五章 行政管理 22
第一节 总则 22
第二节 文件收发规定 23
第三节 文印室管理规定 23
第四节 电脑室管理规定 24
第五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25
第六节 电话使用规定 25
第七节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26
第六章 合同管理 27
第一节 总则 27
第二节 经济合同的签订 28
第三节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29
第四节 经济合同的履行 31
第五节 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31
第六节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33
第七节 经济合同的管理 35
第八章 工业管理 46
第一节 总则 46
第二节 引进和开发 47
第三节 企业管理 48
第九章 审计、监察 49
第一节 总则 49
第二节 审计 50
第三节 监察 51
第十章 考勤 53
第十一章 保密工作 54
第十二章 安全保卫 55
第十三章 晋升 57
第一节 总则 57
第二节 分则 58
第十四章 奖惩 59
第一节 总则 59
第二节 奖励 59
第三节 处罚 60
第十五章 岗位职责 62
第十六章 附则 81
第二章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81
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管理制度 82
第一章 总则 82
第二章 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82
第三章 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82
第四章 方针目标的展开 83
第五章 方针目标的实施 84
计划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86
企业计划管理工作制度 86
第一章 总则 86
第二章 长远规划 87
第三章 年度综合计划 88
第四章 指标管理 88
第五章 计划指标的调整 89
第六章 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90
统计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92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92
第一章 总则 92
第二章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92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93
第四章 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94
第五章 统计工作的交接 94
第六章 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95
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98
第一章 总则 98
第二章 任务和范围 98
第三章 机构 99
第四章 职权 99
第五章 程序 100
第六章 奖惩 100
第七章 附则 101
仓库
第一章 物资验收入库 101
第二章 物资的储存保管 102
第三章 物资发放 103
第四章 其他有关事项 103
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106
第一章 总则 106
第二章 物资消耗定额的内容 106
第三章 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和修改 106
第四章 限额供料 107
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108
第一章 总则 108
第二章 市场预测 108
第三章 经营决策 109
第四章 产销平衡及签订合同 109
第五章 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109
第六章 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110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13
第一章 质量信息管理 113
第二章 质量审核 114
第三章 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115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节录) 118
第一章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118
第二章 设备管理内容 120
企业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123
第一章 总则 123
第二章 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的内容 123
第三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范围 123
第四章 技术建议、管理建议的审查和处理 124
第五章 奖励与审批程序 125
第六章 附则 127
企业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128
一、调查研究与分析决策 128
二、项目设计管理 129
三、项目品试制与鉴定管理 133
四、项目品开发周期 137
五、项目品成果评审与报批 137
六、项目品移交投产的管理 138
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140
第一章 总则 140
第二章 收文的管理 140
第三章 发文的管理 142
第四章 发文程序与要求 143
第五章 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144
第六章 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145
第七章 文件的销毁 146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146
第一章 总则 146
第二章 会议分类及组织 146
第三章 会议的安排 147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161
企业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 162
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163
企业总机管理制度 165
企业电话机线管理制度 166
第五章 企业管理负责人员责任制度文本 171
第7篇 集团企业办公管理制度13
集团公司办公管理制度(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的办公管理,各公司也可依据本制度精神自行拟定相应制度。
第二章办公纪律管理
第三条爱岗敬业,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
(一)员工须服从领导安排;
(二)对工作范围内的事件尽职尽责,对个人能力范围内的工作行为须负全部责任;
(三)承诺或会议任务应按期完成。
第四条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一)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不唱歌、不打闹嬉戏;
(二)上班时间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男职员不准留长发,女职员不得穿超短裙。
第五条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做好保密工作。
(一)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问的问题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二)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乱翻别人桌上文件、物品;
(三)办公室无人时,须锁好门窗。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应将桌面上文件收起放好,并将电脑处于锁定或其他状态。
第六条注意办公环境卫生,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一)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二)厂区或者库区内不准吸烟;
(三)办公场所注意讲究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办公场所无蚊蝇、无灰尘。
第七条爱护公司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提高成本意识。
(一)不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二)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或车间设备;
(三)爱护公司财物,不损坏公司财物。
第八条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树立良好个人形象。
第九条爱岗敬业,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一)不窜岗、闲聊、吃零食、唱歌、谈论(包括利用电话谈论)或争执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不看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三)不会见朋友、亲属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四)接听私人电话应尽量控制在3分钟内;
(五)上班时间内不偷懒睡觉。
第三章电话使用、接听管理规定
第十条电话使用
(一)电话使用必须使用礼貌用语,电话接通后必须自报部门、单位;
(二)电话使用语言应简明,切忌语言含糊不清;
(三)不利用公司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四)任何人员在利用电话进行交谈时应有强烈的保密意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公司事务,不得在无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讨论涉及公司秘密的事项。
第十一条电话接听处理
(一)办公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二)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记录并及时传达、回复;
(三)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四)电话接听时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说'再见!';
(五)对方拨错号码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断电话,而应礼貌地说:'我想您拨错号码了';
(六)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铃响不得超过3声;
(七)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时可适当延长);
(八)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私人电话,经领导批准后接听私人外线不得超过3分钟;
(九)领导无暇接听电话或拒绝接听电话时,须灵活处理,可询问对方详细情况与来电事由以决定领导是否接听。
第十二条传真接收处理
(一)做到及时接收传达并做好接收登记工作,保证信息快速畅通;
(二)保密性文件要做好保密措施,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承办处理。
第8篇 印刷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叫印刷业印刷业的范围包括那些印刷业是指使用机械、激光、化学刻版技术,印刷或复印各种书报、文件、图表、证件、证书、证券等行业。我国是发明印刷术的国家,自从汉朝的毕升发明活字排版后,印刷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印刷业中也得以广泛应用,如照像排版、激光照排等。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发展,电脑技术的普及应用,具有高科技水平的现代化印刷系统将普及印刷行业,发挥出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专营或兼营排版、制版、装订、印刷、复印、影印、油印、打印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印刷业,列入特种行业纳入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的范围。对于拥有印刷设备,且不对外从事商业性印刷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属于特种行业管理范围。
二、印刷企业治安管理的重要性表现在那些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印刷业的发展很快,印刷、复印涉及的范围和内容也日益广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印刷业印刷、复制淫秽、反动、迷信宣传品,甚至有价证券、机密文件等;还有的印刷业大量印制盗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以及非法印制优质、名牌产品的包装装潢印刷品,造成非法出版物泛滥,妨碍精神文明建设,混乱了音像市场的管理,也是假冒伪劣产品满天飞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强对印刷业的治安管理,打击处理非法出版印刷活动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一)严厉查处,打击重大非法出版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管不住印刷行业,就管不住非法出版活动。”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印刷行业的管理,及时查处打击无证印刷和盗印活动,对制作、贩卖、传播反动、淫秽出版物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从根本上切断非法出版活动的源头。
(二)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保障印刷业的健康发展。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重大非法出版活动,对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的印刷企业予以取缔,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使印刷企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确保生产安全。通过印刷业的治安管理,指导督促印刷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定,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保证生产的安全,避免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
三、经营印刷业必须遵守哪些事项
(一)经营印刷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法经营,严禁非法经营,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
(二)严格按照核发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准超范围经营。
(三)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
四、《印刷业管理条例》适用哪些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令颁布并于2001年8月2日起施行的《印刷业管理条例》,适用于以下印刷经营活动:
(一) 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二)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三)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本《条例》所称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第9篇 某企业安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工作台账是企业安全档案的重要资料,企业必须建立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1、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安全生产台账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内容填写要及时,有关落实制度的事项必须内容清淅。
4、安全生产台账管理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制做假台账,欺骗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
5、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经常检查各有关安全生产台账的内容,如有错漏,要及时纠正。
6、严禁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指使台账管理负责人制假做假。
7、企业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如实报告和填写台账,如有做假做造假,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第10篇 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机动叉车驾驶员、危化品使用操作押运员等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监管和组织培训、取证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申请、日常安全操作生产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办公室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对无证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逾期未经复审人员均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2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维护保养;
.3 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4 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5 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工作范围必须与所持作业证相适应。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满18周岁,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参加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业十年以上,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6年1次。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外来施工人员及外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本公司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证件自动失效:
1)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
4) 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5) 调离本工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从事作业的。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查。
第11篇 企业行政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个公司有一个好的行政管理制度能让公司获益,从而得到长期的发展,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范例,仅供参考。
第一条 员工如实填报自身材料,企业有权向相关部门核实,如一经查实有故意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志,填写后交部门主管审核。部门主管仔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给予综合评定后,签署意见。试用期内,部门主管认为该员工可用途本职工作的,可由部门主管牵头,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共同审核评定。通过转正评估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务级别确认书》。对评估不合格的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告辞职。
第八条 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能力超出或低于其试用期间所确订级别,可在转正时予以提升或降低级别,并由人力资源部签发《职务级别确认书》确认职务和工资级别。
第九条 转正后员工按劳动合同条款享受企业规定的各种带薪假期及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并参加员工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享有季度奖、年终奖及其他奖金分配。
第十条 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待遇的计薪日期从签发《职务级别确认书》之日起的下一个月的__日起。
第十一条 企业员工均需参加企业规定的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季度考核定于每年__月、__月、__月、1月初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年终考核定于第者;机器、车辆、仪器及其他技术性工具,未经使用人及部门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此造成损坏并负赔偿责任)。有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企业制度,违反安全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书面公开辞退(不发资遣费)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危害团队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在企业范围内赌博者;无故毁损企业财物,损失重大者;未经许可证兼营与企业同类业务者;在企业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一年中记大过满二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散播不利于企业之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伪造或盗用企业印鉴者;
第12篇 电池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本企业危险废物类别为hw31 含铅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其他几方面:
①生产车间废弃铅板、铅渣
②废气处理装置收集铅尘、厂区内地面清扫铅尘
③含铅废水预处理站污泥
④沾铅员工口罩、衣物
⑤其他沾铅废物
3、职责
公司环保组负责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公司对危险固体废弃物制定管理措施,并进行运行监控。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
4、危废分类收集
4.1 严禁危险废物收集中混入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同时严禁危废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确保全部收集。
4.2 车间废铅板、铅渣统一采用设置有危险标志的编织袋收集。
4.3 含铅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理,采用塑料桶装转运干化池,风干后采用密闭袋装。
4.4建立(工作服、手套、口罩)发放、回收管理制度,
①劳保用品的发放
仓库发放劳保用品的时间为每周一13:00――15:00,其余时间不发放劳保用品(新员工到岗除外)。领取劳保用品需填写领料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之后办理劳保用品领用手续。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按使用时间计算,以便替换。领用劳保用品,必须以旧换新。试用期满后,能继续使用的,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及旧劳保用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②员工劳保配制
员工工作服分冬夏两季各一套,更换时间为每一年一次。员工佩带的口罩、手套于每月更换一次,更换方式以以旧换新。
③使用规定
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下发时间以旧换新。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带口罩、需要的工序必须佩带手套。所有员工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手套。就以上几点规定,违规者每次每人10元考核。
④劳保用品的回收、处置
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每月下发时间以旧换新。生产管理部每月统一回收后,用编织袋打包整理好,贴上危废标签,交至库房统一管理。
4.5 每日填报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4.6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4.7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危废储存、危废申报、转移处置
5.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2.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所示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5.3.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危险废物包装物设置识别标识。
5.4.危险废物按照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间隔。
5.5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6危险废物产生场所、贮存场所、利用处置设施应有详细台帐记录(如出入库记录、利用处置记录),并配有计重设施。
5.7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申报登记。
5.8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
5.9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5.9 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5.10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不按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进行限期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置,由质量安全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处罚。
5.11在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已经产生尚没有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将评估报告报环保组备案。
5.12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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