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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防火部位安全管理用火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9 热度:19

重点

第1篇 重点(区域)防火部位安全管理用火制度

1、重点防火部位(区域)内禁止吸烟或使用火炉、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现场禁止存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2、原煤仓、产品仓要定时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并有记录,加强抽排风、降尘措施;

2、炼焦煤选煤厂要加强浮选系统、柴油库(药剂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定防火区域管理制度及灭火预案;

3、冬季取暖用火,各选煤厂必须建立审批制度,核发取暖用火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防火部位(区域)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制定强制性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措施,报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后方可动火施工;

5、防火部位(区域)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及电器设备;

6、厂区焚烧杂物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焚烧,现场设专人监护,焚烧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

第2篇 重点防火部位区域安全管理及用火制度

1、重点防火部位(区域)内禁止吸烟或使用火炉、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现场禁止存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2、原煤仓、产品仓要定时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并有记录,加强抽排风、降尘措施;

2、炼焦煤选煤厂要加强浮选系统、柴油库(药剂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定防火区域管理制度及灭火预案;

3、冬季取暖用火,各选煤厂必须建立审批制度,核发取暖用火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防火部位(区域)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制定强制性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措施,报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后方可动火施工;

5、防火部位(区域)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及电器设备;

6、厂区焚烧杂物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焚烧,现场设专人监护,焚烧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

第3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2.安全管理职责

2.1总经理职责

2.1.1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1.2指导、检查承包点的安全生产、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

2.1.3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

2.1.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2.副总经理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2.2.2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2.2.3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2.2.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3.总工程师职责

2.3.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3.2组织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3.3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制订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2.3.4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2.3.5每月要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4车间主任职责

2.4.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2.4.2参与拟订、修订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规程。

2.4.3每月要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2.4.4组织落实车间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2.4.5组织车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

2.5工段长职责

2.5.1工段长对本工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5.2绘制出本工段危险点分页图,明确分工。

2.5.3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查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车间。

2.5.4监督本工段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2.6车间技术员职责

2.6.1督促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工艺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2.6.2对操作工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

2.7车间设备员职责

2.7.1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一次。

2.7.2做好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重要设备、关键装置长周期安全运行。

2.8车间安全员

2.8.1负责车间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2.8.2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2.9班组长职责

2.9.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2.9.2督促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检查操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9.3每班对安全设施、危险点检查两次。

2.10操作工职责

2.10.1按巡查路线进行检查,每小时一次,并按时拨巡检牌。

2.10.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

2.10.3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

2.11调度员职责

2.11.1对本班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生产负责。杜绝违章指挥。

2.11.2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11.3发生故障和事故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12安环处职责

2.1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12.2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2.12.3每季度对各单位和承包 人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2.12.4及时将考核结果报企管处,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2.13设备处职责

2.13.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管理工作,使生产设备的安全设施达到完好标准。

2.13.2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施台帐。

2.13.3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检查一次。

2.14生产处职责

2.14.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2.14.2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的制订。

2.15仪表车间职责

2.15.1负责制订或修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视测量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

2.15.2做好测量仪表和仪表连锁等设施的定期检查、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准确、灵敏。

2.16电修车间职责

2.16.1负责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2.16.2搞好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测。

2.16.3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巡查一次。

2.17维修工段职责

2.17.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对关键设备实行特护管理。重点检查,确保生产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

2.17.2每天按公司规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按时设备巡查拨牌。

3.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

锅炉、碱罐、酸罐、煤气发生炉装置、煤气柜、氢氮压缩机、增压机、变换炉、变脱塔、脱碳塔、铜洗塔、氨冷器、合成塔、液氨贮槽、液氨泵、液氨缓冲槽、一甲泵、尿素合成塔、co2气体压缩机。

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4.1新调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卫生、防毒急救、规章制度等教育,经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

4.2出入规定:

4.2.1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安全监察人员、保卫、生产处室和有关领导可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4.2.2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需在公司办公室登记,由公司办公室发给参观证后,在公司有关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

4.2.3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

4.2.4对非工作人员和不符合手续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岗位、当班人员应予劝阻,劝阻不听者,可视情况轻重报保卫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4.3巡回检查交接规定:

4.3.1操作人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4.3.2拆卸机器设备、安全设施时要详细做好记录。

4.3.3重要机器设备封闭前,要经保卫、安环处、生产处、设备处检查。

4.4防护规定:

4.4.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如监测报警装置、栏杆、围墙等。

4.4.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根据其防护要求,配备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的专用防护用具等。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不准在岗位上会客。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办法:

5.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的管理机制,建立严密的管理网络,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针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安全管理网络,经总工程师批准,作为重点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5.2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对本单位管辖区的危险源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分类建档。及时处理隐患,无能力解决的立即写出书面建议及时报安环处,安环处统一整理后,由公司安排及时整改。

5.3安环处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情况,抓好各级检查管理责任的落实和信息反馈。

6.考核和奖惩

6.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未按规定对承包点进行安全活动,每缺一次或活动无记录,每次罚款50元,承包点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承包人全年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6.2各管理职能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一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

6.3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的,一次罚款50元,记录不全的罚款30元。

6.4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一次罚款5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30元。

6.5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一次罚款3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20元。

6.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岗位业绩考核制度》执行。

6.7上一级部门查出的危险点隐患,被查单位款上报的,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20-50元。

6.8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排除险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第4篇 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的管理。

3 检查类型

检查类型分为:定期检查、日常检查。

3.1定期检查

1综合检查

检查周期:每周两次

检查人员:生产厂长,技术厂长,总工,设备部及安环部负责人;

受检单位:公司各单位及在厂区施工的外来单位;

检查内容:现场设备排查、生产工艺审查、日常管理检查、安全施工检查。

2车间例行检查

检查周期:每周三次,

检查人员:各车间负责人;

受检单位:相应车间及罐区等所属范围

检查内容:对本车间设备、工艺、管理等工作全面自查。

3.2日常检查

1车间日常检查

检查时间:每日一次,

检查人员:车间管理人员(主操以上人员,含主操)

检查内容:每天由一名车间管理人员对本车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包括劳动纪律(安全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有无睡岗、脱岗、酒后上岗、消极怠工情绪异常情况,上班期间干私活),工艺记录(要求书写规范、完整、及时,异常情况如实记录),设备及其附件(机泵、罐的运转使用情况,有无跑冒滴漏,腐蚀情况),及时详细填写检查的异常情况。

2班组日常检查

检查时间:每日每班至少一次;

检查人员:由各班主操安排本班人员对本工段、以及负责罐区进行系统检查;

4 检查要求

4.1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填写“√”;发现有问题的,填写“×”,并在检查表下方空白处写明问题内容和位置。检查表格记录当天下午4点前交至安环部。

4.2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为现场已落实问题,如实写明问题及处理措施;如检查发现的正在落实,写明应急处理措施。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写明问题内容及位置,安环部及时反馈生产厂长,由厂长办安排专人实施。

4.3安环部每周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汇总后提交厂长办处理,每月对所有问题进行汇总,对常发生问题的地点进行分析并反馈车间重点落实。

5 整改验收及工作考核

按照公司现有制度执行。

第5篇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生产活动中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3.2各承包责任人负责定点承包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指导、应急演练等。

3.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定点承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4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5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组织进行检查。

4内容

4.1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生产单位领导(包括正职、副职)对生产中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管理,现场要设置“承包责任牌”。

4.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4.2.1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活动。活动形式可以为:检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工作指示、督促隐患整改等。

4.4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对责任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5日常管理

4.5.1各班组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报告问题和隐患。

4.5.2各单位要至少每月一次组织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6建立台帐

4.6.1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台帐。

4.6.2综合管理部建立汇总台帐。

第6篇 冶金业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重点关键人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利用安全心理学、安全形势分析理论做好超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重点关键人的管理制度。

2 班前会期间通过观察或逐一询问的方式,严格防止酒后、精神不振的员工上岗。同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岗位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清的职工,严禁上岗作业。

3 重点关键人员的认定

3. 酒后上岗者;

3.2 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

3.3 身体疲劳,萎靡不振者;

3.4 大喜大悲,精神失常者;

3.5 图省事、怕麻烦,懒惰成性者;

3.6 业务工作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者;

3.7 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三违”者;

3.8 严重“三违”人员;

3.9 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

4 以上(一)~(四)为“安全不放心人员”,(五)~(九)为“安全危险人员”。

5 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

6 对“安全危险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车间安全员对其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并重新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7 重点关键人经过安全教育重新上岗后,当月如再出现违章或导致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加倍处罚,同时追究帮教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连带处罚。

8 车间管理人员、工班长要加强对重点关键人在作业过程中的巡视,时刻提醒重点关键人员注意安全、确保现场实时受控。

9 对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8篇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2、各单位分工:

2.1 联系人:对联系点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是指合成氨一、二、三厂正副厂长。

2.2主管部门:分厂安环处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3相关部门:分厂各相关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义

3.1关键装置是指工艺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生产装置。

3.2重点部位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害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4、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

原料气压缩机、氮氢压缩机、氨压缩机、空气压缩机;

氨合成塔;

尿素合成塔;

脱硫塔、脱碳塔、变换炉、醇化塔、烷化塔;

铜洗塔;

空分装置;

氢回收装置;

高压蒸汽锅炉;

高压甲铵泵;

高压液氨泵;

一段分解分离器;

氨冷器;

液氨缓冲槽;

高压配电控制室;

一二段转化炉、气化炉、废热锅炉;

液氨储罐、气柜、酸碱罐区等。

氧化反应釜、苯加氢前反应器、氧化反应釜、磺化反应釜、

磺化反应釜、废碱锅炉、环己酮贮罐区、d酸高压配电室ⅰ、

d酸高压配电室ⅱ、工业萘仓库。

5、内容与要求

5.1分厂生产处、设备处协助使用车间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2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5.3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5.4安环处、车间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记录。

5.5联系人组织安环处、生产处、设备处等有关人员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6联系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

5.6.1联系人至少每月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5.6.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指导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督促隐患整改;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车间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第9篇 重点关键人的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利用安全心理学、安全形势分析理论做好超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重点关键人的管理制度。

2 班前会期间通过观察或逐一询问的方式,严格防止酒后、精神不振的员工上岗。同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岗位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清的职工,严禁上岗作业。

3 重点关键人员的认定

3. 酒后上岗者;

3.2 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

3.3 身体疲劳,萎靡不振者;

3.4 大喜大悲,精神失常者;

3.5 图省事、怕麻烦,懒惰成性者;

3.6 业务工作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者;

3.7 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三违”者;

3.8 严重“三违”人员;

3.9 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

4 以上(一)~(四)为“安全不放心人员”,(五)~(九)为“安全危险人员”。

5 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

6 对“安全危险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车间安全员对其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并重新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7 重点关键人经过安全教育重新上岗后,当月如再出现违章或导致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加倍处罚,同时追究帮教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连带处罚。

8 车间管理人员、工班长要加强对重点关键人在作业过程中的巡视,时刻提醒重点关键人员注意安全、确保现场实时受控。

9 对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10篇 重点防范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公司重要部位的安全,预防和制止违反安全保卫的行为和犯罪活动,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制止犯罪,确保安全”的方针,搞好重要部位的保卫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重要部位是指在公司内部,对生产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和有着重要影响,须加强重点防范的部位。主要范围:

2.1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部位:提供生产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室、站、所。

2.2危险物品部位: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的部位;

2.3其他应列入重点防范的部位。

3、具体内容:

3.1保卫部筛选公司各部位,将重要部位填表登记,列入公司保卫工作档案、存档。

3.2重要部位的保卫工作应当建立保卫责任制。

3.3重要部位应安装防范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3.4重要部位要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完善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各项安全措施和处置抢险事故预案,并根据预案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3.5重要部位值班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卫制度,不得擅离岗位。

3.6重点部位应建立值班、巡查、操作人员、进出入制度,认真填写记录。

3.7对于非本部位人员、车辆应当接受该部位值班人员检查,检查是否携带该区域禁止的危险品,并登记,全程派人跟踪。

3.8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3.9重要部位需要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10凡携带物品离开重要部位的人员、车辆,应当出具有效证明,交值班人员查验。

3.11对重要部位的贵重零件、备件、贵重工具和贵重金属保管工作要落实到人,实行双人管理,防止丢失。

3.12重要部位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

3.13重要部位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单位主要领导要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保卫部每月定期两次次检查。

3.14保卫重要部位应当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物防为基础,技防为主导,人防为根本,三者有机结合,有效防范各类刑事犯罪的侵害。

4、奖励和考核:

4.1奖励:

4.1.1为使保卫责任制贯彻落实,做到“责、权、利”统一,季度考核时奖励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

4.1.2凡执行本规定尽职尽责,对保卫工作有突出成绩的,所给予表彰或奖励。

4.1.3对避免发生重大案件、事件、事故或挽救重大损失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报请上级给予表彰或奖励。

4.2考核:

4.2.1防范措施不落实、违反规章制度、放松警惕、保管物品不当被盗、丢失者,按照公司保卫管理制度给与处罚。

4.2.2对发生的案件及职工违法犯罪行为,部门责任人、当事人要及时报告保卫部,不报或拖延报告贻误战机,一经查出从严处理、考核。

4.2.3凡外来人员,在哪个部位发生案件,由哪个部门负责,根据责任和损失大小给当事人罚款处理,酌情追究该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4.2.4重要部位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发生案件,经现场勘查后,视其责任大小通报批评,情节严惩、损失较大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2.5对漏洞隐患要求限期整改而未完成,无正当理由引起案件事故,视其影响程度和损失大小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本办法解释权归保卫部。

第11篇 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各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财务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

2、学校要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备课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学校值班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铁炉白族乡中心小学

2014年8月30 日

第12篇 加油站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加油站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加油站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主要包括加油机、油罐区、配电室等三部分。

2、为使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正常运行,各级管理人员及各班组必须对其做到重点检查、重点防护、重点维修。

3、加油站每月应进行一次针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①.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②.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③.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④.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⑤.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⑥.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消防设施。

⑦.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禁止进入。

5、加油站应定期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特殊情况的应急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应做好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并对预案进行修订。

《重点(区域)防火部位安全管理用火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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