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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70

水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第1篇 水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一、为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处理。

二、软化罐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罐体各部的检查、防腐处理和压力试验。

三、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原水硬度经过水处理设备的处理后,必须符合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每小时化验一次。

四、严格控制给水与锅水指标,按规定进行排污和定期清洗。

五、化验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水质标准,确保百分之百合格率。

第2篇 水质检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管理,提高供水质量,保证供水安全,提高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农村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运行供水厂站及以后规划建设的供水厂站,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

水质管理的任务是加强水质管理,提高供水质量,做到取水规范,检测数据准确、真实;积累水质资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降低生产成本,确保水质达标,满足用户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1、县水利局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管理的主管单位,上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直接负责水质管理,认真做好水质管理工作。

2、检测中心成立水质化验室,具体负责水质的统计、分析、抽查、督导等工作。

3、建立健全检测中心、供水厂站、水质管理网络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水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检测等工作。

三、监测范围

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均设立监测点,各监测点水样定时上报水质监测中心,形成监测网络。

四、监测内容及频次

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t)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对各供水厂站的水源取水口、水厂出水口和居民经常用水点及管网末梢取水进行水质检测。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增加水质指标。按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限值进行分析评价。

供水规模1万吨/日的水厂每月检测两次,其他供水厂、站每月检测一次。

五、质量控制

1.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对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定期校准。

2.除定期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外,各监测实验室要进行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

3.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资料审查。

六、有关单位、部门的分工与职责

1、水质检测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并向有关单位传达国家有关水质标准及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水质检测中心定期派遣车辆巡检、取样,并督促各厂站取样、送样。

3、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稍水的水质进行全分析检测及代检工作;对水质状况做出统计,分析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各水厂,用于指导生产,结果纳入各水厂出厂水质指标考核中。

4、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对水源污染和水质事故的调查分析 。调查原因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的方案。

5、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定期主持召开水质分析会,及时分析水质变化情况,把好水质关,并研究分析水质检验中的有关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保证各水厂站的出厂水水质合格。

6、定期对水质检测中心全体员工及各水厂站员工进行有关水质管理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引导员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全体员工都有权力和义务保护、监督、供水全过程的水质管理工作。

7、各水厂站要服从水质检测中心统一安排,具体落实有关水质管理的措施,严格执行水质检测中心水质管理工作流程,努力做好本部门的水质管理工作。

8、各水厂站要严格按照水质标准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对本厂的源水、出厂水、净水过程中各作业工序控制点的水质进行检测,做到检测及时、数值准确、记录真实。

9、各水厂站必须遵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好水源防护和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10、各水厂站对本厂出现的水质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如发现问题,应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或将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11、各水厂的加氯和加药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做到定员、定岗,严守岗位职责,确保出厂水浑浊度、余氯量及细菌含量合格,并做好测试记录。班组化验人员要按时真实地做好检测记录。

七、责任与处罚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及员工应明确责任,如因不负责任而违犯以下规定的,职能部门应按检测中心有关规定对违规者酌情给予记过,处分等处罚。

1、化验员在进行化验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真实填报检测数据。如若抽查过程中发现记录与事实不符的;

2、所有化验分析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报表超过规定期限的;

3、各水厂对本厂出现的水质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如发现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

4、新安装、改装及修复后的管道投产前要进行冲洗、消毒,经检验合格后方能通水。若没有进行消毒处理或消毒处理不合要求就通水,或消毒处理后检验不及时的。

八、其它有关事项

1、对化验室的药具管理依据实验室管理制度办法执行。

2、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查体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或带病菌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建立水质公告制度,及时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4、建立水质事故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确保群众用水安全,如自来水水质突然出现异常、水源水质突然出现被污染的情况,应在30分钟内启动安全饮水应急预案。

第3篇 某锅炉水质检验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检验管理制度

一、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得投入运行。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1576--85执行,加强水质监督。

三、化验员对水箱的水质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及ph值,锅炉内的水应每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

四、水处理工作要由锅炉带班班长负责,化验员进行协助。

五、化验分析用的药品应由化验室妥善保管,随用随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六、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会同车间化验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句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七、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要填写完整正确。

八、要保持化验室和水处理设施的清洁卫生。

第4篇 某学院锅炉水质处理管理制度

学院锅炉水质处理管理制度

一、锅炉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采用纳离子交换器处理的弱水水质应按标准每小时化验一次。离子交换剂接近失效时,化验次数应相应增加。

三、盛装锅炉绐水或系统补水的储水箱内的水质化验每四小时进行一次。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当面化验,以监督和保证水质。

四、炉水水质(碱度、ph值、氯根等)每二小时化验一次,其中,氯根与溶解固形物的比值应定期复试和修正。相对碱度应定期测量计算。

五、循环水质应根据热水炉水质标准每二小时化验一次。

六、分析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做认真详细的记录。

七、锅炉应在无垢或薄垢状态下运行,不允许采用酸洗除垢的方法代替水处理。

八、锅炉排污是控制锅炉水质的重要措施之一,排污量和排污方式必须在水处理的配合下进行。

第5篇 供热锅炉房 水质管理制度

供热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1、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分析数据负责。

第6篇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3)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三)

锅炉用水的处理是锅炉使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源的消耗、蒸气品质、锅炉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水处理管理制度。

1.要配备专职水处理化验工,认真做好水质分析化验工作。

2.原水的水质指标,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悬浮物等,每月至少化验1次,有条件的单位做水质分析。

3.经过凝聚、沉淀、过滤等方法处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验1次,根据化验结果,及时调整凝聚剂投放量。清水的ph值应不小于7。

4.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标和项目,如硬度、碱度、氯根、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应化验1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之前,应适当增加化验的次数。

5.对每项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地填写在水质化验报告或运行日志中。

6.锅炉的排污工作是控制锅炉水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锅炉在运行中的排污量及排污方法应在化验员对锅炉内水质分析结果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第7篇 锅炉管理水质管理制度

1、 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 严格执行gb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 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 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 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 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 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 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 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 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 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 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第8篇 锅炉水质化验管理制度办法

一.水处理人员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化水主要指标合格。

2、锅水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4、t=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二.水处理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三.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严格执行gbl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采取炉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锅炉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

五.水质化验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六.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七.化验室和水处理问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八.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第9篇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1、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分析数据负责。

第10篇 锅炉水质化验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tsgg5001-2008《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锅炉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经当地质监部门考核发证的水质化验员。

2、锅炉结构,型号的不同选用相适应的水处理方法。并及时进行化验和处理,以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下,要求化验时间和项目如下。

1)每月进行一次原水硬度,碱度,ph值,浊度的化验。有条件的单位应做水质全分析。

2)当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每班至少进行一次给水(软水)、汽质量的化验。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锅炉,在水处理设备运行工况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化验时间。

3)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给水和炉水的有关指标每天至少化验一次。

4)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0t/h的锅炉,给水应进行除氧,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溶解氧应小于等于0.050mg/l;若采用化学除氧,则应监测炉水的亚硫酸根含量。

3、锅炉水质应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锅炉及水处理方法,把水质标准中的相应要求列出来。

4、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第11篇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5)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五)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对锅炉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4、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5、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指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6、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8、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9、化验室和水处理向应保持清洁卫生,有放火措施。

10、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第12篇 gg35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汇编

锅炉用水的处理是锅炉使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源的消耗、蒸气品质、锅炉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水处理管理制度。

1.要配备专职水处理化验工,认真做好水质分析化验工作。

2.原水的水质指标,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悬浮物等,每月至少化

验1次,有条件的单位做水质分析。

3.经过凝聚、沉淀、过滤等方法处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验1次,根据化验结果,

及时调整凝聚剂投放量。清水的ph值应不小于7。

4.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标和项目,如硬度、碱度、氯根、

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应化验1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之前,应适当增

加化验的次数。

5.对每项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地填写在水质化验

报告或运行日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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