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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38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1篇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道路行车安全,确保交通管理工作持续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文件特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组织制定本程序并实施,安质部、综合办协助实施和具体落实。

1)贯彻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制定、修改项目部的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督促、检查、指导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4)负责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督促整改;

5)负责车辆和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的组织和把关;负责组织驾驶员的专业培训、取证和员工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

6)配合劳资和人事部门对驾驶员的录用、辞退审查;

7)负责生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调解,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有关交通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

二、车辆管理

1)公司对车辆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凡未达标的车辆禁止执行任务。

2)车辆办理证照、注册、变更、过户、改装、报废等业务时必须先经机务部批准,然后办理相关手续。

3)项目部节假日用车应经综合办批准。

4)综合办部应不定期对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

5)长途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况,对驾驶员进行长途行车安全教育后方准放行。

6)驾驶员负责对其驾驶的车辆实行“三检制”,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7)超常规物品运输应制定运输方案。

三、驾驶员管理

综合办负责制定驾驶员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1)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

各单位应严格控制违章和事故的发生。对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各部门、项目部应严格处理,并建立处理登记制度。交通事故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与安全学习。

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各项交通安全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公司、项目部对长途车、大件车、危险品车的驾驶员要根据任务及路线按具体情况实行班、队、安全部门三级安全交底。每年进人冬季之前,公司、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一次冬季安全行车动员会,组织驾驶员学习冬季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交通安全学习、竞赛、评比、培训应留下记录,以各考查。

第2篇 水产畜牧兽医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贵港市

一、单位所有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配,办公室必须坚持必要、合理的原则,做好统筹安排。

二、车辆的使用范围,原则上服务于局领导和局领导安排的业务工作、科室业务工作及其他重要公务活动。

三、领导同志公务用车原则上优先安排。科室公务用车,应提前一天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作合理安排。

四、科室业务用车,用车一天的,由办公室视实际情况作安排,连续用车二天以上的,办公室报请领导批准后再安排。

五、办公室对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管理,司机要做好出车记录。

六、建立车辆专人管护制,各车辆要固定专职司机。因工作需要由非专职司机出车的,要经领导批准。

七、认真搞好车辆养护。对车辆的维修,要作出维修计划,列出修理清单,由办公室报呈局领导审批后方可送厂维修,财会负责结帐,司机监督。

第3篇 生产区内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区内新增机动车辆需要有关部门注册备案,办理好使用证件及有关手续,保证新增车辆的各种附件、仪表、灯光、音响装置及随车工具等齐全完好,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条 使用单位负责区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车辆状况不符合规定,安全监察人员有权禁止行车。

第三条 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礼貌行车,文明待人。并组织好“学、查、议、定”活动。

第四条 机动车辆大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要确保车辆安全附件齐全良好,报废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职能部门备案。

第五条 驾驶员要做到“八禁四一样”,即严禁无证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熄火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装开车;严禁超标(高、长、重)装载行车;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开车。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一样遵章守法;好天气、坏天气都要一样谨慎驾驶;路上情况多少都要一样重视;人多人少都要一样小心。

第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管理区内车辆,对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4篇 g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车牌号负责司机
小车07271林生
面包车04873李生
货车02038张生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 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 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 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 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 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 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 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 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 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xx电器有限公司

总 经 办

审 批: .

日 期:

第5篇 物业行政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6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6.1总则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制定本制度。

16.2车辆使用范围

16.2.1公司接送往来宾客等接待用车;

16.2.2公司领导业务用车;

16.2.3员工外出开会、联系业务用车;

16.2.4其它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等。

16.3车辆使用程序

16.3.1周一上午本部各部门以电邮形式申报本周用车计划,交由前台文员定出'公司车辆行程安排表',以电邮形式通知本部所有员工。

16.3.2需用车人员根据行程表做出外出办事安排,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交资源部。

16.3.3资源部尽可能安排同线路外出办事的同事共同用车。

16.3.4无法安排用车时,资源部将开具'无公司车辆安排回执'。

16.3.5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尽可能考虑使用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

16.4车辆的管理

16.4.1车辆调配权归属资源部。

16.4.2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场所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确保车辆保持良好运行;司机有责任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用车。

16.4.3停放公司指定车位,钥匙交回资源部(或存放在时代监控室)以备紧急情况使用车辆。

16.4.4车辆需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资源部统一支付油费。

16.4.5车辆加油统一由司机经办,司机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前检查油箱油量,保证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用车时的需求。

16.4.6司机出车时应向用车人收回'车辆使用申请表',并在工作日志中及时登记起点至目的地区段名和行程公里数,由用车人签名确认。

16.4.7司机下班后应将车辆停入停车场,同时及时登记行程公里数,掌握用油情况及控制用油量。

16.4.8公司人员下班后或周末确需用车的,应提前向资源部提出申请,确有急事应口头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用车。自行开车者需在'公共用车登记薄'上登记起始终点及行程公里数,并签名确认。

16.4.9司机每天做好工作日志,详尽记录行程,并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16.4.10司机应保持车辆外观及车内的整洁,备用修理工具齐全;停入停车场时应保障油箱储油不少于1/4,外出时需在正规停车场保管车辆、否则发生损毁、遗失或被盗等到情况,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16.4.11杜绝员工无证或未经允许驾驶公司车辆。

16.4.12用车人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6篇 生产车辆安全使用制度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为确保三不伤害及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生产车辆安全使用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车辆实行设备部生产车辆车队长负责制,车队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生产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督导工作。

公司指定的专职司机或维修工才能操作和保养车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驾驶员不得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车辆维护、检查制度,确保车辆正常工作。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章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知识的学习。

驾驶员添加油时,严禁将不同的油液混用,不得乱加油液。

驾驶员要做到:一不超载超速行车;二不强行超车;三不开冒险车;四不酒后驾车。

行车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厂内行车不得超过20公里时速。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驾车前要做到安全检查,首先检查轮胎有无亏气;润滑油、燃油、冷却液、刹车油、方向油等是否正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要不定期的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和灯光信号。

驾驶员每周检查两次检查有无三漏现象,消除油、水、气管接头等密封面的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各紧固件有无松动,润滑系统。

做到勤查、勤看、勤发现、勤修理,保证车辆正常运转,确保万无一失。

四、车辆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人员管理细则

1)生产车队隶属于公司设备部,所属职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考绩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违规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2)车队长负责车辆日常安全管理、车辆调度、制度完善、人员管理考核、车辆运行巡检、制定维修计划,督导维修工作等。

3)车队长每日填写工作日志(即:巡检情况、人员安排、车辆维护、维修登记等),每月底交设备部存档。

生产车辆管理通用细则

1)如发现车辆故障仍继续运行,隐瞒不报者,罚款50元。

2)每日经常检查油位,车辆因缺燃油无法启动才加油的,每次罚款50元。因缺油(润滑油、燃油)造成车辆损坏的,按损坏件的20%赔偿。

3)轮胎使用不到三个月爆胎罚款20元;新轮胎使用不到一周爆胎罚款50元。

4)由公司指定的专职人员才能驾驶车辆;驾驶室内不得有闲人乘坐,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5)驾驶员不得穿拖鞋驾车,随时检查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否则罚款50元。

6)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一经发现罚款100元;第二次开除,扣罚当月工资。

7)不开超速车,不强行超车,倒车时关注周围行人或车辆及建筑物,防止事故发生。

8)上班时做到人不离车,不准带耳机、不准玩手机,确保安全生产,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元。

9)定时、定量的工作项目,非机械和不可抗因素外,逾期或未完成的,扣发当日工资。

10)对待客户司机要和蔼、讲礼貌,不得谩骂或索要财物,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开除,扣发当月工资。

11)非工作性质或公司领导安排,私自将车辆开出厂区或矿区,每次罚款100元。

12)车辆安全驾驶满一年未受处罚者,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13)驾驶员违规受罚者,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3、装载机、挖掘机管理专属细则:

1)铲斗内不得站人,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2)铲尖损坏两个以上继续运行者,一次罚款20元。

3)铲料、倒料是车速一定要放慢,严禁使用冲击的方式铲料,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4、汽车类管理专属细则

1)驾驶员不得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上尾矿坝的车辆须先行确认坝上道路通畅,无松散砂石方可行车。

2)每周吹一次空滤,检查各紧固件是否松动,及时紧固。

5、车辆维修管理细则

1)维修方必须保证每日3人编制,负责车辆维护和维修。不足3人造成误工,每次处罚300~500元。

2)公司为维修方提供的检修车间和宿舍属于公司财产。维修方需确保室内防火、防盗和卫生安全,一并纳入公司生活区每周安全卫生检查体系。

3)遵循“养修结合,以养为主”的原则,做好日常保养和维修,故意拖延保养、维修工作,扣罚当日承包费。

4)服从生产车队长的正确指挥督导,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维护维修。

5)遵守《轮式装载机使用维护保养制度与操作规程》。

五、本制度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乌拉特前旗中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日

第7篇 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及严格控制非公务用车的要求,结合我院办公办案用车实际,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强全院车辆运行中的规范化

一、车辆使用、审批、收费管理

(一)免费用车范围及审批程序

2、办公用车:(车辆包干使用部门除外)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到省、市及外地开会等开展公务活动的,以及中层副职以下有3人以上去外地开会等开展公务活动的,可以由用车人提前一天申请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报分管行管

2、因私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在职干警(含离退休人员)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每年因婚丧大事或急病(凭县级医院出具证明需到省、市医院急救的),在不影响办公办案用车前提下,可以照顾用车1次县内、1次县外(半径在150公里且时间1天),由用车人提前1天申请填写派车单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批准,然后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出车。

3、友邻单位用车:县四套班子、县委政法委等友邻协作单位因公务、警务或党政正职干部协调用车,由院对口协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填写派车单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批准,然后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出车。

4、院党组成员需用车的,应由本人填写申请单直接报院长批准,然后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用车。

(二)用车人承担部分费用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友邻协作单位特殊情况用车的(半径在150公里内且时间1天),可以由用车人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批准,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用车人自己承担车辆燃料费和路桥、停车等费用。

(三)用车人承担车辆使用费的范围、审批程序及收费标准

1、用车范围及审批程序

⑴办案用车:由用车人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核,到院车辆管理员处核定车辆使用费(运行成本费+燃料费),后到会计室交费开据,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并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

⑵私人用车:在职干警因其他事由用车(半径在150公里且时间1天)的,由用车人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到行装科履行用车交费程序后,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再由行装科登记安排车辆。

2、收费标准

⑴、车辆使用费:包括车辆运行成本费+燃料费,不含路桥、停车等费用。其标准按2005年可比价核定各车每公里实际运行成本(见附表一)

⑵根据表一,核定各车型每公里收费标准(见附表二)

3、收费方式:用车人(办案用车、私人用车)在用车前依车辆管理员核定里程(参见附表三和目的地里程)及收费数到会计室交费,将交费收据连同派车单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后到车辆管理员处登记安排车辆。

二、车辆燃油管理

1、标准:全院车辆一律实行百公里定额油耗制度,其油耗标准根据

2、管理:院管车辆使用由行装科与石油公司联系油卡、油价、充值后交院车辆管理员或驾驶员保管加油。部门包干使用车辆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并填写经费支出申请单,报分管行管工作副院长及院长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后,在部门车辆专项经费中列支。

3、奖惩政策:院鼓励驾驶员按院核定油耗标准开展厉行节约活动,所节约燃油费由院行装科根据当月该《车辆维修运行实况记载表》(扣除私人、办案用车已交费公里数油耗)作绩效评估,节约部分全额奖励到驾驶员,超支的由驾驶员全额承担,并在驾驶员工资补助中扣除。

三、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标准:所有车辆实行运行公里核定损耗维修保养费制度,其标准(见附表五)。

2、范围:院定上述车辆维修保养费范围指除汽油费、发动机总成大修费、轮胎费、车辆装璜费以外的维修保养材料工时费。

3、审批:全院所有车辆维修保养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院管车辆由驾驶员填写书面申请单,院车辆管理员、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审核批准价格后,到院或政府招标指定的修理场所进行修理。修理后将所修换材料带回,由车辆管理员验收所修部位及更换配件无误后,及时凭发票报销。

4、奖惩政策:院鼓励所有驾驶员在无病车、不损害车辆使用寿命、不损坏机械性能的前提下,积极维修保养车辆,鼓励节约维修保养费。院车辆管理员、行装科会计室、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按季考核,每年结算一次,节约部分70%奖励到驾驶员,超支部分驾驶员承担70%。驾驶员因维修保养费超支致使车辆无法维修造成无法出车而停止履行职责的,除自行垫资修理外,其停止履行职责对应日的工资停发。

四、车辆检查监督

1、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行装科、车辆管理员每月不定期(至少一次)组织全院驾驶员现场检查车辆运行状况。

2、院核定各车型机油三滤、轮胎、发动机总成大修标准(见附表六),凡正常维修、总成大修、购新轮胎而更换的旧部件(胎)一律收回交院车辆管理员检查验收登记入库,统一变卖处理。

3、驾驶员公里补助必须将填写齐全的派车单、维修单及《车辆维修运行实况记载表》及时交车辆管理员核实备查,并于下月五日前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审核后方可报支。

五、部门包干使用车辆管理

1、部门包干使用车辆,由该部门确定专人管理,使用范围限办案办公用车。

2、车辆驾驶员工作由该部门考核管理,工资、补助福利由该部门承担(法庭驾驶员工资由院承担)。

3、除院配备旧车辆承担首次发动机总成大修费50%外,有关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该部门承担。其中,维修保养费实行申报制,所在部门作实质性审查决定,院车辆管理员、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作形式审核后,到院或政府招标指定维修所进行维修保养。维修费标准可根据常遇路况作适当浮动,但最高不超过10%。

4、车辆使用费的收取由该部门参照院定标准核定应收取的车辆使用费并内部单独出具个案车辆使用费通知单或派人到会计室交费,会计室将此款划转到该部门车辆专项经费科目计收。

5、院会计室对部门包干使用车辆经费,设立单独科目,实行专项管理。会计室从该部门车辆专项经费中分季度均等预提车辆年度应支保险费、年审费、发动机总成大修费(见附表七)。车辆专项经费无帐面余额的,院不予安排垫资。院承担法庭工作日往返里程车辆使用费,其中按月拔付400元驾驶员工资补助,另核定法庭工作日往返里程(每次32公里)由院会计室从院业务经费中按院定每公里年审费、

保险费、维修费、大修费、燃料费划转到法庭车辆使用专项经费科目项下列支。

6、院行装科应及时通报车辆包干使用部门专项经费情况,以便部门及时组织调度资金,确保车辆运行。

六、车辆管理员职责

1、接到派车单和办案、私用缴费单后,按照先急后缓、先上后下、先公后私原则派车。

2、负责对院管车辆使用、安全运行、维修保养管理监督。协助车辆包干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车辆使用、安全运行、维修保养进行检查监督。

3、负责全院驾驶员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管理。

4、严格执行院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的用车条件、范围、审批程序安排车辆。

5、根据院制定的《车辆维修运行实况记载表》(见附表八)确定的

6、非经院长或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批准,严禁无派车手续擅自派车。

七、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院(部门)车辆管理制度,服从院(部门)领导并接受车辆管理员管理监督。

2、所有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并根据“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安全行驶。行车中严格按省高院的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同时按派车单所列项目即时如实填写,车辆回院入库前交用车人核实签字,并于一周内送院(部门)车辆管理员处登记核实备案。

3、驾驶员应驾驶院指定车辆,严禁其他驾驶员代开,严禁无证驾驶和非司机开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及娱乐场所门口。车辆每天必须入库,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停放在院外过夜。违者一旦发现,院将视情节给予教育、警告、罚款、辞退处理,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纪责任。

4、严禁驾驶员带病车上路,严禁虚报重报维修保养费,严禁申报维修保养费不作维修保养。违者一旦被检查发现,首次给予该车驾驶员应支该维修保养费2倍的罚款;并由车辆管理员、政治处主任、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作诫勉谈话;再次发现的由院车辆管理员、政治处主任、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报院长办公会研究作辞退处理。

5、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院各项廉政规定,严禁向用车人吃、拿、卡、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乘车人员谈话内容和秘密。

6、院按0.06元/公里给予驾驶员出车补助,月补助最低不低于10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八、本制度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原有车辆管理制度及补充规定停止执行。

第8篇 饭店内部车辆使用程序管理制度

饭店内部车辆使用程序及管理制度

为合理控制使用车辆,减少油耗和修理费用,配合酒店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 车辆使用范围

1. 酒店小车专车专用主要保证酒店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处理公务及日常上下班接送或接送有关重要来宾使用。

2. 各部门员工正常工作范围内一般性用车不予调派,属下列情况可予申请后调派,如:财务部人员去银行取送款,销售部门人员回访客户、走访市场,部门购买大件物品,及有关部门远距离考察或其它应急情况用车。

3. 采购部车辆主要保证酒店日常采购任务及采购部人员接送,其它个人用车不予调派。

4. 其它不由酒店调派的车辆,总经办将定期检查所行公里数,以便考核。

二、 车辆管理

1. 除董事长专车及采购部采购用车外,其余酒店内所有车辆出车由司机每次出车填写出车记录,以便行政部门掌握行车公里数及耗油量,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请车,填写用车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如不经批准,司机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将加倍处罚、严重者开除处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一切费用由司机和用车人负责。行驶中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司机自负。

2. 车辆实行每日入库制度,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车辆及时入库,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准私自驾车外出、过夜,夜间临时紧急出车,节假日由总经办人员负责,后报总经理审批。

3. 每辆车有专职司机,不允许私自串开或转借,如发现将重罚。司机对车辆要做到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安全检查,不出带病车,杜绝人为事故发生。司机搞好车辆养护,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总经办人员、纪检及车管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不合格将给予处罚。

4. 所有车辆实行百公里耗油考核,每月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情况,并作为司机考核的一项内容,加油由总经办、纪检负责并记录在案,每次应有司机签字确认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加油(长途除外)。

5. 修理及保养需经有关人员检查后确认提出请款计划,由专人专管,车辆养护总经办做记录,核定保养期,维修由总经办及财务部检查,车管、总经理签字确认,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维修,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发生,为压缩修理费用提高个人技术,车辆小维修及保养,由酒店车管负责,维修更换的旧件入库交管家部统一保管、处理。

6. 所有车辆年检,养路费及保险费等专人负责,由总经办做登记记录及时办理。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9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为规范公司的车辆管理,使每一辆车都能够有效的使用,都会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

车牌号

负责司机

小车

07271

林生

面包车

04873

李生

货车

02038

张生

5.1.3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20**年10月1日起生效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电器有限公司

总经办

审批:

日期:

第10篇 某医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他用。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须经领导批准。

2.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救护车由医务科调度,运输车辆由总务科掌握使用,无派车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夜间遇有特殊情况须紧急出车,可由院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保证会诊用车。

3.车辆平时停放车房内,做好检修、清拭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4.要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5.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6.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由司机统一收费,回院后及时将现款上交财务部门。

7.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第11篇 高中学校车辆、租用使用管理制度

淳高高中学校车辆、租用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车辆,保证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学校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用,任何领导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动用车辆,凡出车都要由办公室填写《车辆派出单》。

二、凡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车。

三、车辆派出范围:

(1)校领导工作用车,要优先保证主要领导公务用车;

(2)有关处室或处室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合理安排用车;

(3)有关处室负责人及教职工因办理业务出差,所带物品或资料量大不便携带或夜间出差时,视具体情况可适当派车送站;

(4)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可派遣车辆;

四、禁止公车私用。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外单位用车,一般不得借用,特殊情况需主管校领导批准。

五、厉行节约,加强油料管理,建立油料领用卡片,车辆维护维修和油料消耗统一执行单车核算,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六、驾驶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交通法规,爱护车辆,确保安全行车和车容整洁,严禁带病出车,严禁超载。

七、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入库,不能随意停放。

八、凡未经请示,随便出车或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全部责任,并追究驾驶员责任。

九、租用车辆:如果需要租用营运车辆,由校长室或各处室自行联系营运公司。负责联系车辆的学校相关部门领导需向对方索取正式有效的营运证件(复印备查),与对方签订租用车辆协议,确保合法营运、安全营运,杜绝超载现象。

第12篇 b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e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货车、班车证照的保管、车辆的年审及车辆保险,养路费的购买事务统一由人资行政部指定专人(或司机)负责。

2、使用公务车须事前向人资行政部申请调派,并填写派车单,人资行政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临时紧急任务除外。

3、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公司无关的人员使用。

4、非公司指定驾驶员不得随意驾驶公司车辆。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将予以处罚。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

7、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

8、公司所有车辆由人资行政部统一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车辆维修、保养指定专业厂家,统一结算,否则费用一律不准报销。

9、公司所有车辆油料由财务部统一购买油本,统一结算。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10、车辆设置驾驶记录,每日使用后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人资行政部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11、因私借用公车应填写派车单注明私用,并由人资行政部核算费用,个人支付。

12、公司领导的专车,员工不得随意调用或驾驶。特殊情况,需征求领导同意,并由领导指派的司机随车驾驶。

13、公司员工的私车,在车主同意的前题下,若被公司征用,公司应按“1公里/1元”进行油费及车辆磨损补贴。

第二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负责。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负担。

3、私用时发生事故,除扣掉保险赔付后全部费用由私人负担。

4、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或故障,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第三条 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不论用车者是否为本公司职工都应热情服务,小心驾驶、确保安全。

3、对于公司客人,更应热情服务,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开。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协助。

6、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司机离开时,应将其放于后行李厢加锁或提醒随身携带。

7、确保车辆随时处于安全、准确、可靠的良好状态。

8、确保车辆在工作期间油料充足。

9、保持车辆外观和车内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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